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证明(样本)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公司系外商投资企业,于XXXX年正式成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XXX,注册地址在XX区XXXX。
现委托我司人事李XX前来办理张XX、刘XX两位骨干员工落户手续。
张XX:1976年6月出生,1999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2000年7月进入我公司,从事外销业务工作,为企业发展作出很大的贡献,是我司不可缺少的业务骨干。
刘XX,1978年4月出生,2000年7月毕业于泉州商业学校,2000年9月进入我公司,一直从事人力资源工作,在人力资源工作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是我司的骨干员工。
我公司同意以投资落户方式一次性办理上述两位员工的落户事宜。
特此证明。
单位签章:
200x 年 月 日
谢谢你的观赏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