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确定出国任务,确定邀请单位,向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报批;由本单位或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出国任务审批;由本单位或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出国人员审批;准备签证申请材料送外交部领事司或经授权的部门或单位;受理部门或单位审核并录入相关出国团组信息;出具照会,备齐相关材料;将签证申请材料送外国驻华使领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签证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是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出、入、通过中国国境的许可证明。签证分为:外交签证、公务签证和普通签证。
第四条 颁发护照、签证的机关有权拒发护照、签证;对已经发出的护照、签证有权宣布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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