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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人民币跨境结算支付制度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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曩 置 ≤曩萎 量 ≯ .I JIl 酋甘 口I— —一步嚷謦 ¨ 0币 蠛结 j自F 王剑峰 一、正视目前人民币跨境结算支付制度存在的缺陷 系统.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结算事项.提供清 中国的人民币跨境结算支持制度起源于2009 算服务(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但根据这个 年 当年4月8日国务院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的深 法律授权2002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中国人 圳、珠海、东莞、广州市,开展人民币跨境结算支付试 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 点 2009年7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境外贸及 f试行))、(大额支付业务处理手续(试行))及(大额支 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10年,经国 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及2005年 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11月、2007年10月发出的同类规范都是部门规章或 范围扩大到北京、天津等l8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 规范性文件.并在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支付行为发生 2010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在已批准试点人民币跨 纠纷.甚至引起诉讼时.有可能造成结果的不确定性 境结算的地区启动海外人民币投资国内银行问债券 其后果势必对我国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支付系统的 市场试点_丁作。2011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境外 信任度、信用度产生负面影响。因为人民跨境贸易支 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并正式启动此 付行动.一经发生.即支付系统对参与者或特许参与 项试点工作。但是,从运行的实践看,目前我国人民银 者发出的支付指令一经发生.应具有最终性.其效力 行实施的人民币跨境结算支付系统存在一些缺陷。 应不受其他债权、债务的影响,包括不受破产法等相 f一)人民币跨境结算支付系统运行的时间难于 关法律的影响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欧盟才在1998年 同境外国际惯例接轨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境 5月19 13发布的《关于结算最终性的指示》中明确规 外直接投入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之规定,我国的 定:如果外国参与机构进入破产程序时。要确保涉及 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主要通过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 系统的稳定运行不受到外国破产法的危及:破产程序 统办理.其运行时问多为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点到下 不应在一个系统中对参与者有权利和义务的追溯效 午5点钟.共运行8小时 这种运行时段一般只能同 力 而我国的法律特别是基本法不仅没有此类规定. 与我国接壤或同我国自然距离不太远的亚洲国家或 而且按照我国《破产法》和现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案 地区接轨.随着人民币资本项目的国际化进程的加 件的相关规定.会导致对已结算支付指令的追溯 在 快.在境外金融市场上的人民币外汇和证券交易势必 这种情况下.同我国人民银行进行人民币跨境贸易结 会要求我国人民币跨境业务结算的时间要有所实破。 算的客商势必心有余悸.很不利于人民币跨境贸易及 美国为适应美元的跨境结算.其联邦资金转账系统的 其结算支付的健康发展 运行时段.从2004年5月17日起已由每天的18个 三I 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支付中的一些流动性 小时延长到21.5个小时,与世界各国、各地区的美元 支持功能缺失.难于同境外国际惯例接轨 我国人民 跨境业务结算时间接轨 其势头.迫使我国人民银行 银行的大额支付系统.