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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二三娱乐
卷首语|日染一瓣

白音格力

《帝京景物略》里有一段,我特别喜欢:“日冬至,画素梅一枝,为瓣八十有一,日染一瓣,瓣尽而九九出,则春深矣,曰‘九九消寒图’。” 画一枝素梅,本来就是好心境。想那冬深未春之际,你在窗前或梅花山上,执笔而画,画得那梅花一瓣瓣香满身;而且还要画上八十一瓣,又要日染一瓣,坚贞而深情,一九、二九、三九,一直到七九、八九,染好每一瓣,也就染到了春深时。

现在想想,日染一瓣,该是多么美的心境啊!我们难免会经历人生的寒冬,若存了“日染一瓣”的心意,从从容容,以美好的心愿去“画”,何愁消不了寒,何愁画不出自己的春天!

如果说除了花,还有什么是一瓣一瓣的,那一定是光阴。

光阴是会开花的。过素朴安逸的生活,你的光阴会开出茶花;一生行处自生风,你的光阴会开出莲花;遇冰天雪地却内持疏影暗香,你的光阴会开出梅花。

你所珍爱的每一寸光阴,都将在你的生命中开出一朵花,在你的灵魂里染上一缕香。

摘自《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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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CONTENTS

卷首语|日染一瓣……………………………………………1

1 二十年的派克钢笔……………………………………3 2 我是一条没有尾巴的导盲犬…………………………6 3 跳伞的盲人……………………………………………9 4 最美好的事情…………………………………………10 5 一路顺风,亲爱的陌生人……………………………12 6 我是个窃贼……………………………………………15 7 穷孩子的学费…………………………………………17 8 造个芯片这么难………………………………………20 9 中国火药并非只用来造烟花…………………………22 10 丑父……………………………………………………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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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二十年的派克钢笔

秦嗣林

1988年,一个再寻常不过的下午,我一如既往在铺子里忙日常事务。一位老先生推开大门走了进来,颤巍巍地从怀里掏出一支派克钢笔,表明要典当。派克钢笔原产于美国,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曾盛行一时,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我端详着眼前这位老先生,他年近古稀,有一种不同于他人的文人气质,说话时有浓重的山东口音。感觉投缘,我便请老先生到办公室里坐着歇腿,沏壶茶请他喝。一坐定,老先生就将钢笔递给我。在灯光下,笔身现出因长期在指间被摩挲而特有的光亮,虽然有些磕碰的痕迹,但还是看得出使用者的爱惜之心。再转到背面,只见笔杆上面刻着“杨老师惠存”5个字。

一问才知,眼前这位老先生就是杨老师。我一听他是位老师,而且还是山东老乡,亲切感油然而生,忍不住多聊了一会儿,便又接着问他:“为什么要当这支钢笔?”

杨老先生回答说:“我年事已高,眼力也不好,没办法写东西了。与其让它闲置身边,不如换一点钱。如果传到有缘人手上,至少可以拿它写写字,钢笔的生命也得以延续。”

问明前因后果,我感佩杨老先生爱惜文具的读书人个性。虽然一支老旧的派克钢笔值不了多少钱,而且被人买走的概率也不大,但我还是马上写好当票,将典当的800元交给他。

由于杨老先生无意赎回,所以3个月后,这支钢笔自然流当了。我把钢笔从库房里拿出来,擦拭干净后,放进门市部的玻璃展示柜中。那是铺子的流当品陈列区,专门摆放没人赎回的商品,等待其他顾客的青睐。一般来说,流当品可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市场接受度高的物品,例如相机、手表、电器等,这类商品通常会被专收二手商品的商贩买走;另一种是各路商贩都缺乏兴趣的商品——虽然派克钢笔算是名牌产品,但是没什么与众不同的设计,甚至有人说收钢笔不如收个打火机实用。

那方小柜,虽名为展示柜,实则十分简陋——一方面是因为流当品陈列柜不够显眼,一方面也是因为里头其实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自然比不上百货公司的橱窗引人注目、光鲜亮丽。一年多下来,别说卖掉,连一个询问派克钢笔的客人都没有,渐渐地,我也忘了这支钢笔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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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下午5点多,有位先生恰巧在当铺门口的公交车站等车,闲着没事四处张望,赶巧儿就瞄到流当品展示柜。他定睛看了一会儿,马上走进店里问:“老板,柜子里的那支钢笔可不可以拿出来看一下?”我说:“当然可以!”从外表和谈吐推测,他应该是位读书人,我便招呼他到办公室里坐会儿。

他拿起钢笔反复细看,愈看,表情愈复杂。看到笔杆上的题字时,他突然神色大变,激动地流下泪来,哽咽着问:“请问当这支笔的人,是不是杨某某老师?”一个大男人在我面前流泪,吓得我赶紧翻阅典当记录。果真,典当人的名字正如他所说。读书人一听,情绪更激动了,一时间涕泪俱下。我一面劝他喝点茶稳定一下情绪,一面问他到底想起了什么伤心事。他擦了擦涕泗交流的脸,娓娓道来。 “我爸爸是个伐木工人,每天用劳力换取家里的开销。但在我读高三时,爸爸因为发生意外不幸去世,家里顿失经济支柱,妈妈只好出去打零工。眼看联考即将来临,而妈妈的收入有限,实在无法养家。为了维持家計,我只有放弃学业一途。

“当年,杨老师教了我们一年的国文课。他知道我的境况后,不愿看我就此失学,竟然执意帮我出学费,坚持要我把高中读完。我拼命念书,最后终于考上大学,后来也当了老师,总算没辜负杨老师对我的期望。

“虽然杨老师只教了我们一年,但是同学们对他印象很深。他的山东口音特别重,第一次上课时,全班没人听得懂他在讲什么。一段时间之后,同学们习惯了他的口音,才发现老师的学问底子十分深厚,能把枯燥的古文讲得生动有趣。 “高中毕业时,全班凑钱送了老师一支钢笔,就是我手上这一支。” 我听完他的故事不禁动容,没想到一支看起来毫不起眼的派克钢笔竟然包含了一段跨越20年的师生情谊。

读书人问我钢笔要卖多少钱,他想将它赎回。我听了连忙摇手说:“这支钢笔对你意义重大,你要给我钱,我也不知道怎么收啊!我送给你得了。”接着,我又找出一年多前杨老师登记的地址,嘱咐他有空赶紧去探望老师,好好叙叙旧。 最后,这位读书人还真的找到杨老师,甚至召集了三十几位受过杨老师教诲的学生举办了同学会兼谢师宴,还特地邀请我去参加。当天的场景温馨感人,我至今难忘。

