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二三娱乐。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学生伤害事故的概念

学生伤害事故的概念

来源:二三娱乐

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未成年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一、在校小孩的监护人是不是学校?

未成年人在校期间,监护责任还是监护人的,而不是转移到了学校。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有对学生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法律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

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二、孩子在学校打人学校有责任吗

学生在学校打人要区别不同的情况,要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学生受伤的原因来做不同的区分。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人在学校因非校外人员的原因受伤,则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学校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已满8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学校因非校外人员的原因受伤,学校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受伤的学生能提供证据证明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证明责任在学生一方。所有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学校因校外人员的原因而受伤,应由侵权人自行承担责任。当受害人不能从侵权人处得到赔偿或得不到完全赔偿时,如受害人能证明学校在管理方面存在过失,则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在界定学生在学校期间时,应采取门至门的原则,即学生从进校门到出校门期间参加的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也包括在内,如学校或幼儿园有班车接送,则应以班车的门为限,包括上下车的保护。

三、校园禁止学生带手机是哪个法律法规

教育部公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其中提到,学校可以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学校或者在校园内使用;对经允许带入的,应当统一管理,除教学需要外,禁止带入课堂。学校为学生提供的上网设施,应当安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技术措施,避免学生接触不适宜未成年人接触的信息;发现网络产品、服务、信息有危害学生身心健康内容的,或者学生利用网络实施违法活动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ule263.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