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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文化

来源:二三娱乐
从私有制出现开始,“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便成了永远的神话,因为“偷”诞生了。“偷”就是我,我即是“偷”。私有制是我老母,人性阴暗面是我温床。我的形象屹立千年不倒,我的精神流传万年不灭。可以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恩怨,有恩怨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我偷的存在。

我喜欢和我的兄弟“窃”与“盗”一起迷惑人心,整蛊社会。无论是虚拟空间的偷盗游戏,还是现实生活的偷鸡摸狗;无论是名利场的偷天换日,还是风月场的窃玉偷花,都由我一手策划而成。我不得不暗暗称赞自己是个“天才策划家”。总之,不动声色地把世界搅得鸡犬不宁是我毕生的追求。

生生世世,时代在变,观念在变,但我始终没变。甚至倍感荣幸的是,千百年的传承与积淀之后,我一如既往对一代又一代人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

古典经卷篇

佛说,五戒是佛门四众弟子的基本戒,即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淫,四不妄语,五不饮酒。(《杂阿含经》卷三十三载:云何名为优婆塞戒具足?应远离杀生、不与取、邪淫、妄语、饮酒。)对于能够入选佛经这样的经典之作,我兴奋至极。试想,既能证明我存在价值,又能扬名立万、声名远播的好事上哪找去?这帮平日里只会吃斋念佛、敲打木鱼的呆和尚们总算能在关键时候开开窍,给我制造点轰动效应,让人知道知道我的厉害,最好是谈“偷”色变。

仔细听听那群呆子的解说,觉得虽然对本人持有偏见,硬要人们与我划清界限,但其评价确实够精辟,于是不介意拿出来秀秀。

所谓“不与取”就是偷盗,就是在别人没有同意、没有答应的情况下,你就把东西取来;“不偷盗”就是“义”,认为对一切众生贡献是尽义务,不需要报酬。话虽如此,但严格说来,不一定要偷东西才是偷盗,大乘佛教不注重形式,而注重起心动念之处,念头上有占人便宜的思想就算是偷盗了。由此证明,我还是挺有威望的,要不人们怎么会连稍微想想我都会觉得罪过呢?

至于道教,这小子倒是没尽顾着往我脸上抹黑。它言说中国老百姓所谓“忙里偷闲”、“没事偷着乐”,是道教“直接的”人生乐观主义的具体写照,肯定人生是快乐的,生活里充满了“乐趣”,人经过自我的努力奋斗和自我完善,可以把人生的乐趣保持下去,直到永远。可以说,道教把我整个“偷”的形象都颠覆了,并美其名曰“追求”,真是乐煞我也。

成语故事篇

面对关于“偷”的多条成语和谚语,我不得不开始慨叹中国人的聪慧。不过说的也是,就算我平日里没在人跟前落得个好印象,但好歹我也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嘛,谁说消极的东西就不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了?咱可也是有故事的人。不信的话,信手拈来几个“偷”的成语给你瞧瞧,可别羡慕杂家的内涵。

“凿壁偷光”听说过吧?那可是众所周知的事。相信打你上小学

开始,就有人引经据典跟你讲匡衡当年是如何在邻居相隔的墙上凿洞,偷偷借邻舍的烛光读书的光荣事迹了吧。要不是我“偷”暗中协助,他能挣得那么多的时间学习?能早早成为日后闻名天下的西汉经学家?

“偷梁换柱”耳熟吧?《红楼梦》中的凤姐可是个好不厉害的角儿,“偏偏想出一条偷梁换柱之计,自己也不好过潇湘馆来,竟未能少尽姊妹之情,真真可怜可叹”。用偷换的办法,暗中改换事物的本质和内容,达到了蒙混欺骗的目的,高啊,实在是高。

“窃玉偷花”可是一大大的美差,估计很多人都热衷于此。想当年,唐朝杨贵妃以偷窃宁王玉笛为始,以致最后私通,共享鱼水之情,好不快活

“偷鸡不成蚀把米”恐怕是我做过的最为窝囊的事情了。本以为能轻而易举的占点便宜,没想到最终得不偿失,这种不划算的事情还是少做为妙,以免破坏我一世英名。

关于我的成语故事实在太多,在此不便一一道明,咱约个时间改日再叙。

物质霸权篇

中国的盗墓文化由来已久。盗墓,是中国最古旧的一种社会现象,在3000年前就出现了,商朝第一代王商汤冢被盗,成为有文字记载的最早盗墓事件。这是我“偷”家族较为荣耀的事迹。而今,盗墓之事仍频频发生,并有愈演愈烈之势。闻说,用百度搜索一下,仅用时0.057

秒,便找出相关网页85万多篇。2007年甚至出现了文学上的“盗墓风”,关于盗墓的小说《鬼吹灯》《盗墓笔记》等雄霸于书市销售排行榜榜首。于是,有人戏言,满城尽是“盗墓者”。

忆往昔,因盗墓者的贪婪,不知多少文物远走他乡,多少古迹惨遭毁损。听到人们的声声叹息,我倒是乐了,因为没有盗墓者,我“偷”的价值在墓文化的挖掘方面也就不复存在了,又何以壮大我“偷”族的势力?

