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监管好餐饮业食品卫生,保障广大群众人身健康和合 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的规定,大冶市旅游局 (以下简称甲方)、与各星级酒店、景区 (以下简称乙方)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乙方必须认真执行食品及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做到向供货方,生产厂家索取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材料复印件;
二、乙方要保证入库食品及原料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做好验收记录,杜绝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杜绝使用“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三、乙方必须严把餐饮用具消毒关;
四、乙方对库存食品及原料要定期进行清查,发现过期、变质食品及原料应及时进行销毁处理;
五、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对存在重大 质量问题的食品,主动向甲方报告,服从甲方处理决定;
六、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 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七、乙方在进购食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一经 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姑
息迁就;
八、乙方不得销售来源不明、不合法、票证不齐全的食品, 凡擅自进销者,出现问题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在采购食品中因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乙方隐匿不报,被甲方 发现,甲方将责令乙方退货,并依制度进行处理;
十、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 并依相关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查处;
十一、乙方不认真按本责任书履行义务,因销售不合格食品 给顾客和游客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 字后长期有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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