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应在拟聘用外国人来华就业入境之前,先为其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2)获准聘用该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应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3)获准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凭劳动部门签发的许可证书、被授权单位的通知签证函电及本国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处申请职业签证。(4)用人单位应在获得职业签证的外国人入境后十五日内,持有关材料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该外国人办理外国人就业证。(5)已办理就业证的外国人,应在入境后三十日内,持就业证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居留许可。
法律依据: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第六条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外国人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但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人员除外。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ule263.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