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二三娱乐。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实习管理办法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实习管理办法

来源:二三娱乐
《城市建设学院本科生毕业实习管理办法》(2015版)

毕业实习是本科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落实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和规范学院毕业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保证毕业实习质量,依据《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程》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习目的

毕业实习是对课程实习、专业认知实习及专业理论知识的进一步深化。通过毕业实习,使学生进一步接触社会、了解社会,进一步增强学生劳动观念、拓宽学生知识面,进一步培养综合运用理论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今后更好地立足社会,服务社会打下基础。

二、组织机构

毕业实习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学院负责毕业实习规章制度的制订、检查评估等工作;学院各系具体负责相应专业毕业实习的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工作。

1、院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 成 员:系主任和教学秘书 2、系领导小组 组长:系主任 成员:指导教师 二、职责与分工

院 长:毕业实习工作总协调;

教学副院长:传达学校文件精神,对接教务处等职能部门,部署和协调各系相关工作,组织制定有关规章制度等;

系 主 任:负责组织制定本系各专业年度毕业实习指导大纲,检查、监督本系毕业实习各环节工作正常运行,配合学院和学校做好各项检查工作,负责本系毕业实习的材料整理和归档工作,参与学院毕业实习的专题会议和组织决策工作等。

教学秘书:协助教学副院长对接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协助各系做好毕业实习相关材料的领取工作、协助学院做好毕业实习的后勤服务工作、协助各系做好毕业实习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等。

三、实习准备工作 1、确定实习单位

实习单位联系采用学校推荐与学生自己联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及专业主攻方向自己联系实习单位,也可以进入学院推荐的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对于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的,必需经指导教师、班主任及学院学生工作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

2、拟定指导大纲

毕业实习大纲是各专业教学计划所安排的实习环节拟达到的教学目标及实习教学的具体要求,是制订实习计划、组织实习和对学生进行实习考核的基本依据。学院各系应在年度实习前拟定相应专业的毕业实习大纲。毕业实习大纲的内容应包括:实习目的、实习内容、时间安排、任务要求、组织管理、实习成绩评定等。各系应在进行毕业实习的前一学期末,将毕业实习大纲报学院教学秘书存档备案,由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审核后实施。 3、安排指导教师

1.实习指导教师由各系根据当年毕业实习的具体要求,在专业教师中指定。鼓励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相结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原则上同时是毕业实习指导教师。

2.指导教师条件:教学经验丰富,对本专业的实践教学熟悉,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讲师及以上(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 4、召开实习动员会

实习动员工作于实习前进行。实习前,各系要认真组织师生学习和领会毕业实习指导大纲文件精神,指导教师要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确定具体实习事项。通过动员,使学生了解实习的目的、任务、内容、方法与时间安排等,还要向学生进行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及保密教育。

四、实习过程要求 1、实习初期

(1)学生应与实习单位的有关负责人一道共同制定实习计划。

(2)实习过程中实习单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动,应及时与指导老师取得联系,办理变更手续,未经实习指导老师同意,学生不得擅自离岗。

2、实习期间

(1)指导教师在实习期间应经常与学生保持联系。有条件的可以深入实习单位指导并看望实习生。毕业实习中期检查前,指导教师递交本组中期自查记录,系主任撰写中期自查报告。

(2)应遵守学校实习纪律、遵守实习单位有关规定,按时上下班,注意交通安全。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干部和职工,认真听取实习单位和本校指导教师的指导意见,及时解决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学生在实习期间应主动与指导教师取得联系,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最少每半月汇报一次)。

(4)经常与家里保持联系,让家里了解联系方式和在外实习情况 3、实习结束时

学生应与实习单位告别,妥善处理各项结束事宜。 五、资料上交 1、学生成果上交

(1)实习单位的实习鉴定意见(原件一式二份) (2)实习周志

(3)实习报告(打印稿和电子稿)

【资料上交程序:指导老师→答辩小组长→系主任→学院(教学秘书协助)】。 2、其他资料

(1)毕业实习指导大纲; (2)中期检查报告; (3)实习工作总结报告; (4)其他。

六、实习成绩考核 1、检查和抽查实习情况 。

指导教师采用亲自到实习单位,或通过电话、书信等方式定期地进行检查和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学生的实习情况。

2、检查学生实习总结报告。

实习总结是学生实习成绩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它反映了学生实习的深度和质量,同时也反映了学生的归纳和分析问题的能力。要求学生认真全面、实事求是进行总结。

3、实习成绩评定 (1)实习成绩评定依据

A、实习单位的实习鉴定意见。 B、实习周志和实习报告完成情况。 C、实习过程中的表现。 (2)实习成绩评定方法

实习指导教师根据上述实习材料,作出实习评语,综合确定实习总评成绩。实习总评成绩 ,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五档,实习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七、资料归档

学院教学秘书负责资料保管和借阅工作。毕业实习有关原始材料保存至学生毕业后四年。 八、附则

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本办法由学院毕业实习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ule263.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