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中危害公共安全罪有: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2.破坏特定设施、设备的犯罪;
3.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
4.以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为对象的犯罪;
5.过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
一、过失犯罪有哪些罪名?
我国刑法关于过失犯罪的主要有以下内容:第一百一十五条【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一百一十九条【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第一百二十四条【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过失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第一百三十一条【重大飞行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二条【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
二、怎么样构成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符合以下要件构成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为过失;
3.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为行为人过失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三、过失犯罪罪有哪些具体应当承担怎么样的责任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需承担刑事责任。过失犯罪只有在造成了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时法律才规定为犯罪,行为人才承担相关刑事责任,例如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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