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为了保证分析数据、样品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
理要求、分清质量责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采样管理要求
1. 采样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实施取样操作,保证所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2.取样前,根据物料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盛器;
3.取样完毕后,做好现场取样记录,贴好样品标签,标签内容包括:样品名称、来源、采样日期和时间、采样者等;
4.采得样品应立即进行分析或封存,以防氧化变质和污染;
三、留样管理要求
1.样品的保留由样品的分析检验岗位负责,在有效保存期内要根据保留样品的特性妥善保管好样品;
2.保留样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洁,必要时密封以防变质,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批次或先后顺序摆放整齐以便查找;
3.样品保留量要要根据样品全分析用量而定,不少于两次全分析量,一般液体为200mL;固体成品或原料保留300克;
4.过程控制分析样品一律保留至下次取样,特殊情况保留24小时;
5.外购原材料、样品保留四个月;
6.成品样品:保留四个月;
7.样品过保存期后,根据其质量变坏程度观察,并做出清理;如留样期满产品质量已变质,应作报废处理;
四、留样间管理要求
1. 留样间要通风、避光、防火、防爆、专用;
2.留样瓶、袋要封好口,标识清楚齐全;
3.样品要分类、分品种有序摆放;
4.保持留样间卫生清洁,样品室由化验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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