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一直是个税的操作模式。不是最近个税新政策才有的东西。理论上讲个税纳税人都可以自行申报个税,而设置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是因为征管的需要,以工资薪金个税举例,试想如果每月工资不扣税,都把钱打你账上了,然后叫你自己主动交个税,你有多大积极性? 国家到底能收到多少个税? 所以出于征管便利的需要,设置了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 但是也是因为税法设置了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比如工资直接扣了个税后发给你,导致不少人认为个税的事情是扣缴义务人的事情,是公司的事情,是会计的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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