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兄弟建设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公务接待标准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室部接待用餐和住宿管理。 2职责
2.1行政部为公司接待用餐、住宿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用餐、住宿接待工作的安排和管理,拟定重要来宾的接待计划,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接待用餐和住宿。
2.2公司各室部在接到重要来访预约后,可报办公室,并协助拟定接待计划,由公司领导出面、办公室协调的重要接待,应提前告知办公室。 3 接待等级
3.1一级接待标准
包括重庆、青海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的公务活动(视察、指导、检查、调查、采风、联系工作等),需总经理或副总经理陪同出席的接待。
3.2二级接待标准
包括主要业务职能部门专家、建筑行业友好单位、重点合作单位(甲方)的重要来客及公司领导交办应接待的重要客人,需副总经理或部门负责人出席的接待。
3.3三级接待标准
上级通知要求接待的一般客人,监理单位、来访客户、由室部负责的接待。 3.4普通接待标准 因业务需要安排的接待。 4接待用餐标准
4.1一级接待标准:
4.1.1地点及人数、费用安排 4.1.1.1用餐地点自行安排。
4.1.1.2来客人数及陪同人数:我方不得超过1:1陪同,超过4人的,我方接待人员酌减。来访1人,我方接待人员不得超过3人。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级别陪同就餐。
4.1.1.3用餐费用标准
4.1.1.3.1中、晚餐每人每餐不应超过300元,酒水不应超过600元/斤,早餐应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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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标准的三分之一范围内控制。
4.1.2申请办理流程
一级接待由对口接待室部填写审批单经总经理批示后,交由办公室安排用餐。 4.2二级接待标准:
4.2.1地点及人数、费用安排 4.2.1.1用餐地点自行安排。
4.2.1.2我方不得超过1:1陪同,超过3人的,我方接待人员酌减。来访1人,我方接待人员 不得超过2人。由对口分管副总经理和或部门负责人陪同就餐。
4.2.1.3每人每餐不应超过200元,酒水不应超过200元/斤,早餐应安排自助餐。 4.2.2由部门填写《接待审批单》报分管领导批示后,交由办公室进行安排。 4.3三级接待标准:
4.3.1地点及人数、费用安排 4.3.1.1用餐地点自行安排。
4.3.1.2我方陪同人员不得超过1:1陪同,原则上应由部门负责人或对口岗位陪同就餐。
4.3.1.3每人每餐不应超过150元,酒水不应超过150元/斤。 4.3.2申请办理流程
由部门填写《接待审批单》交办公室审核后进行安排。 4.4普通接待标准
4.4.1地点及人数、费用安排 4.4.1.1用餐地点自行安排。
4.4.1.2来客由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对口岗位陪同就餐。 4.4.1.3每人每餐不应超过100元,酒水不应超过100元/斤。 4.6应作说明
4.6. 1 在严格执行本标准的同时,为确保接待到位,相关接待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
4.6.2应客人要求或条件允许情况下,调整降低用餐地点档次和用餐标准,尽可能在食堂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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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各接待人员应在本标准规定费用范围内执行本标准,超出标准应在《接待审批单》其他说明栏作出说明,并自己承担超出费用,一切接待必须遵循节俭原则。
4.6.4应经总经理批示,因总经理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审批,应电话报批。 4.6.5具体接待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是否安排红酒、啤酒、饮料。 4.6.8临时性、紧急性接待
4.6.8.1临时性、紧急性重要接待无法当即审批,可根据程序电话报批,并联系办公室进行安排,应在事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
4.6.9经领导审批后,办公室做正常用餐或住宿安排,为确保安排无误,相关室部应及时将《接待申请单》餐饮交由办公室存档。
5接待住宿标准
5.1经总经理指定安排入住公司协议酒店(海悦大酒店、新鼎安大酒站)豪华套房或大包房的贵宾,办公室应填写《接待申请单》,经总经理批示后具体安排,临时紧急安排应先安排再办理手续。
5.2其他客人接待应安排至公司协议商务酒店(118商务酒店、黄河酒店)标准间,由接待室部填写《接待申请单》,办公室审核后具体安排。
本标准从2014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接待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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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审批表 (存根)
时间: 来客单位、人数 及事由 接待标准 陪同接待人 经费预算 其他说明: 安排地点: 实际消费 总经理审批: 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核: 办公室签章: 经办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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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 待 审 批 表
时间: 来客单位、人数 及事由 接待标准 陪同接待人 经费预算 其他说明: 安排地点: 实际消费 总经理审批: 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核: 办公室签章: 经办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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