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商业用房拆迁如何赔偿,相关法律规定:
一、关于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直管公房的征收补贴
(一)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直管公有住宅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货币补偿金额的10%支付给房屋产权人,90%作为补贴支付给承租人。租赁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征收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直管公有非住宅房屋,租赁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未约定分配比例的,房屋征收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分别支付货币补偿和补贴金额:
1、租赁合同期限内实际使用在1年以内的,按货币补偿金额的100%支付给房屋产权人;
2、租赁合同期限内实际使用超过1年、在2年以内的,按货币补偿金额的90%支付给房屋产权人,10%作为补贴支付给承租人;
3、租赁合同期限内实际使用超过2年、在5年以内的,按货币补偿金额的80%支付给房屋产权人,20%作为补贴支付给承租人;
4、租赁合同期限内实际使用超过5年、在10年以内的,按货币补偿金额的60%支付给房屋产权人,40%作为补贴支付给承租人;
5、租赁合同期限内实际使用超过10年、在15年以内的,按货币补偿金额的50%支付给房屋产权人,50%作为补贴支付给承租人;
6、租赁合同期限内实际使用超过15年的,按货币补偿金额的40%支付给房屋产权人,60%作为补贴支付给承租人。
(三)房屋征收部门应与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直管公房承租人就征收公房补贴订立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直管公房承租人重新购买房屋的,价款中相当于征收公房补贴金额的部分免交契税。
二、关于征收住宅房屋的保障
(四)被征收人或直管公房承租人仅有一处住宅(以一个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为准),且获得的货币补偿金额或补贴金额低于征收补偿标准的,应当按照征收补偿标准给予补偿或补贴。征收补偿标准参照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规定的最小户型面积和征收补偿方案中物价部门核准的经济适用房价格确定。
(五)征收住宅房屋获得征收货币补偿或补贴金额在25万元以下(含本数),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申购经济适用房。
(六)被征收人或执行政府租金标准的直管公房承租人获得征收补偿或补贴后,符合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或者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租赁廉租住房、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应给予优先保障。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