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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和担保人哪个更具风险?

来源:二三娱乐

法院在执行借款案件时,一般会先追溯借款人的财产,若借款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则会转向担保人。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给借款人后,若仅起诉借款人而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则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若仅起诉保证人而不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则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

法律分析

借款人。法院一般会先执行借款人,在借款人实在没有财产可以执行的情况下,会去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拓展延伸

借款人和担保人的风险评估:谁更可能导致贷款违约?

在借款人和担保人的风险评估中,谁更可能导致贷款违约这个问题并没有一个简单的答案。借款人是贷款的主体,其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直接影响贷款的风险程度。担保人作为提供担保的一方,承担着在借款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时偿付贷款的责任。因此,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和信用评级也是评估风险的重要因素。要全面评估风险,需要考虑借款人和担保人的收入稳定性、负债情况、信用记录、资产状况等多个方面因素。综合分析后,才能得出更准确的结论,以降低贷款违约的风险。

结语

综合考虑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各项因素,对贷款违约风险进行全面评估是至关重要的。借款人作为贷款主体,其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直接影响贷款风险。而担保人作为提供担保的一方,在借款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时承担偿付责任。因此,在评估风险时需综合考虑双方的财务状况、信用评级等多个因素。只有全面分析后,才能得出更准确的结论,降低贷款违约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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