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双方协商由谁抚养,应予准许
(二)下列情况下女方抚养的可能性比较大:
1、2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2、孩子虽然2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
3、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
4、女方没有子女,而男方由于其他婚姻关系或婚外情等原因还有子女的
5、如果双方在抚养条件相差不大的情况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比较大
6、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
7、8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的
(三)下列情况下男方抚养的可能性比较大:
1、两周岁以内的孩子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问题,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影响孩子的;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等
2、孩子一般随父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母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
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5、男方没有子女,而女方由于其他婚姻关系或婚外情等原因还有子女的
6、8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父亲生活的
(四)一些特殊情形
1、孩子并不一定必须判由一方抚养。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2、双方的抚养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五)抚养费的标准和支付
1、一般来说,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决定。根据最高法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孩子以上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50%
2、一般来说抚养费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将医疗费等费用
3、以下情况下,一方可请求追加孩子的抚养费: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其他正当理由,如物价的快速上涨等
4、一般来说,抚养费都是定期给付,一般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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