现在回想起来,这一切真是巧合得不可思议。我的流当品展示柜非常不显眼,不但又小又旧,也不常擦拭,而且里面摆的东西种类繁杂,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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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名堂。但这位读书人路过店门口,随意瞧了两眼,居然一眼就认出那支20年前送出的毫不起眼的派克钢笔,要知道,上头的题字可是在背面哪! 杨老师当年的春风化雨,让这位读书人有机会继续深造,也影响与改变了他的一生。而读书人也是性情中人,要不是他始终感念老师的扶助,恐怕也没有机会重叙他们20年前的师生情谊。 人生的际遇充满数不清的偶然,这些偶然往往都有其美好的一面,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感受到。唯有心怀善良、懂得感恩,才能让这样的偶然圆满,就像杨老师与学生20年后还能重逢的情谊和缘分一样。 摘自<<读者>> 推荐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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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我是一条没有尾巴的导盲犬

刘红庆

母亲是个盲人,她17岁时生了我。我长到4岁的时候,弟弟出生了。他没有睁眼。见多识广的奶奶说:“小猫是出生7天后才睁眼的。”于是,我们全家人开始等待。可7天过去了,弟弟还是没有睁开眼睛。此后等了无数个7天,弟弟依旧没有睁开眼睛。

奶奶早没了,父亲也没了。最令人伤悲的是,2008年年初,不足60岁的母亲也没了。弟弟依旧没有睁开眼。

整个的童年、少年时代,我在太行山上度过,那里有我的欢乐,也有我的悲伤。欢乐是母亲给我的,悲伤也是母亲给我的。母亲带着我和弟弟看太行山盲人宣传队的演出,给我们讲述盲人们讲述的故事,开启我和弟弟最早的关于艺术与人生的感知。她也唱在乡间传唱的歌谣。

父亲去世后,弟弟成了太行山盲艺人中的一个,一年四季行走在苍茫的太行山中,行无定踪,居无定所……

我在太行山的岁月,家里养的最多的是猫,现在弟弟还养着两只。不外出演出的时候,弟弟起床后第一项任务就是喂猫:两根火腿肠。他摸索着从柜子里取了火腿肠,坐在屋子中间的小凳上,用牙咬开火腿肠的皮,一点点送到猫的嘴里。两只猫在他身边“喵呜喵呜”地叫,也成了我们家的一景。这时候,我陪母亲睡在里屋的床上,病中的母亲乐呵呵地向我介绍:“这是寻它爸爸吃火腿肠了……” 家里的猫都没有起过名字,而狗往往都有名字。我记得的太行山里的狗,有两条。

“四眼”是一条黑色狮子狗,它有一对白眼圈,好像戴着一副眼镜,可识文断句似的。那时候“文化大革命”还在进行,我去父亲的单位,除了看见铺天盖地的大字报,就会看到“四眼”。它看见陌生人就会叫。

父亲在单位里是一名刮肠衣的工人,每天和油星肉头儿打交道。“四眼”的食物主要来自父亲,所以它便与父亲更亲近。父亲下班回家,“四眼”也会尾随而来。胆小的我很小就敢抚摩它了。一次,我去父亲单位,还独自带着“四眼”走了一段远路回家。“四眼”走一走就撒点尿,它要留下回去的路标。我便觉得“四眼”很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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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有一次,我在父亲单位门外探头探脑地走动,引起了“四眼”的警觉,它“汪汪”地叫起来,吓了我一跳。我以为它记住了我,看来时间长了,它也会偶尔有忽略老朋友的时候。

几年之后,已经十几岁的“四眼”实在太老了,毛也缺少了光泽。一天,它躺着不起来,眼里流露出无望的悲哀。我问父亲:“它怎么了?”父亲柔和而悲伤地回答:“不行了。”

单位的院子里有几个人,大家无奈地关注着“四眼”的老去。 后来听说职工们埋葬了“四眼”。

“来负责”是我上中学后家里养的一条黄狗,名字是父亲取的。那时候,我们租住了一个独立的小院,父亲取这个名字是把看门的责任交付给了狗。于是,很多年前的太行山乡下,能听到一个男人有力的喊叫声:“来负责——来负责——”那是父亲在叫我们家的狗。这样叫得久了,父亲渐渐地省略了最后一个字,于是,父亲喊叫狗的声音便成了:“来富——来富——”像一个人的名字了。

上中学后我变得很忙,我与“来负责”相处的细节大多没有留下印迹。依旧是父亲从单位里带回肉屑给它。它性格温顺、皮毛漂亮,给我带来过很多快乐。 突然有一天,不论父亲怎么呼叫,“来富”都不再出现。后来,会熟兽皮的父亲接到他朋友的一个活儿,是一张黄色的狗皮。父亲和他的这个朋友绝交了,因为父亲认出这张狗皮正是我们家“来富”的皮。我是听母亲说起这件事的,我并没有亲见这张皮,我不知道深度近視的父亲是怎么判断出这皮就是“来富”的,并且判断是他的朋友杀了我们家的“来富”。

上大学后我到了另一个城市,并在那里的中学兼做教师,与一群男孩子相处亲密。那时,正赶上一个“打狗热潮”,我的一名喜欢狗的学生,把他养的一条狼狗牵到我所在的学校,说是城里“打狗打得狠”,希望他的爱犬能在我那里躲避灾祸。

但是,很快狗就被牵走了。可能因为风头过去了,也可能因为那个学生思念他的狗。反正这条狗与我并未处熟,我也不知道它的名字。

参加工作,是在一个偏远的乡村中学,那里教师不多,女的只有一个。一天,大个子体育老师呼喊那个唯一没有结婚而整天想恋爱的女教师:“鸣凤,鸣凤,快来看呀!”

同事们以为发生了什么大事,纷纷来到院子里。鸣凤打扮整齐出来了,一看,是两只狗在交配,脸顿时红了,啐了大个子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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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狗都不脸红,鸣凤脸红什么?我便想不通。

弟弟在埋葬了奶奶、埋葬了父母的太行山行走着,在埋葬着“四眼”“来富”的太行山行走着,在大个子叫喊、鸣凤脸红的太行山行走着。他唱着他的《光棍苦》,唱着他的《瞎瞎活了这辈辈》,他的声音,穿透整座太行山。乡民们叹息着,专家们感动着,而我牵挂着……

在没有了母亲的太行山,弟弟成了我唯一的牵挂。

带着这份牵挂,在埋葬完母亲不久,我回到北京接了写一本书的任务,是关于导盲犬的。

2008年初夏,我在大连见到了王靖宇教授,听他讲述他和导盲犬的故事。我突然醒悟过来:其实,我就是一条没有尾巴的导盲犬。因为在我的童年、少年时代,都是我拉着母亲上街,采购家里需要的东西,与亲戚走动也是我拉着母亲去。盲杖是在盲人手里的,盲人去不了的地方,盲杖一定也去不了。可是导盲犬不一样,它比盲杖多了主动性,可以替盲人做出判断。而我在童年、少年时代,智商应该和导盲犬差不多。

