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预警管理办法
为提高仓储业务运作水平,加强卷烟库存商品的动态管理,严格控制卷烟合理库存,保证库存卷烟质量,确保卷烟经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缺货预警
(一)要与采购管理部加强沟通,由采购管理部与工业企业保持经常性联系,确保合同按时履行,货源及时到位。
(二)要与采购管理部加强沟通,掌握卷烟品牌的库存下限指标,并根据这一指标,加强对卷烟库存状况的实时监控。
(三)及时掌握卷烟品牌的销售动态,对销量大、库存量偏小的卷烟品牌,要及时与采购管理部加强沟通,争取在途卷烟能及时到位或增加缺货品牌的采购计划量。
(四)要及时将商品库存信息和缺货预警信息传递至采购管理部,由采购管理部按照采购流程拟订采购计划,对卷烟品牌、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二、滞销预警
(一)卷烟保管的存放周期设为6个月,对接近或超过6个月的卷烟要实施滞销预警管理。
(二)卷烟商品存储工作必须遵循“先进先出、推陈储新”的原则,加快库存商品周
转。
(三)每月盘点后,通过系统检查库存卷烟入库日期,发现卷烟存放时间接近或超过滞销预警周期时,要及时向仓储部负责人报告。
(四)日常卷烟出库工作中,要加强检查卷烟商品上的生产日期,发现超过滞销预警周期的现象,要及时向仓储部负责人报告。
(五)要对接近或超过滞销预警周期的卷烟销售状况加强分析,与销售管理部、采购管理部加强沟通,协商妥善的解决办法。并将有关情况向物流配送中心主任报告。
(六)要对库存较大的卷烟商品加强监控,出现周转缓慢状况时,应及时向物流配送中心主任报告,并向营销管理中心提出加强销售力度的建议。
(七)要对实施滞销预警管理的卷烟商品库存情况,要定期跟踪,并及时与营销管理中心加强协调,避免出现霉变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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