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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零售企业各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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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

1. 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企业依法经营,保证消费者用药的安全、有效、及时、方便。

2. 坚持“质量第一”的观念,组织本企业员工学习法律法规,执行药店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质量管理工作,对药店的质量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3. 组织、监促相关人员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签发质量管理文件。

4. 督促质量管理工作的落实,保证质量管理人员有效行使职权。5. 主持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与考核工作,督促、检查各岗位履行质量职责,监督操作规程的落实、执行。

6. 企业负责人是本企业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对药店的药品质量全面负责。严格把好药品质量关,保证药店销售质量合格的药品,杜绝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及质量不合格药品,有效行使质量否决权。

7. 执行药店规范化管理,抓好药店的服务质量管理,负责处理顾客的服务投诉。

8. 负责药店的环境卫生管理,为顾客提供优美舒适、清洁卫生的购物环境。

9.对药店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对因人为因素引起药品质量造成损失的按药店有关规定处理。

质量管理员岗位职责

1、组织本单位所有员工认真学习和执行有关《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质量第一”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经药品营质量管理;

2、组织有关岗位人员建立规章制度和完善质量体系,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研究、解决质量工作方面的问题;

3、负责对供货单位和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内容的变化进行动态管理;

4、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员工严格按照GSP要求,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5、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并建立药品质量档案;

6、定期和不定期进行药品质量检查,做到经营药品帐物相符,严禁霉变、过期失效等不合格药品出售的现象发生,及时发现并制止质量管理方面的违规行为;

7、负责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和处理过程的监督;

8、负责药品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9、负责假劣药品的报告;10、负责药品质量查询;

11、负责指导设定计算机系统质量控制功能;

12、负责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和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建立、维护及更新;

13、组织验证、校准相关设施设备;14、负责药品召回的管理;

15、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与报告;16、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审和风险评估;

17、组织对药品供货单位及购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质量的考察和评价;

18、组织对被委托运输的承运方运输条件和质量保障能力的审查;

19、负责开展企业员工质量管理教育和培训。

营业员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按药品性能或剂型分类陈列,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一般药品与特殊药品分开;

2、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剂量、禁忌和注意事项,不得夸大宣传,严禁经销伪劣药品,积极推销质量合格的近期产品和陈列较长的产品,确保售出药品的质量;

3、问病售药,防止事故发生,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4、对特殊管理药品必须按规定的要求销售;

5、陈列药品的存放,按药品的性能注意避光、防潮,发现有质量问题和用户有反映的药品要停止销售,并立即报告质量管理人员复验;

6、拆零销售的药品,应写明: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内容;销售完毕必须将已使用的药匙洁净后,装入卫生药袋内;

7、定期或不定期征询客户对药品质量及服务工作质量的意见,以改进自己的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提高服务工作质量,如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药品采购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药品采购行为;

2、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合法性,索取供货单位的有效证照等;3、了解供货单位质量保证能力,必要时与质量管理管理人员一同到供货单位实地考察其质量保证能力;

4、制定采购计划,所采购药品必须合法,索取药品的生产批文、药品质量标准、说明书、药品检验报告书、包装样品等;

5、签订购货合同,除有关经济指标外,还应该增加质量条款;6、不断收集同类产品的质量情况,执行“按需进货,择优选购”;

7、协助质量管理管理人员处理不合格药品和质量有疑问的药品;8、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质量验收养护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严格按照药品质量验收制度开展工作,审查书面凭证,如合同、订单、随货同行、发票、产品合格证等,进行外观目检,如品名、批号、生产厂家、批准文号、商标、包装、破损、污染等情况,有些产品要借助仪器设备进行,如大输液、小水针产品的可见异物必须在可见

异物检测仪下进行观察;

3、要按照有关规定填写验收记录,把验收情况如实记录下来,并填写验收后的结论;

4、对验收中发现的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及时报告质量管理人员,经质量管理人员复验后凭复验结果确定是否合格。

5、对陈列药品进行质量养护检查,包括经营场所温湿度检查,发现温湿度超标,应及时进行调控,并做好质量养护记录和温湿度记录;

处方审核调配岗位职责

1、负责处方审核、配方、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等药学技术服务工作;

2、对药品销售的正确、合理、安全、有效承担主要责任;

3、负责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无医师处方不得调剂销售处方药;

4、认真审核处方,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5、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6、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妊娠禁忌、用药禁忌;

(7)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7、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患者,请其处方医师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8、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告知患者,由处方医师处理;

9、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10、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11、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12、指导营业员正确、合理摆放及陈列药品,防止出现错药、混药及其他质量事故;

13、负责中药饮片的装斗复核工作,并做好记录;14、指导、监督营业员做好药品拆零销售的工作;

15、为顾客提供用药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16、对销售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17、对顾客反映的药品质量问题,应认真对待,详细记录,及时报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18、营业时间必须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执业药师或其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不得擅离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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