其实,我就是一条合格的导盲犬,在我漫长的童年、少年时代,我做了一条导盲犬能够做的一切。

后来弟弟拥有了导盲犬,一条没了,王靖宇教授又给了他一条。很多人都希望弟弟在太行山上独自行走的时候,有一条狗相伴。

有时候我想,假如有来生,我做什么?就做一条导盲犬吧,陪伴像我母亲、弟弟一样的人,做他们的另一双眼睛。

摘自<<读者>>

推荐理由: 8

(三)

跳伞的盲人 欧恩·乔 我和妻子去费城的一家跳伞俱乐部接受培训。我们十几个人穿戴整齐,站在机场上迎接跳伞挑战。没多久,有个戴着墨镜的中年男子在一只导盲犬的引领下,也来到我们身边。“你需要帮助吗?”一个年轻人问他。“不,我有导盲犬,我不需要帮助。”中年男人说。“你也是来参加跳伞训练的吗?”妻子小心地问。“是的,我是来参加跳伞训练的。”中年男人回答。 “酷!”大家惊呼。中年男子爽朗地笑笑说:“你们是在好奇,一个盲人怎么跳伞呢?”看到他如此爽朗,大家纷纷问:“是呀,你怎么跳呢?至少,你怎么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跳呢?”“我虽然看不见,可是我能听见,跳伞广播号令一响,我就抱着我的导盲犬跟你们一起排队往下跳就行了。”中年男人说。“这似乎真不难,但是你怎么知道什么时候该拉开降落伞呢?”又有人问。“教练教过我,从跳下的一刻开始数,数到‘12’的時候拉开就可以了。”他笑着说。“但是,你怎么知道什么时候将落地呢?那可是跳伞最危险的一刻。”我也忍不住问。“这个更简单,当我的导盲犬吓得歇斯底里地乱叫,同时我手中的绳索变轻时,我就做好标准的落地动作,一切不就都解决了吗?”中年男人说。 看着他轻松的神情,我们都惊呆了,让我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那天的跳伞训练结束后,教练走过来对我们说:“这次训练中,动作最标准,神情最从容,得分最高的人,是迈克,他是你们当中最优秀的跳伞员。”“谁是迈克?”我们不约而同地问。“是他。”教练指着那个牵着导盲犬的中年男人说。 没错,那些看起来无法克服的障碍,往往是虚张声势的假象,最难以突破的局限其实是自己,只要能战胜自己,任何人都可以创造奇迹。 摘自<<读者>> 推荐理由: 9

(四)

最美好的事情

四毛

16岁的时候,他梳莫西干头,喜欢看《古惑仔》,并像大哥陈浩南一样,在学校收了一群小弟,很是有几分威望。一个初冬的下午,他逃了课在校外游荡,被隔壁技校的一群混混儿看到。

就在混混儿们逐步逼近的时候,她骑着摩托车停在他的身边,喊他上车。 再次见到她,是在一周后,彼时她站在讲台上,笑意盈盈地作为新班主任介绍自己——他所在的这个班,是学校里有名的老鼠窝,就在不久前,他领头气走了班主任。

她刚进学校,人事不知,懵懵懂懂就被领导推进了火坑。可是对她,他却做不出任何恶作剧了。

因为,在一群古板枯燥的女老师中,只有她永远挂着温和的笑容;当全校都对他们班横眉冷对不屑一顾时,她仍带着全班气势雄壮地走过升旗台,似乎把他们当成最大的骄傲。

他真的收敛了很多。可是,和技校混混儿的仇怨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消除的,收到对方的挑战书时,他还是带着兄弟们去迎战了。 打完架,他带着满身的伤和血,不知道该去哪儿。

他打了她的电话。她很快就来接他了,看到他的样子,又震惊又担忧。 缝针的时候,医生偷偷地对他笑着说:“你看你姐姐多关心你,可别打架了,你看她都急哭了。”

她的眼泪让他坚信,自己在她心里有着凌驾于他人的地位。他希望她也能等他,高考结束,大学毕业,不会太久的,到时候他也一定会来找她。

学校举办篮球赛,她不仅鼓励全班同学积极参加,而且自己带着女生成立啦啦队。

比赛那天,他们班夺得全校第一,所有人都在操场上欢呼雀跃。她不语,笑着向他走近,主动张开双臂拥抱他。这个象征性的拥抱不超过三秒,可是此后他的心脏却剧烈跳动了一整天。

高三的寒假,他每天学习完后唯一的休闲,就是去她家附近闲逛。 直到那一天。她穿着白色棉衣,手臂挽着一个男人,时而把头搭在男人的肩上撒娇,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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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人生中,是什么时候第一次喝得酩酊大醉?又是什么时候第一次想要痛哭流泪?对他而言,这两个第一次,都发生在那一天。

再次开学后,高考倒计时已被高高挂起。她不再回家,而是住在学校的单身公寓,陪着他们这帮孩子共同进退。

这种隐秘、曲折、青涩、矛盾的少年情懷,在他这一生中,只有这一次,所以才弥足珍贵,所以才难以忘怀。这些,都是他后来才懂得的。 那么,后来的后来呢?

再没有后来了,他走进高考考场,他被名校录取,他离开城市去了遥远的地方。他毕业,工作,创业,恋爱,结婚,有了小孩。他在这混浊人世清醒地活,平凡地幸福,认真地向上。

高三那年的暑假,她在举办婚礼的前一个月意外去世。他去了她的灵堂,黑白照上的她仍旧素净淡雅,那时她28岁。从此以后的每一天,无论他是18岁、28岁、38岁、还是48岁,她都将永远28岁。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他28岁那年想起她的时候,心想,原来“十年生死两茫茫”,说的是这个意思呀。

骑士赶来了,公主却不见了。他的青春在那一天终结。

摘自<<读者>>

推荐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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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一路顺风,亲爱的陌生人

柏邦妮

我这个人有个怪癖:特别爱跟陌生人聊天。

所以,我不是很爱坐地铁,不方便聊天,坐出租就好多了。共享经济流行后,我就更开心了:坐“顺风车”遇到“人间精品”的概率更大了。

前几天,我遇见一个帅哥,顺我回去的路上,就听见他身上发出“呱呱呱”的聒噪声。等红灯的时候,帅哥从怀里不胜爱怜地掏出一个小圆筒,也就拇指大,从里面倒出一只蝈蝈来。这已经是大冬天了,帅哥一边扯了一小片白菜喂着蝈蝈,一边听郭德纲相声,我们俩一起听了小半出,我感觉自己真的是在北京。

