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解释,根据目前规定,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跨省流动就业的,应在原参保地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由新参保地为其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可以将临时账户的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社保即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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