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区安办要求,为确保“四号行动.APCE”会议交通安全,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本人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交通法规,不超速行驶、不超员载客、不违反规定载货、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闯红灯、不发生涉牌交通违法行为,不在高速公路上停车装卸货物。
二、文明驾驶,不占用应急车道,不占用公交专用车道,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三、行车前,认真检查车辆技术状况,不开带“病”车;行驶中,时刻注意车辆技术状况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回单位后,认真保养车辆,确保车辆状况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四、驾驶车辆时,集中精力,安全驾驶,文明礼让。
五、遇有冰雪雨雾天气,提前做好安全防护,自觉服从交通指挥,确保行车安全。
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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