帅哥跟我说,他没啥爱好,喜欢听相声,养点花鸟草虫,还是一个吃货,老北京的吃食都爱。女朋友也是一个吃货。他俩一起上的高中,每天带饭盒,女同学只带粉条白菜,他带的则是煎带鱼、炖牛肉,就这样搞定了女朋友。

北京是个巨大的容器,个体太渺小。哪怕铆足了劲儿,想砸个声响,往往是无声无息,让人感觉生活不易,比如雨雪天,你可能连一辆回家的车都找不到。

我记得去年冬天的一个雪夜,天上下着纷纷扬扬的大雪,地上喇叭声哔哔响成一片。叫车等车,折腾了快一个钟头,又冻又饿,还有一堆处理不完的事,我心情烦躁,但顺我的这个车主却乐乐呵呵,谈吐特别温煦。他四十来岁的年纪,说车上有水有充电线,还有小零食,不怕堵啊,咱们堵车不堵心!他一路跟我聊天,妙语如珠,一点不夸张地说,我简直如沐春风。

据说北京城最堵的时候,你跑下车买上几个羊肉串,烤好了,车还是稳稳地蹲着。那天,我干脆跑下去买了几个包子。这位大叔呢,不急不忙地开门,下车去给车顶掸掸雪。等我回来,长龙压根儿没动,大叔笑了笑,那股悠闲劲儿,让人放松。我也打开了电脑,先把几个紧急的工作处理了。那段回家的路,正常40分钟,那天走了快3小时。幸亏有那位大叔,感觉也并没有真的耽误什么。原来堵车真的可以不堵心。

最伤心的一段路,是失恋的时候。像每个失恋的人一样,那段时间,我什么都不想干,就想赖在床上。可是,总有不得不面对的工作,不得不做的事情。那天清早,我强撑着上了车,可情绪和眼泪都止不住。

顺我的车主是位大爷,他给我递了一张纸巾,问了我几句话。我没说几句,就说不下去了。大爷打开车窗,透进来一点凉风,然后语重心长地宽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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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姑娘,别哭了,不值得。人生一点一滴都很珍贵,不能浪费。” 大爷还说:“我有俩闺女,都是纯正北京大妞儿。北京大妞儿,那是有目不斜视、大言不惭、牙缝里挤出爷的劲儿。你来北京,就得随俗。南方姑娘的优柔就得收起来,要拿出北京大妞儿的野精神。”

这位大爷的模样我已经记不清,但他说的话,我都记得。很奇怪,被他强行打了一通鸡血后,我心里一阵莫名的安慰。我一边抽泣,一边掏出小本子,把这些金句给记下来。也许有时候,陌生人是最好的心理医生。不是因为他有多专业,而是最需要的那一刻,他恰好出现。

我记忆里最漫长的一段路,是今年过年回家。养的老猫病了,不能留在北京。飞机托运不放心,火车又不让带。朋友出主意,看有没有自己开车回家的,你蹭一辆。还真给我顺到了,一对90后小夫妻。我和猫坐在车后座,这一坐就是1400多公里,开了整整15小时。

猫很懂事,一点不挣扎,没有闹腾。车刚开过山东,就闻见刺鼻的臭味:猫解决了自己的生理需要。我很不好意思,这得到下一个休息区才能处理。小夫妻倒很平静,一点没抱怨。到了休息区,我连忙把猫放出来,整理猫厕所,小姑娘帮着用纸擦干净猫全身,让我很感动。

开长途高速,最怕的就是无聊、困。小姑娘在副驾睡得直点头,我看小伙子也开始打呵欠了,连忙抖擞精神,陪他聊天。生平第一次觉得自己能唠嗑是一个优点。我俩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包括他俩的爱情故事,从相识到暗恋再到告别,最终他们从异地到相聚北京,开始自己的小日子。

小伙子说,本来是抱着侥幸心理,想顺个帮忙开车的伴儿。对他来说,分摊高速费都是次要的,因为长途实在太累了,好在我会聊天,会解闷,大家越聊越精神。

我也说了实话,其实从来没坐过陌生人的车那么久,一开始还是有些担心的,上车第一时间就把行程分享给了朋友和家人。行程的前半小时,我一直抓着扶手,手心都是汗。还好,这是一个特别愉快的选择。

到老家已经是深夜11点,小伙子把车停到我家楼下,帮我把两大箱行李抬上楼。我真的特别感动,这其实不是一种服務,而是一份心意。告别的时候,小姑娘拉着我说:“年后回北京,咱们还约着一起走,好不好?”虽然我也知道,这也许只是句客气话,只是这一刻的冲动。

这长长的一段路,肉麻地说也算经历了一场小小的生死,这随机地被迫地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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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到对方的生活,就像一小截人生。 你跟原本不可能认识的人,搭在一起,顺了一程。下车,人散了,大概是再也不会见了,但是,好像又有什么留了下来。 什么留了下来呢?缘分。人生一世,一起活一辈子,是缘分;一起走一阵子,是缘分;同过一条船、一程车,共过一场雨、一场雪,都是缘分。 缘分是什么?我想,是一种不由分说的东西,让聚散在一起的人,深深浅浅、悲悲喜喜地有了牵绊、有了牵扯,或续或断,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这有限的十几分钟或者十几小时里,这有缘的一路上,留下了点什么。 那是一张张神态生动、表情鲜活的笑脸;是一个个各自努力,也许平淡,但不乏闪光的人生;是一段段轻松、温暖、不设防的陪伴;是这个常常让人迷茫,感觉冷漠,并不容易生活的巨大城市里,最微小的理解和体谅;是无论世界给了我们什么,热闹喧嚣或寂寞冷清,物价翻腾或风雪相逼,我们一直没有放弃过的生活。我们没有离开过,艰难地,豁达地,乐观地,一路前行。 短暂的陪伴,原来不认识的人因此有了关联。那来自陌生人的善意,那朴素的一点点温暖,化作人世间最珍贵的礼物。 谢谢你,一路顺风,亲爱的陌生人。 摘自<<读者>> 推荐理由: 14

(六)

我是个窃贼

阿·康帕尼尔

“是的,我是个窃贼。”老头伤心地说,“可我一辈子只偷过一次。那是一次最奇特的扒窃。我偷了一个装满钱的钱包。”

“这没有什么稀奇的。”我打断他道。

“请让我说下去。当我把偷到的钱包装进自己的衣兜时,我身上的钱并没有增加一个子儿。”

“那钱包是空的?”

