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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办理退休后可以享受医疗补助金吗

来源:二三娱乐

不能。

第一,工伤保险立法赋予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可以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是对工伤职工权益的充分保护。《工伤保险条例》对伤残一至四级、五至六级、七至十级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分别做出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对不同伤残程度的工伤职工给子保护。五至十级工伤职工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是法律赋予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义务。

第二,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前提条件是伤残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不是只要具备终止劳动关系的事实即可计发—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明确,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此可见,工伤职工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应当具备三个条件,即伤残五至十级,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一、工伤赔偿的期限是多久

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期限上来看可以分两种。

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另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工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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