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修订公司法,从实缴制改为认缴制,股东只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缴出资,不需要实际缴纳。认缴制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提高了资本运营效率。然而,股东仍需履行出资承诺,否则可能面临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认缴制下,公司自治替代了政府管制,全程监督由政府监管转为全社会共管。
法律分析
我国对公司法进行了修订,将注册公司出资的方式从实缴修改成认缴,股东认缴出资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出资就行,不需要实缴。
认缴制与实缴制的区别
1、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
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就是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写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得有相应金额的资金。实缴制需要占用公司的资金,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
2、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再需要提供验资证明文件。认缴登记不需要占用公司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认缴制的公司股东有何风险
1、“认缴制”并非“任意制”,“认缴”不等于“不缴”,最终还是要缴。虽然在公司注册时,股东无须立即缴纳认缴的注册资本,但股东还是要对出资的缴纳时间、缴纳金额、缴纳方式作出承诺,并按该承诺履行自己的出资义务。否则,股东仍可能被追究民事责任,甚至行政或刑事责任。
2、在“认缴制”下,虽然公司无需“验资”,但并非就可以不出资,取消验资只是将对股东出资的要求,由政府管制变为公司自治,由重事前审验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由政府部门的监管变为全社会共管。
拓展延伸
公司设立的资本金是否需要实际缴纳?
公司设立的资本金是否需要实际缴纳是一个涉及公司法和商业实践的重要问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在设立时需要确定注册资本,并要求股东按照约定的比例缴纳出资。实缴出资是确保公司具备足够资本实力和经营能力的重要手段。实缴出资可以用于公司的日常运营、投资扩张以及应对风险等。然而,实际操作中,一些公司可能采取虚拟出资或资本占用的方式,规避实缴义务,这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不稳定和违法风险。因此,建议公司在设立时遵守法律规定,实际缴纳资本金,确保公司的合法性和稳定性,为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结语
经过我国对公司法的修订,将注册公司出资的方式由实缴修改为认缴。股东在认缴出资后,只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出资,无需实际缴纳资金。认缴制相较于实缴制,减少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并提高了资本运营效率。然而,股东仍需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可能承担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因此,在公司设立时,建议遵守法律规定,实际缴纳注册资本,确保公司的合法性和稳定性,为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 第二节 债权人委员会 第六十七条 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
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ule263.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