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二)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一、不带户口本可以领证吗
有户口本不可以领结婚证。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一)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哪里可以登记结婚
结婚登记不是哪里都能办。登记时,男女双方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依据法律的规定,结婚证并不是在哪里都可以登记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
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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