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赔偿由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费用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伙食补助等,由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福利、伤残津贴等。工伤鉴定需要医生提供诊断证明和劳动关系证明。工伤伤残鉴定等待期一般为60日,可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需在60日内作出结论。
法律分析
一、工伤伤残鉴定赔偿金谁出
工伤鉴定赔偿由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按规定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嘱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鉴定需要医生出具什么证明吗
工伤鉴定需要医生出具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除此之外,申请工伤鉴定还需要提交工伤鉴定申的请表、工伤认定的结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工伤伤残鉴定等待期多久
工伤伤残鉴定等待期一般是60日。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职工发生工
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结语
工伤伤残鉴定赔偿金由工伤保险和用人单位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费用。而用人单位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工伤鉴定需要医生出具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同时还需提交工伤鉴定申请表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伤残鉴定等待期一般为60日,必要时可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及时送达申请单位和个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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