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非医保定点医院看病不可以报销。
法律依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 参保人员应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可自主决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或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除急诊和急救外,参保人员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不得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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