除了已经设计但未启动13间透 办理人民币跨境业务结算时间突破8小时工作制,尽 支功能外,主要是:(1)“自动质押”融资功能因受一些 快与世界各国的外币贸易结算接轨 因素影响基本未能发挥 一是大额支付系统分散式账 (二)人民币跨境贸易支付业务结算的法律规范 户管理制度与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集中式账户管 难于同境外国际惯例接轨 按照国际上目前最具影响 理制度难于对接.阻碍了自动质押融资功能的发挥 力的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等十国集团制定的《重要 二是自动质押融资一般额度较小且利息相对较高.妨 支付系统的核心原则》规定,其跨国货币的支付系统, 碍了自动质押融资功能的发挥 三是自动质押融资的 应在各国有关的司法管辖体系中.具备健全的法律基 顺序.基本上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排队.没有充分利 础 我国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7第虽然规定,中国 用系统支付信息在“先进先出”的基础上.按金额及其 人民银行应当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清算 风险度大小重新排序的迂回排队方式.更未使系统来 ・71・ 账信息与其往账指令相匹配,最大限度节约系统流动 性资金。(2)单一的金额实时结算。难于满足小额跨境 支付的需要 我国人民银行办理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 的境内跨行支付业务一律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实行实 时全额结算.虽有不会产生信用风险的长处.但对系 统参与者流动性需求较高.其成本也较高,很不经济. 与境外普遍采用的、广受跨境贸易美元结算支付业务 欢迎的混合支付系统难于对接.不利于流动性支持功 能的有效发挥。(3)现行的账户分散,不利于流动性控 终性法制化 我国应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 性地借鉴美国、日本等国部分的经验。完善人民币跨 境贸易结算支付系统的法律制度 一是确立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支付的法律构架 或者修改行的相关法律规范,使其支付系统的准人、 系统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等规定上升的法律规定.或 者制定实施人民币《贸易结算支付法》之类的、专门就 这一问题作出法律规定的法律规范,、 二是建立健全有关结算支付的最终性法律规范 应在维护支付系统安全稳定.避免个别结算参与人因 企业破产、倒闭对支付系统带来连锁反应所必要的限 度内,修改我国现行的《企业法》、《破产法》及其他相 关法律.使支付系统对参与者和特许参与者发 的支 付指令.一经发出,其结算支付行为就具有最权威的 法律效力.而不受其他债权、债务的影响。特别是不受 《破产法》等法律的追溯f也可以通过制定《贸易结算 制并降低其结算风险 我国各银行多以分行为单位在 当地人民银行开立清算账户.中国人民银行大额支付 系统直接与众多的分行单位账户实施结算.使其支付 指令处理异常复杂并降低运行效率,增加了银行资金 的管理难度和流动性规模的需求.不利于流动性支持 功能的有效发挥 此外.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支付的纠纷处理机制 不完善.难于同境外国际惯例接轨 支付法》规范这一行为) 三是进一步提高轧差f即净额)结算的法律效力.. 二、采取完善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支付制度的措施 笔者认为.应在与我国国情相适应并与跨境贸易 结算支付国际惯例接轨所必要的限度内.针我国人民 银行现行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支付系统的缺陷,逐步 构建科学的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支付系统并使之制 度化。 f一1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同国惯例接轨的人民币 目前多数国家的货币支付系统都是“混合”型系统. 即:将实时全额结算系统的及时支付与延迟结算系统 在其货币资金流动性方面的效力结合起来 为了同同 际惯例接轨.我国也应在相关的法律中明确轧差(净 额)结算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自轧差结算的指令一 经发出后.有关取消已缔结合同和交易的法律、法规 跨境贸易结算支付系统法律规范。美国、日本等同的 相关立法制度值得我国借鉴。在美国,各州在规范贸 易结算支付系统方面,都采用了美国《统一商法典》的 4A条款,承认轧差(即净额)结算的效力.规定资金转 账系统中的每个发起人和每个接收行所欠的债务总 额.可在系统制度允许的范围内,通过抵消发起人的 和规章都不能解除轨差结算支付行为。 f二1建立健全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人民币跨境 贸易结算支付具体制度 一是构建人民银行办理人民币跨境贸易实时全 额结算与延迟净额结算同时并存的支付系统 应针对 目前人民币大额支付系统实行单一实时全额结算支 付的弊端.构建实时全额结算与延迟净额结算相结合 的支付系统 日本1988年建成的由国家银行运营的 往来余额和应用系统中其他成员所欠的债务总额来 清偿.使其结算具有的最终性法制化。在日本,虽然没 有一部统一的或综合性的法律来规范或管理贸易结 贸易支付系统相当于我国现行人民银行支付系统中 的大额支付系统.该系统运行中遇到了我国目前遇到 的一些新问题.