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在分公司上班的,分公司如果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公司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一、公司分公司撤销员工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了,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分公司具有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相应的分公司与职工之间订立劳动合同,形成合法的劳动关系,而该劳动关系也适用《劳动合同法》第44条终止的规定。
二、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写谁?
分公司签劳动合同时法定代表人是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三、如何转移员工劳动合同
如果员工只是调分公司嘛,总公司下工作调令即可,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但分公司有资质的,可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签订之日从员工到分公司之日起。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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