“恰恰相反,里面装满了钞票。”

我走近那老头,又给他斟了一杯葡萄酒。他开始讲述自己的经历: “当时,我乘火车从斯米纳到苏萨尔去。那是个匪盗经常出没的地区。我坐的是三等车。车厢里除我以外,就只有一个衣衫褴褛、正在酣睡的汉子。他的左脸颊上有一块明显的伤疤。从相貌到衣着,这家伙看起来都像一个罪犯。我想换一个车厢,可是车厢之间没有连通的门,于是,我只好硬着头皮单独同这个危险的家伙共处三个小时。火车行驶在前不挨村、后不着店的荒野,车上的旅客寥寥无几。在这种环境里,要想杀死一个人,然后把尸体从车窗扔下去,简直是小事一桩。

“外面的天渐渐黑了下来。我两眼死死盯住车里的警报器。可是,看来,我打了一会儿盹儿。我刚睁开眼睛便发出一声惊叫。因为陌生的旅伴正弯腰站在我面前,锐利的双眼盯着我,乱蓬蓬的胡须已经触着我的面颊。我吓得一下子蹦起来,想去拉警报器。可是那人抓住我的手臂,哀求似的看着我,说:‘您不用害怕。我正要请求您允许我坐在您身边用您的毯子搭一搭我的身子。我感到很冷。’

“‘真的吗?’我松了口气,歉疚地挪动了一下子身子,让他坐到我身边。 “‘是的。’那人说,‘我多么喜欢做一个小偷啊!我的整个性格,所受的教育和成长的环境,都注定我特别适合这一职业。可是……我不能去偷。’

“‘是什么阻止你去偷呢?’我好奇地问。

“‘长着这样一副相貌,我怎么能够去偷呢?无论我走到哪里,大家都提防着我,要是碰巧附近有人的东西正好被偷了,第一个被怀疑的对象就是我。’

“我瞅着他那张窃贼一样的面孔,脑海里闪出了一个鬼主意:我要是试一试把这个总不走运的窃贼的钱包偷过来,那将是一个多么精彩的恶作剧啊!眼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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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不动声色,上帝保佑!几分钟后,窃贼那鼓鼓的钱包就被放进了我右边衣袋。火车停下后,我的旅伴竟免了我再劳神去换车厢。他站起来对我说:‘我到家了。谢谢您,祝您旅行愉快!’ “我等他下了车,急忙从衣兜里掏出偷来的钱包。一见那錢包,我顿时目瞪口呆:手里拿的正是我自己的钱包。那家伙趁我听他诉苦的当儿,神不知鬼不觉地把我的钱包偷走了。幸好趁他不注意时,我又把它偷了回来。 “这是我一辈子唯一的偷窃行为。钱包偷到手了,可我的钱并没有因此而增加一分。你看见了吧,我并没有骗你。” 老头的故事刚讲完,我就急忙站起来,大方地付过酒钱,转身走了。我这样做,完全是有原因的:在他向我讲述自己偷窃经历时,我用我那训练有素的灵巧手指,将他的钱包拈过来装进了自己的衣兜。我急切地想知道那钱包里究竟有多少钱。我相信,老头所说的那种巧遇,这次绝不会重演。我肯定不会从自己的衣兜里掏出自己的钱包来,因为我身上从来不带钱包。拐过一个街角,我把手伸进自己的衣袋。天哪!里面什么也没有!这老家伙太鬼了!他第二次偷回了自己的钱包。 第二次?谁知道他自己偷了自己多少回呢! 摘自<<读者>> 推荐理由: 16

(七)

穷孩子的学费

李若

高一那年,我家养的三头猪全都不行了。这三头猪,是我和弟弟一整年的学费。

邻居婶子来劝妈妈:“找屠夫把大猪卖了,卖的钱再买一头小猪养,不至于血本无归。”

说话间妈妈的眼泪就流了下来:“那不是害了其他人吗?”街坊邻居七嘴八舌地都劝妈妈:“做人不能太老实。”

妈妈只好出门去找屠夫,屠夫姓易,正好在村口和村民聊天。屠夫进了家门,一眼望去,猪圈里都是病入膏肓的猪,赶紧去三轮车上拿来杀猪刀。 “猪都快死了,还要再杀吗?”

屠夫说:“得补一刀放血,不然猪肉是红色的,一眼就能看出是病猪肉。” 最后,两百多斤的猪给了一百五十元。

三头猪都没了,我和弟弟的学费真悬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不用爸妈说什么,我和弟弟就开始各自为学费操心起来。

那一年开学,我和弟弟的学费是赊的。隔一段时间,老师就在班上提醒一下: “欠学费的同学该交学费了。”每当这时,我就会十分难为情地低下头。 等过了惊蛰,万物复苏,田野里的花开了,地下的昆虫也蠢蠢欲动起来,一年中最好的时候就到了。

弟弟买来黄鳝笼子,又去牛屎粪堆里刨蚯蚓,下午放学后就立刻开始准备。“下黄鳝”最讲究时间,要趁天黑之前把装有蚯蚓的笼子放到池塘和水田里,第二天早早起来再去取回来,一次放三四十个笼子,可以捉一两斤黄鳝。 我则请了一星期的假,去大舅家挖蜈蚣。当时,八寸长的大蜈蚣一条能卖五毛,五寸长的三毛,再小一点的两毛。

我还有两个伙伴。比我大一岁的妞妞早已辍学,现在在家挑粪、砍柴、洗衣、做饭;比我小一岁的小鹿初中毕业,等着秋后征兵时去当兵。

天蒙蒙亮,妞妞和小鹿就在大门口喊我,我一骨碌爬起来,头不梳脸不洗,拿起工具就往外跑。所谓工具,不过就是一把短柄锄头和一个矿泉水瓶,在瓶盖上钻几个小孔透气,免得蜈蚣被闷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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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我们去了棋盘山。把地上的石头挖开,蜈蚣就藏在石头下面。挖开石块,蜈蚣四散奔逃,这时就要眼疾手快,上去一脚踩住蜈蚣身子,小心翼翼地按住蜈蚣头和腹部连接处。这时,蜈蚣会用后半截身子爬上你的手,爪子在手心里游走,你要飞快地拔掉蜈蚣头部左右两边的螯。 万一被咬到,会疼整整一夜,直到鸡叫时才好。

等到傍晚收工时,我大概挖了二十多条,手也被锄头柄磨了几个泡。 接下来就是穿蜈蚣。我们在妞妞家分工合作:小鹿负责劈竹子,制作绷蜈蚣的竹片儿,妞妞往装蜈蚣的瓶里倒开水。