于是在2008年推出了日本国第二代 算支付和证券的结算.但很多相关法律共同综合构建 了规范贸易结算支付和证券结算支付系统的法律体 系 其中结算支付规范体现在《资本金认定法》、《银行 支付系统.即为提高系统参与者的资金运用效益,在 法》、《邮政储蓄法》、《预付卡法》、《邮政资金转账法》 和《邮政汇票法》等法律中;证券结算规范体现在《公 司和其他的债务证券的薄记转账法》(即后来修正的 公司债务证券转账法)等法律中;支付轧差(即净额) 规范体现在《金融机构参与的特定金融交易的抛售轧 原大额支付系统的基础上.引入流动性节约机制 其 内容包括.要求贸易结算参与者在国家银行开设A 账户(主账户)和B账户(次账户) 前者用于资金清 算.允许日间透支;后者不允许日间透支。每个在该结 算支付系统开账户的参与者必须按规定从A账户转 移一定数量的资金到B账户用于轧差结算.其办法 差法》等法律中 这些法律共同使结算支付具有的最 ・72- 使得我国借鉴 二是借鉴美国的一些运行办法 如在出现结算支 付排队时,使系统主动寻找能够配对抵消的支付指 令,实时开展双边和多边的轨差结算制、两边和多边 油税分成保证了人员及办公经费.另一方面又在工程 项目中列支人员工资、管理费及奖金等,形成的结余 资金也缺乏监管 据了解.燃油税改革前.该所人员及 办公经费来源为上级交通部门直接拨付的公路养路 费分成收入 燃油税改革后.该所经费收支未纳入同 的信用限额结算制(目的在于控制结算风险)、风险共 担制(即当日结算结束时.若有一家或多家银行出现 清偿问题.而这些银行又找不到适当的为其代理的清 级财政部门预算.其人员及办公经费来源为本级财政 拨付的燃油税分成收入 但是审计抽查发现.该县交 通局将上级交通部门拨入的道路保通抢通等专项资 金上千万元.全部拨人该所由其组织施工建设.并在 工程中列支了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等,工程竣 工结算后形成的结余资金作为单位的自有资金.用于 单位接待等支出 由于这部分资金在使用时缺乏监 管,极易滋生违规违纪行为。审计建议:行业主管部 门、财政部门应尽快理顺公路管理机构的财政供给关 算银行时。则被视为参与人倒闭.由此造成的损失由 其余各成员行共同承担,以确保当时结算完成) 其做 法值得我国借鉴.包括构建实时全额结算与延迟净额 结算的支付办法:改变目前支付系统清算账户分散管 理办集中管理:改变“先进先出”的支付排队办法.实 行“先进先出”与效益优先相结合的排队办法:设定双 边和多边的信用限额.降低结算支付风险:适当延长 结算时间.以保证全球各地实时结算的需要等等 在 延长结算时间方面.是否可以在美洲和欧洲委托中国 系 应将工程管理和T程建设职能分离.避免单位一 边“吃皇粮”.一边通过做工程建设列支人员工资、管 相关商业银行分行办理此种结算业务.值得斟酌 (三)进一步完善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人民币跨 理费及奖金等.并形成大量的结余资金。同时.应加强 监管,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保证工程质量。切实发 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作者单位:德阳市审计局618000) 境贸易结算纠纷处理的补救规范 一是完善消费者保护的法律规范 由于在跨境结 算支付的过程中.作为参与者的当事人同结算银行之 间处于信息不对称状态.特别对银行的跨境结算支付 服务。接受其服务的消费者即参与者在支付时.只能 完全依赖金融机构一方所提供的相关信息作出价值 判断.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为此.应完善消费者保护 应关注小型基本建设工程发票 的4-规性 王晓:g- 法 应在着眼规范金融机构发布相关信息的义务的同 时.要进一步保护使用支付产品的消费者的生命健 我们在审计乡镇财务收支中发现:乡镇对大型的 基本工程项目支出时都能按照国家投资T程项目的 康、隐私和财产,使之不受威胁和损害,包括保护消费 信息的如晓权和自由选择服务权等 二是完善参与支付的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时的 补救机制 应在完善诉讼规范的同时.完善其支付争 议的协商、仲裁规范等。 (作者单位: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营运管理部 610016) 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核算.但对一些小的建设项目发票 不合规不重视,如水渠工程延伸,村级道路修建等,不 能按照国家投资基本建设管理核算办法进行核算.所 附的工程发票用施工单位的购买材料的沙石、水泥发 票代替工程发票.致使施工单位少缴、漏缴的税款现 象较多 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单位领导对该问题 认识不够.政府投资缴税不还是纳入地方本级财政收 入,缴不缴都一样的想法。再者因工程总额不大.领导 目豳 和财会人员很容易忽视工程发票还是施工单位购买 材料的发票,只要是发票就行了.很容易忽略此间题。 应规范公路养路机构的 经费来源 谢章 我们认为:对此问题一旦发现严格按照规定补缴税收 取得正式的工程发票.这样用事实来引起单位领导对 此问题的重视 另外财会人员】:作中不认真履行自己 职责的问题提出批评教育.杜绝此现象再次发生。 (作者单位:金堂县审计局611230) 73・ 近年来,我们在审计中,发现某县交通局所属的 公路管理所在燃油税改革后.一方面由财政拨付的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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