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系发展党员公示程序,严格发展党员工作,增强发展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防止和克服发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发展党员的素质,根据郑州牧专校团委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这项制度的主要内容是: 一、公示对象:
被支部列为重点培养对象且培养时间在一年以上,经培养人推荐、党小组讨论,对符合入党条件的人员,报请上级党组织预审通过后,进行入党前公示。 二、公示内容:
包括需要公示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班级、申请入党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确定为预备党员时间、工作简历和培训情况,以及其他有必要让党员、群众了解的重要内容,如监督电话、民主测评情况等。 三、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一般为5天~7天。公示期满后,人文系党支部将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进行整理汇总,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根据收集的意见和调查核实情况,形成公示结果的具体意见,并将公示结果装入档案。 四、公示程序
公示程序分四个步骤:
1.对拟发展对象,从系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为发展对象并政审完成之后、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纳该同志为预备党员之前进行公示;对将要转正的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前公示。 2.党小组安排专人受理来访和收集、反馈反映的意见。
3. 党小组落实专人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人员反馈调查核实结果。
4.系党支部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提出意见,决定是否吸收入党或由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五、有关要求
1、公示期间凡以组织名义反映情况或问题的,要在反映情况的文字材料上加盖公章;口头反映情况的,应由该组织的有关负责人出面反映。
2、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或举报问题的有关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口头反映情况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证件。 3、对匿名举报,线索清楚的,应进行调查核实;对匿名举报,线索不清楚的,可不予调查。
4、人文系各党小组对反映情况、举报问题的群众要予以支持和保护,严格为其保密,如有违反纪律,泄露群众反映、举报的情况,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反映情况、举报问题要实事求是。对故意造谣中伤、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六、公示结果的处理:
1、对于公示期间学生反映的问题,涉及到公示对象的,由所在单位党支部指派专人进行调查核实;涉及到党支部的,由上一级党组织或校党委组织、纪检部门负责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向公示对象所在党支部反馈。
2、对党员、群众无异议或反映情况失实的公示对象,应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讨论其入党或转正。如公示对象确有问题,属发展对象的,经支部大会讨论,提出能否发展的处理意见;属预备党员转正的,由支部大会讨论,作出是否按期转正的决定:①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②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要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预备期;③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同时,将有关情况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
3、对党支部不坚持党员标准、不按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上一级党组织要责令其纠正,并对有关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违反党纪的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4、将公示结果填入《发展党员综合政审材料登记表》或《中共预备党员考察表》,作为入党档案材料之一,连同入党或转正审批所需材料一并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5、对于通过公示发现问题而暂缓发展或不发展、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同志,党支部要指派专人进行个别谈话,明确指出存在的不足或问题,做好思想工作。
附:样张:《发展中共预备党员公示榜》
发展中共预备党员公示榜
经***(单位)党支部培养、考察,拟发展***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对***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及现任职务: 申请入党时间: 计划发展时间: 入党介绍人姓名:
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者,请于***年**月**日前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形式向本支部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本支部意见箱设在: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邮编):
上级党(工)委组织部门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邮编):
***(单位)党支部(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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