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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公司名称变更流程

来源:二三娱乐

外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的流程:

1、工商局名称变更预先核准;

2、商务局变更审批手续;

3、工商局变更手续;

4、公章备案变更手续;

5、技术监督局变更手续;

6、税务局变更手续;

7、财政统计变更手续;

8、外汇管理局变更手续;

10、银行变更手续;

11、进出口权变更【商务局、海关、电子口岸、检验检疫局、外管局】

一、外资企业法人变更所需的材料

1、企业关于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人数变更的申请书(原件二份);

2、企业董事会关于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人数变更及修改合同(独资企业免)、章程的决议(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企业原董事会成员名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由企业投资方法人代表签订的合同(独资企业免)及章程修改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企业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正本及副本2);

6、企业原合同(独资企业免)及章程(复印件一份);

7、变更后企业新任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重新出具的董事委派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8、审批机关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二、外资公司注册要求

1、生产性企业

在上海市内兴办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浦东新区内设立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贸易性企业

所得税率:市内25%;(2008年1月1日起实行)增值税17%,营业税3-5%,上海市各地相同;注册资本相当于50万元人民币的美元;

申请一般纳税人时要求注册资本达到相当于100万元人民币的美元;

3、以生产经营为主或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50万元人民币;

4、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30万元人民币;

5、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10万元人民币;

备注:具体注册外资公司的资本要与企业主营项目运作金额匹配,详细请以湘沪企业注册中心最新的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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