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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讼

来源:二三娱乐
答辩讼

原告xxx诉被告xxx离婚一案,本人已到法庭通知并送达诉讼副本,本案原被告是由他人介绍相识的,不是原被告自由恋爱,相识后不久双方父母提出农村习俗摆酒结婚。同年十月十八日双方自愿登记取结婚证,于2001年9月20日生长女宋洁,现年十三岁在校读书,2003年12月15日又生次女宋坤,现年十一岁在校读书,但原被告共存现年十多万元,于2012年农历十二日原被告已分开,执行完毕。 其一原告提到双方不了解而草率结婚,婚后双方却外出打工,平时双方很少来往,要2-3个月才能相聚一次,时间短于2012年农历十二月提出离婚,但原被告不同意离婚,但被告怕原告来打扰她工作和小女孩学习,当时被告就把手机号码更换。

其二,原告提到被告带着小孩离我而去,后原告打电话给被告亲查问被告其母,并讲叫我不要理被告,并叫自己另外找对象,从此,我对被告心灰意冷,从本案原告父母家人重男轻女的思想,原告要求被告再生第三胎,但被告不肯,这样原告家人对被告有看法。

其三,原告提到没有找被告,而被告也不找原告,但你原告对被告有看法,但小孩没有,另从看《婚姻法》第十五年规定父母对于孩子有抚养教育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

助的义务。你原告应该想一想吧。男人要像一个有胆量有勇气的男人。计划生育条例第四条夫妻双方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实行计划生育是违法行为。一、为了小孩的教育成长,从出生至今女孩都是跟随母亲生活,请求法院判决宋洁及宋坤给李彩梅抚养教育,二、法院受理费用由原告宋文强负担。

答辩人: 受委托人: 2014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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