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丢失协议不影响复婚,只需携带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到登记机关办理。复婚需填写声明书、签名,经审核后发放复婚登记证,撤销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复婚手续与结婚相同,需遵守法定程序。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丢了不影响复婚的,当事人只需要带上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证件等材料去结婚登记机关办理复婚。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复婚的流程:
(一)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二)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三)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四)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五)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结语
离婚证件丢失并不会影响复婚的程序。只需携带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手续。复婚申请将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恢复夫妻关系并收回离婚证。复婚流程包括申请、填写声明书、签名、审核登记和领取复婚登记证。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需进行复婚登记。完成复婚登记手续后,撤销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并领取复婚登记证,以确保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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