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双方都同意离婚的,一般需要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一、准备带什么
您一般需要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如果一方是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的,除携带(2)、(3)项材料之外,港澳台居民还需要出具本人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需要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到哪里办理
双方都是内地居民的,则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如一方是内地居民,另一方是外籍人士,则到内地居民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三、办理流程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携带上述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一般会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工作人员会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会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进入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需要携带相应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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