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晚婚假相关规章:
1.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为晚婚,晚婚假为7天;
2.符合条件的一方按规章享受晚婚假,不需要双方同时符合;
3.再婚不再享受晚婚假;
4.晚婚假一般应与婚假合并连续使用,晚婚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遇到双休日能否顺延看单位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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