可喜的是,人们是喜欢投机取巧、不劳而获的。盗墓者是破坏古文化的罪魁,贪官污吏则是破坏社会秩序的祸首;盗墓者借文物发家,贪官凭中饱私囊致富。两者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占有,以充当物质的霸权主义者。而现在社会上所风行的彩票热、拾金能昧则昧现象都可以称得上是变相的“偷”行为。于是,“举杯邀明月”,兴致盎然的欢迎更多的现象加入“偷”族。我在惦记着“偷”文化伟大复兴的同时,总是期待“偷”的暴风雨能来得更猛烈些。

精神意淫篇

人大概都善于想象。文人意淫、媒体意淫、情感意淫、精神意淫的现象层出不穷。“偷”应该算得上是精神意淫的较高境界。能在精神领域占据一席之地,我完全有理由自鸣得意一番。

精神意淫篇

人大概都善于想象。文人意淫、媒体意淫、情感意淫、精神意淫的现象层出不穷。“偷”应该算得上是精神意淫的较高境界。能在精

神领域占据一席之地,我完全有理由自鸣得意一番。

古代男子推崇“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的名言,即早期所谓的“偷情”,既要保证家里红旗不倒,又要保证外边彩旗飘飘。其实,无论古今,男人中都难免有好色之徒,总是惦记着除妻以外的女子,总是垂涎于美女的姿色,总是幻想着能将其占为己有,纵使自己“偷”的功夫不到家,不能如愿以偿,都要在精神上狠狠意淫一把,所谓精神之“偷”也就是这样。

鲁迅先生文学作品中的孔乙己,称“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主观上给“偷”与“窃”划了三八线,自欺欺人的认为自己的“窃书”行为是为求知欲所驱动,而不是偷的本质体现。作为当事人之一的我都有必要出来澄清一下事实了,什么“窃”非“偷”,“窃”“偷”本就是一家。看见这种自以为喝了几点墨水就喜欢出来卖弄之人,我实在是深恶痛绝,尤其是对挑拨我们兄弟之间的关系一事火冒三丈。骨子里明明装着“偷”的心思,精神意淫也就算啦,居然不承认,该批。

影视文化篇

玩文学,玩生活,玩物质,玩精神,腻了腻了,决定去影视圈走一遭,培养培养“偷”的艺术细胞。事实上,人们也都喜欢在影视中体验现实的、虚构的“偷”,津津乐道于“偷”的技巧,幸灾乐祸于“偷”的被惩者,愤愤不平于“偷”的道德失衡。

“偷”的影视艺术表达分为直接的和间接的两种形式。

《小鬼神偷》中的小鬼明目张胆地抢劫防卫森严的银行,《神偷谍影》利用高科技偷取商业情报,《急速六十秒》上演惊心动魄的偷车技巧„„这些都是影视中关于“偷”的比较直接的描述,表现了“偷”最原始的状态,诠释了“偷”最本色的自我。能在艺术中也能保持自我,我很喜欢。毕竟,纵使“偷”的行为再恶劣,那也是人们自我创造而成——世上本无“偷”,偷的人多了,也便成了“偷”。

而冯小刚《一声叹息》、《手机》、《非诚勿扰》等电影均以“第三者”为故事原发点,用影视艺术对感情上的“偷”进行解读,这便是间接“偷”的艺术体现。影视人就是善于把事物通过不同的视角表现出来,从中挖掘“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志趣与涵义。就算是为人所不齿的“偷”也能堂而皇之的成为影视艺术的主角,因为艺术是不论出生的;论出生的东西往往不是艺术,而是权利分化的产物。

创新发展篇

新时代了,建筑新了,环境新了,观念新了,我堂堂“偷”文化岂能不赶紧与时俱进、跟上时代步伐?于是,“偷”文化“砖家”开始掏空心思搞创新,倾力打造“偷”的新形象,开心农场也就是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应运而生,在短短数月内掀起全民偷菜热潮,把新一代的“偷”文化再次推向舆论巅峰。我“偷”一向不徇私,这功

劳我得划归大众,有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才有我今日的辉煌,真心感谢千千万万含辛茹苦种菜、偷菜的朋友们。

依托于网络而得以发展的“偷”现象还不只是开心农场,如今各

大专业领域的学术抄袭事件也“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观点的剽窃,学术成果的挪用,既是对古往今来沿袭的抄袭之举的继承,也是在其基础上的发展。看来我在学术窃取上也已经站到了相当的高度,否则,人们的抱怨声、舆论声、愤怒声咋会那么大?想必,牛顿的名言——“如果说我看得比别人远一些,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想要表达的意境也不过如此吧。

风雨多少载,我以“偷”的身份在人们心中活着,我以“偷”的现象在社会存在,我以“偷”的文化在人世流传。于是,人们注定与生俱来便会带有“偷”的心理,甩不掉,抹不去,这是人的共性。但不同的是,有的人能克制住自己潜在的“偷”性,而有的则不能,这就产生了真偷与假偷、真贼与假贼之分。因此,无论是偷钱、偷物、偷人、偷情,还是偷考分、偷版权、偷业绩、偷信任,总之,社会上出现的千奇百怪的与“偷”有关的事物都变得有典可查、有据可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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