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案是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一般需要向公安局侦探大队报案。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合同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通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方做出错误的意思,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欺骗对方当事人的财产,金额大的情况下,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处以处罚金的金额巨大或有其他重大情节的,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重大情节的,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1)以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虚构、虚构、虚构、虚构、虚构、虚构、虚构、虚构、虚构、虚构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财产权证明其他人的实行合同的财产权的,对未履行合同的情况下的人进行财产的预付款的情况下,或者对事实行合同的财产的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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