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姻期间婚前财产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均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夫妻二人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则婚前财产在婚姻期间产生的收益仍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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