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二三娱乐。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夫妻离婚后,如何变更孩子的监护人?

夫妻离婚后,如何变更孩子的监护人?

来源:二三娱乐

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可以变更,但需要满足特定条件。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如果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对子女不利,可以取消其监护权。监护权的变更情况包括监护人丧失能力、不履行职责或失去监护人。对于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或侵害被监护益的情况,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承担责任或变更监护关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般为父母,如父母死亡或丧失监护能力,由祖父母、兄姐等担任监护人。

法律分析

一、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可以变更吗

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可以变更。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的变更有三种情况:一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三是由于失去监护人。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监护争议解决程序】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二、未成年监护人怎么认定

未成年人监护人一般是其父母,如果父母死亡或者丧失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作为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结语

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可以变更。根据《民法典》规定,除非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对子女明显不利的情况,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的监护权。监护权的变更可以发生在监护人丧失能力、不履行职责或失去监护人等情况下。如果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或侵害被监护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单位可以向提起诉讼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在确定监护人时,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应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并考虑其最大利益。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般是其父母,但如果父母死亡或丧失监护能力,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可以担任监护人。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需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ule263.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