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的,但是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个的名字,必须要得到房产所有人的同意,除此之外,还要取得房产证等其他的条件。一般来说,在房产证上房产证上加上另一个人的名字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赠与,就是将房子直接赠与另一半,一起拥有该套房屋的所有权;第二种是转让,也称为过户。就是将房产证上的名字直接更改或者增加另一半的名字或者是直接过户给自己的孩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你好,我想问一下,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但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如果对方不同意拆除房产证,我该怎么办~
您好,需要结合约定的具体内容而定。如果男女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男方放弃房屋产权,房屋归女方一人所有。那么离婚时,婚内财产协议对夫妻两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房屋应该归女方所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约定离婚时房屋归女方所有,加了“离婚时”这个条件,这个协议在离婚协议在登记时生效。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这个协议没有生效。房屋的所有权的归属应该根据不动产证上的登记、双方的出资情况、过错情况等综合判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也欢迎进一步沟通。【相关法条】法律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跟男方协议离婚,房子归女方,房子是双方名字,要怎么弄?
可以变更房产证名字。房产证是夫妻俩姓名,住房产权属于两人共有。离婚时,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分割该处房产以夫妻俩协议为主,一方通过支付给另一方该住房相关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了,房子属于我,我想去掉那个女人的名字,房子是贷款买的,还有房贷,我该怎么办
1、夫妻离婚以后,如果想对配偶的名字从房产证上去掉,有贷款的房子,必须征求贷款抵押银行的意见,只有银行出具书面同意书以后,才能办理去掉名字的手续。2、但是如果已经还贷完毕,那么尽快督促银行审核,出具完毕证明,然后去注销银行抵押贷款,这样房屋就干净没有限制了,你方凭借离婚协议书,离婚证,夫妻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就可以办理去掉名字的手续了。如果对方不配合或联系不到,你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按照离婚协议书内容判决以后,申请强制执行,然后单方面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去名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了,但是我没有结婚证,我该怎么办
没结婚证,如果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无需办理离婚;如果是结婚证遗失的,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又要求需要补办结婚证的,按规定处理即可;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需要先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或申请出具存在夫妻关系的证明材料,然后到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您好,房子是男方的名字,写夫妻婚姻财产协议,归女方所有,有效吗?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是有效的,因为其属于合同的一种,依法成立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涉及人身自由权的合同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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