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虽然人类的文明程度有很大的提升,但也不乏有些人动辄使用暴力解决问题,老公对老婆动用暴力的情况也比较多,更有些人对外人很和气,但对自己的妻子经常痛下毒手。
那么,婚姻中的妻子面对丈夫的家庭暴力该怎样应对:一般男方对女方的家庭暴力都是发生在婚后,此时心存家庭暴力想法的丈夫觉得妻子已经是自己的人,不会轻易离去,便撕下伪装,对妻子随意家庭暴力。此时的妻子可能会考虑到家庭的因素、孩子的因素,报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想法,一次次给他机会,希望他能改正。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你越给他机会,他可能会越变本加厉。所以当丈夫对妻子第一次实施家庭暴力的时候,妻子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
我老公家暴怎么办的内容就是在这些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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