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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拐卖妇女儿童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来源:二三娱乐

法律分析:1.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2.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

3.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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