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未还被起诉的,一般会判决借款人尽快还款,并且需要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
一、执行担保是什么意思?
执行担保的意思为: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或第三人以财产向人民提供担保,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可以决定延期执行和延期执行的期限。如果债务人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依然不履行其义务,则债权人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
二、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怎么处理
债务人如果暂时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但是如果债务人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提起诉讼,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
三、欠钱过期快三年了还不起怎么办
面对欠钱不还的“老赖”,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方法:1、如果欠款人打了欠条,约定期满后对方再三抵赖不肯还欠款,可以直接凭欠条到申请支付令。2、如果欠条没有明确的还款时间等,应与欠款人书面明确协商具体的还款时间,若欠款人到期未还款,可以向起诉。3、文书生效后向申请强制执行,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将其查封扣押。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的话,其个人信用报告中会添加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被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会被司法拘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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