开水一倒进去,刚刚还在瓶里拼命爬的蜈蚣就立马收缩身体,一动也不动了。 把蜈蚣从瓶里倒出来,用竹片比着蜈蚣,一条一条拉直,小鹿说,截竹片时不要可着蜈蚣身体那么长,要比蜈蚣身体长一厘米,这样小号的能充当中号儿的卖,中号的能当大号的卖。

离开的前一天,我在乱石堆里挖出来一条很大的蜈蚣,有中指那么粗,身子圆滚滚的,异常凶猛。我怎么都捉不住,用锄头摁着,它竟然回过头来咬锄头柄。我担心时间长了它逃跑,急忙喊她们来帮忙。妞妞边帮忙边喊:“哇!这么大,怕是要成精了!”突然她惊叫一声,蜈蚣狠狠地咬了她大拇指一口。妞妞疼得直吸冷气,恶狠狠地拔了蜈蚣的毒牙,差点连头一块儿拽掉了。

我不好意思地对妞妞说:“这条蜈蚣就送给你了。”妞妞死活都不要,她说: “你学费还没凑够呢。”

那天,看着满满一书包的几百条蜈蚣,我心里美滋滋的——等把这些蜈蚣换成学费,我就可以继续上学了。

当晚我做了个梦,在梦中,我挖开一块又一块的石头,下面不停地有蜈蚣爬出来,我捉都捉不过来。此后很多年,这样的场景都会时不时地出现在我的梦里。 第二天一早,当我拿起书包准备回家时,一下子傻眼了:书包被咬了一个大窟窿。

打开书包一看,里面的蜈蚣全没了,只剩下一堆蜈蚣头、蜈蚣脚,还有乱七八糟的蜈蚣残肢。我脑中“嗡嗡”直响,继而大哭起来:“我的蜈蚣啊,我的学费啊,全没了!”

听到我的哭声,全家人都围过来看。大舅说:“这是老鼠吃的,昨夜风雨大作,老鼠在房间里跑来跑去,我没在意,没想到竟然祸害了你的蜈蚣。别哭了,哭也哭不回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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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舅给钱让我拿去当学费,我没有接,哭着离开了大舅家。 从大舅家到我家的十几里路,我是一路哭着回来的。 热爱文学的我,就连做饭的时候,都要一边和面一边看下面垫着的报纸。去别人家串门,人家墙上糊墙的报纸书籍,只要是带字的,我都要看完才走。 那一路我甚至想到了死——不能上学的日子,过一天就多受一天的罪,不如死了痛快。 等我回到家,见弟弟也在哭,原来这几天他把捉的黄鳝养在门口的大缸里,适逢下雨,屋檐上流下来的水把缸注满了,黄鳝全趁机逃跑了。 姐弟相见,抱头痛哭。 妈妈连忙上来劝:“莫哭莫哭,黄鳝是见洞见缝就钻,发水时黄鳝随着水一起跑到地基里去了。咱们挨着地基挖一条沟,沟里灌满水,再放上笼子,晚上黄鳝出来喝水找吃的,不就又回来了吗?” 听了妈妈的话,弟弟擦干眼泪,按照妈妈的说法开始挖沟做陷阱。 真如妈妈所说,逃跑的黄鳝都自投罗网了,弟弟的學费终于失而复得。我却从此辍学了。 后来,在小舅的介绍下,我到市里一个私人开的印刷厂打工,每月工资一百元。 记得在一个冬天的晚上,我上街买东西,一位中年父亲扛着一个大蛇皮袋在前面走,一个八九岁的小孩跟在后面亦步亦趋。走到一个烧饼摊前,孩子不走了,喊着要吃烧饼。父亲不给买,硬拉着孩子要走,孩子直勾勾地盯着烧饼,撕心裂肺地哭喊:“我饿了,我要吃烧饼……” 看到这一幕,我实在忍不住,冲上前去买了两块钱的烧饼送给他们父子。 这事自然和我无关,我只是受不了那种哭声,那撕心裂肺的哭喊让我想起当年的自己。我永远都忘不了在那十几里路上洒下的泪水,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再也没有流过那么多的泪。 摘自<<读者>> 推荐理由: 19

(八)

造个芯片这么难

梁海涛 芯片是怎么被造出来的?为什么我们造芯片难度那么大?要回答这些问题,就得从芯片的工作原理说起。

众所周知,只要是电子产品,就离不开芯片。芯片通常分為两种:一种是功能芯片,比如我们常说的中央处理器(CPU),就是带有计算功能的芯片;另一种就是存储芯片,比如电脑里的闪存(Flash),是一种能储存信息的芯片。

这两种芯片,本质上都是载有集成电路的硅片。怎么理解呢?就是我们在一片硅片上,按照设计刻出一些凹槽,在凹槽里填充一些介质,从而使硅面上形成许多晶体管、电阻、电容和电感,让这片硅成了复杂的电路,得以实现一些特定的功能。所以,我们才会看到芯片放大图上有那么多弯曲、平行的凸起和纹路。

听起来不难,做起来可要命。芯片的诞生分三个步骤,分别是设计、制作和封装,难度依次减弱。现在全球芯片设计基本集中在美国,制作集中在中国台湾地区和韩国,中国大陆大部分承担的是封装工作,也就是把芯片装到板上拿出去卖。可以说,在芯片的电路设计这个领域,中国的竞争力远不如美国和韩国。

设计难,制作也不简单。我们来看具体过程。首先,需要提取纯硅,就是把二氧化硅(其实就是沙子)还原成硅单质,把硅打成硅锭切片,就得到了硅片——这相当于芯片的地基。这个步骤简单,我们的技术做得很不错。

有了硅片后,就要在上面涂上一层胶,名为“光刻胶”。这是一种感光胶状物,当用紫外线加透镜去照射某一个部位,胶面会发生变化,之后利用化学原理进行腐蚀,光照过的部分就会被腐蚀掉,留下凹槽。此时,往凹槽里添加硼、磷等介质,就会出现一个半导体或者电容。以此类推,我们再涂一层胶,再照,再腐蚀,再掺入……不断重复,像搭房子一样搭出一个复杂的集成电路,也就是芯片的核心部分。

然而,以上说的只是光刻技术的基本原理,实际操作起来要复杂得多,还会涉及波长等问题。光刻最主要的器械就是光刻机,这项技术长期被荷兰、日本、德国垄断,一台机器要花七八亿元人民币,而且他们只优先提供给中国台湾、韩国等地的大客户。中国大陆也有自己的光刻机,但是和世界先进水平比,差距还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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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看来,中国要真正做出自己的芯片,顶层设计和光刻技术是两大难题。但我们也有理由相信,以中国的科研实力和技术积累,突破这两个难关只是时间问题。 摘自<<读者>> 推荐理由 21

(九)

中国火药并非只用来造烟花

赵新宇

中国人使用火药比西方人“早几百年”,而西方人只花了一百多年就造出比中国厉害得多的火炮,是中国人特别热爱和平,还是西方人“开挂”了? 70多年前,鲁迅曾发表过一句感慨:“外国用火药制造子弹御敌,中国却用它做爆竹敬神。”此后至今,每当人们讨论“国民性”、“屈辱的近代史”之类的话题,这句话都会反复出现,仿佛从东西方火药应用的差异入手,即可参透各文明发展不均等的天机。

然而,火药、枪炮与爆竹的历史不是像鲁迅唏嘘的那么简单。西方人的火药应用并不晚于东方人太多,而古代的中国人也绝非一味热爱和平。 鲁迅错了

一般认为,火药发明于隋末唐初的东亚。也有些当代人出于民族自豪感,将早至东晋时期的炼丹家葛洪封为火药的发明者。鲁迅的感叹和许多人的困惑都由此而起:既然中国拥有火药比欧洲早了至少500年,那中国人怎么没早造出枪炮弹药来?

事实上,与鲁迅的想象相反,古书上记载的炼丹术中的“火药”,与后世打仗开矿的火药不全是一回事。

实际上,在1161年的宋金采石战争中,才出现了史上第一种用于爆炸的火药“霹雳炮”。这是一种掺有石灰的纸炮,其功能并非伤人性命,而是以爆炸挥散的石灰烟雾迷住敌兵的眼睛,使对方无法发挥战斗力。显然,这种火药武器并非现代军火的同类,而更像是武侠小说中的斗殴伎俩。

真正意义上的爆炸性火药,是在1221年的战场上第一次被记录下来。作为最早的铁制外壳炸弹,金人的“铁火炮”威力巨大,能够将不幸中弹的宋兵头部炸掉一半。有了这种革命性的爆炸性火药,我们日常所说的枪支弹药才有可能出现。 在此后一段时期内,东方的军火发展也不落后于西方。比如说,中国人造出管状火器的时间比西方要早——后人会从陈规火枪算起。最早能“射出弹丸”的火器也出现在中国,即1259年南宋军队制造的“突火枪”,它“以巨竹为筒”,可发射“子窠”——应该是颗粒装的散弹。不过,这种竹制“突火枪”没有批量生产,也没有留下任何作战记录。

此后,元朝出现的第一批真正的类枪炮武器看上去比西方同时期的“铁瓶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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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靠谱一些,发明时间也很可能更早。到元朝末年,已经出现了不同口径铜火铳的区分:小口径的以手持发射散弹,大口径的装在架子上发射单发石弹。 西方甩开中国

不过,再过不到一百年,西方火炮就把中国同类远抛在身后了。

“铁火炮”在宋金战争中亮相后,其革命意义一目了然,配方遂迅速传遍欧亚大陆。1262年,西班牙的阿拉伯人在抵御基督徒军队进攻时使用了一种会爆炸的铁球,是为炸弹在西欧最早的使用记录。相比之下,南宋制造使用“铁火炮”的记录也是在1257年才第一次出现。中国人在开发枪炮炸弹方面,与西方人几乎是齐头并进,没占到什么先机。

随后,重达十多吨的巨炮——臼炮——的诞生,一举扭转了东西方军械的实力对比。

从尺寸上,这种气势惊人的新武器口径往往超过50厘米,动辄可以把六七百磅的石弹射出一公里,气势惊人。中国人从未造出过这样的庞然大物,像明朝的碗口炮,最重不过“上百斤”。《武备志》里的“天字号神炮”,重量也只有280斤而已,还不如臼炮的炮弹重。

不过,西方人之所以能造出臼炮,也不是因为他们在火器技术上占据了优势。真正导致东西方军火发展差异的,还是各自军火实际应用上的差别。 与西方不同,中国不存在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人造堡垒,夯土城墙一直到明朝才砌上了砖。而且,东亚战争的参与人数虽远多于西方,单兵装备却落后甚远——在装甲方面,只有御林军级别的军人才配有锁子甲。无论是在元末内战还是在明蒙战争中,大家都不会感受到研发先进军械、勇攀科技树的必要性,把太多资源投入到这个方面反而可能是不太明智的行为。

在这一点上,奥斯曼土耳其与中国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一直到14世纪,土耳其还对火器毫无建树,而随着战事的不断推进,1453年时他们就能搬出巨炮,轰击君士坦丁堡的城墙。土耳其巨炮的发射过程极为复杂,搬运也需要几十匹马加200多人,但其发射的600磅石弹,还是能在连续两个月的炮轰下,将伟大城市君士坦丁堡的坚固城防击垮。

到16世纪时,西方军事科技突飞猛进。铸铁技术已能够铸造一体成形的炮筒,发射火炮因此变得更加安全,射击的威力也更加巨大。粒化火药技术为不同用途的火器提供了合适的弹药,再也不必以木塞提升膛压,枪炮装填变得容易。 近代弹道学也逐渐成形,1537年,塔尔塔利亚出版了史上第一部射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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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把枪炮从原来的巫术领域拉到了计算与实验的世界。 文人们忙着吹牛 在不同的军事环境下,东西方的“爆炸性火药”走上了不同的道路。在西方逐渐走进科学之后,中国却还在以玄学为基础探讨军火。不但本国火药研究拘泥于旧理论,就连引进西方军事科技的《西法神机》,在解析火药配方时都要用上阴阳五行。 由于缺乏科学知识,一般文人都没有准确描述军火的能力,而往往在文字中极尽夸张之能事。《金史》介绍早期炸弹“震天雷”,说它的爆炸声“闻者百里”;《武备志》记载手铳“单飞神火箭”,只用三钱火药就能伤敌于三百步之外,敌军人马中弹后被直接射穿,一次还能贯穿好几个。 当然,文人笔下火力强大的“嘴炮”,其缺陷一经前线将领使用就会暴露无遗。比如手持火銃“神枪”,邱浚称其能射出百步之远,敌人听到枪响就已经被射中了;到了面临实战考验的戚继光手里,便发现其射出的箭矢歪来扭去,甚至常把箭屁股朝前打出去,几近废品。对于碗口炮,《武编》认为它声势很大,射击角度调一点点,射程就变了一大截;戚继光却说它“腹小口大”,火药装填量小,炮弹又太重,发射无力,派不上大用场。 值得一提的是,明朝对火器吹过牛的不止中国人。1622年来华的传教士汤若望,在他与中国人合作编着的《火攻掣要》中声称,小弗朗机炮仰放可到二三千步,大弗朗机炮,仰放可到三四千步,把射程夸大了两倍都不止。作为接受过欧洲科学教育的知识分子,汤若望显然也在他的中国生涯中习得了卓绝的放卫星技术。 明朝士子忙着吹牛的同时,西方火器开始进入东方,并在明朝后期战争中叱咤风云。弗郎机炮、噜密炮、日本鸟铳、红夷大炮等等西方色彩浓厚的名字,给东方战场上的人们带来空前的震撼。 而再过两个世纪,东西方两个世界就将带着各自的军火在战场上兵戎相见,并以其惨烈的战果,引发鲁迅和无数中国文人的爆竹之叹。 摘自<<读者>> 推荐理由: 24

(十)

丑父

国馆

父亲很丑。1.42米的个头,村里有几个初中毕业的孩子私下叫他根号二(根号二约等于1.41)。父亲长了一张大脸,在常年的风吹日晒之下变得干巴巴的。父亲平时胡子拉碴的,再加上一双无神的眼睛,简直可以说邋遢得有些让人不愿意靠近。

父亲很穷。上山干活,往脚上套四五双袜子,脚后跟还露在外面。 最烦的是,他还很憨。 除了种田,父亲没有别的本事。

村里其他人都会在种田之余搞点副业,最不济也会到山里采些山货,赚点买盐、买针头线脑的钱。但父亲就只会老实巴交地种田。 我和哥哥读书要学费,他种的粮食卖的钱不够,他就种烤烟。

种烤烟有很多特别麻烦的工序,最后一个环节是把烟叶晾到特殊的烤房里烤,对温度的要求特别严格。一天24小时,父亲需要每隔一个小时去烤房里添一次柴火。每年的这个时候,他就连续四五个月没办法睡个囫囵觉。 从哥上小学到我大学毕业,父亲啥都没干,就种了20年的烤烟。

我大学毕业以后,他还要继续种。我们威胁要把他的烤房炸掉,他才算安分下来。

种烤烟很辛苦,他吃早饭的时候总是天还没亮,吃晚饭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很久。

他不吃午饭。20世紀90年代方便面在村里出现,他发现那是个好东西——能充饥,还不耽误时间,他就一箱一箱买回来,当午餐。

村里的路很烂,不能走大车,偶尔有村民自己用摩托车改装的三轮车,带着一股黑烟,发出惨烈的嘶吼,像发了疯的怪兽一样颠簸着爬上来。

要把烤好的烟运出去卖,把种烟用的化肥运回来,全靠父亲的双脚和双肩。 因为他矮,每次背着一大捆烟叶走在路上,从背后既看不到头,也看不到脚,仿佛就是烟叶自己在路上走,显得很滑稽。这也更容易让人觉察到父亲的憨。 有一天他卖了烟,买了方便面回家,半路上遇到一个开着三轮车的熟人,愿意捎他一程。他像蹲厕所一样蹲在改装的车盒子里,双手牢牢抓住盒子的两边。那个样子,很像古装电视剧中被绑在囚车上游街的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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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他才发现,自己一路只顾自己不被颠下车去,他买的方便面却不知道在什么时候颠掉在半路上。结果他门都没进就折身下山,沿路去找。

他再次回家的时候,天早黑了,方便面也没找回来,怕是被放羊的人顺手捡走了。

母亲埋怨他:“那么大个人,一箱方便面都能丢了!丢了就丢了嘛,还去找,耽误半天时间。你是不是苕(老家方言,指憨)!” 父亲什么都不说,默默去吃母亲留在锅里的饭。

因为父亲又矮又丑还憨,小时候每次学校要开家长会,我总是找各种借口不让他去。好在他很忙,能不去,他就不去。

我读小学二年级时的一天,下大雨,我早上翻山越岭去学校时淋了雨。我在学校发高烧,头疼得趴在桌上啜泣不止。

没有电话,老师请个刚好顺路的人捎信给父亲。

下午的时候,父亲站在教室门口,从头到脚都是泥,大声喊我的乳名:“走,回家。”

他背着我蹚水、翻山,一身水,一身泥。

那是记忆中他第一次到我的学校。也是在那天我发现,即使他那么丑,那么矮,那么憨,同学们好像也并没有因此而取笑我。

到高中时,我已经能够比较坦然地接受他去学校了。

高考前夕,我在全省模拟统考中成绩突出,有上名校的潜质,学校因此特别邀请父亲来参加高考动员大会。我和父亲的位置被安排在第一排中间。

动员大会在学校操场举行。他到的时候校长的报告刚好进行到一半。 他站在人群的边缘,踮起脚拼命朝我挥手。

我猫着腰,尽量避开同学们的视线,领着他从主席台下走到让他引以为自豪的位子上。

哪怕是来送儿子出征,他依然显得寒酸而憨,裤腿上还沾着泥浆。 我们走过主席台时,校长有意提高了讲话的声调,可能是想尽可能吸引一部分学生和家长的目光。这一细节,至今温暖着我的心。而我再一次觉察到父亲丑,而且憨。

父亲憨厚,容易受人欺负。

20年前,对于农村里的公共事务,政府很少顾及,修路搭桥流行用义务工,即个人为集体提供无偿劳动。总有人投机耍滑,也总有人敷衍了事,而每逢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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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候,父亲因憨厚与勤恳,反而成了大家讥笑的对象。

就连我和哥哥也经常糊弄他。

记忆中,一年四季,家里总是有干不完的活。无论是周末,还是寒暑假,我们都要跟着父母在地里干活,作业则等晚上在一盏昏暗的煤油灯下去完成。

但是很多时候,晚上我们懒得动。临近开学,作业没写,我们就要求父亲写一张字条带给老师,他从来不拒绝。所以,初中、高中的时候,我们经常带着父亲“家里活多,没时间写作业,请老师原谅”的字条去见老师,屡试不爽。

村里贫穷而落后,大部分人对读书的理解非常传统而简单:学而优则仕——书读得多的人以后是要做官的。

但是大部分村民觉得祖坟上没有冒青烟,子孙后代自然也和高官厚禄无缘。所以,“读书无用”论在几十年前的农村就盛行,并不是近几年的新思潮。我和哥哥是村里四个大学生中的两个。入学前夕,很多人登门道贺,有人对曾经欺负过父亲的无知行为道歉,表示今后一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也有人请父亲以后多多关照。他们担心我和哥哥将来做官以后打击报复他们。父亲在村里的地位一夜之间从地下到了天上。从来不曾受到如此厚遇,父亲憨厚的脸涨得通红,发出几声干涩的笑声,搞得大家心里直打鼓。

好在我和哥哥大学毕业已经十几年,既没做官,也不曾回家报仇雪恨,父老乡亲的心才算落了地。

摘自<<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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