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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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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 各级管理人员职责

第一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职责: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事业部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建设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指示、决议,结合建筑工程事业部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批准、发布建筑工程事业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和安全方针并定期组织管理评审,提出持续改进的决策意见。

(三)任命管理执行者代表,并授权有关职责和权限,定期检查、评审其工作绩效,持续改进事业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

(四)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决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奖惩。

(五)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管

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六)组织成立安全救援领导小组,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主持事业部安委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

(八)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完成部署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

第二条 总经理职责:

(一)根据总经理授权,具体负责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与保持.

(二)定期或随时向总经理汇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三)审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

(四)审批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并组织管理方案的实施.

(五)负责组织内、外信息的协商与交流,并组织实施职业

健康安全绩效测量、检测与评价。

(六)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检查评价各部门职责履行情况。

(七)负责协调解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重要问题。

(八)负责协调解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需的人、财、物资源。

(九)协助总经理做好事业部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 副总经理职责:

(一)认真贯彻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严格按体系文件要求,在所分管业务范围内负责具体落实。

(二)检查、督导、评审分管部门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履行情况,确保体系有效运行,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和生产活动的安全稳定。

(三)对所分管业务范围内由于失职、失察、失责而引发的特别重大事故负责.

第四条 技术总负责人职责:

(一)认真贯彻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单位实际,制订贯彻实施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二)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对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在研究、安排生产技术工作时,应同时研究、安排安全技术工作。

(三)负责组织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及专家论证工作,并最终对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充分性和适宜性负领导责任。

(四)针对企业存在的重点危险源和严重职业危害因素,领导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职业健康安全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五)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各生产单位实施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计方案时,应

同时提出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设施方案,同时检查实施情况。

(七)参加重伤以上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第五条 公司安全生产科科长职责:

(一)协助第一安全责任人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二)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下属失职和违章行为;

(三)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四)组织制订、修订和审定分管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五)组织分管部门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动火报告;

(六)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七)组织对分管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第一安全负责人报告。

第六条 企业总会计师职责

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根据公司的章程,统筹落实安全生产材料、设备、技

术经费。

(二)按财务制度对审定的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定各类用途的需要并进行统一资金调度。

(三)设立专项资金课目,随时调查、监督使用安全经费的情况,杜绝各类占用经费的现象。

(四)年终进行安全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和总结。 (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安全经费使用情况,以利于领导正确决策。

第七条 分公司经理职责:

(一)分公司经理为各分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分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建设公司和建筑工程事业部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实施管理制度和措施。

(三)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按事业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进行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并检查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组织分公司有关人员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整改,定期向建筑工程事业部报告分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所采取的措施。

(五)结合分公司的实际,建立健全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规定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做到有职、有责、有权。

(六)督促分公司各部门、项目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思想教育。

(七)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完成部署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

第八条 项目经理职责:

(一)项目经理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针对项目特点,建立健全职业健康

安全管理体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违反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或制止。

(四)根据施工进度,认真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程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五)使用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机具及机械设备,定期组织检查、维修、保养,保证安全防护设施有效,机械设备安全使用。

(六)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

(七)严格按照制定的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等并组织演练。

(八)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救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如实上报,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认真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

第九条 项目技术负责人职责:

(一)对工程项目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规范、标准,主持项目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工作。

(三)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检查监督落实工作。

(四)及时组织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规程,防止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五)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

(六)参加安全生产检查,从技术上分析施工中不安全因素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条 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有关规章制度、指示和精神,坚持原则,尽职尽责,不违章指挥。

(二)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定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参与编制安全技术专项施工方案.协助制

定安全技术措施及各种制度、纪律、规定等工作.

(三)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活动,确定本单位重要环境因素和重点危险源,建立《重要环境因素台帐》和《重点危险源清单》.

(四)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权,监督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随时随地督促有关人员解决不安全问题和制止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行为。遇重大险情或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产,立即采取措施控制或上报处理。

(六)对员工及其他相关方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安全纪律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做好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管理工作。

(七)发生安全事故按规定报告并参与应急救援. (八)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 (九)准备好各种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的有关资料,及时做好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做好安全生产文件资料的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档案工作。

(十)组织对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装置进行验收,合格后

方能使用。

第十一条 施工员职责: (一)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二)不违章指挥。

(三)对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某些新的安全施工方法,要及时写出总结,以便吸取经验教训,提高施工技术和安全管理水平。

(四)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按规定上报,协助事故调查.

第十二条 班组长职责:

(一)安排生产任务时要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二)岗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和确认,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开好岗前安全生产会,做好收工前的安全检查。

(四)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工长报告。

第十三条 分包单位负责人职责:

(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全体员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二)严格履行劳务用工审批登记程序,做好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员工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三)保持员工相对稳定,需要变更时,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后新来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岗前安全教育后,方能上岗。

(四)根据上级的交底向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岗前安全要求,并监督执行。

(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熟知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六)发生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第十四条 操作工人的职责:

(一)在“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努力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二)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得进行违章作业和冒险施工.

(三)施工前全面检查施工场地、防护措施、机具设备、电源线路、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情况,存在不安全问题时,要及时向班组长或安全员汇报,在事故隐患未排除前,不得进行操作。

(四)施工中要注意安全并经常检查施工环境的安全情况,注意班内和工种间的相互配合,避免相互影响发生工伤事故。

(五)施工结束时,全面检查施工现场、电源、线路、机械设备,不得遗留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隐患。

(六)接受安全人员的检查和监督,违章作业一经指出就要进行改正。

(七)接受安全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操作中严格遵守。

(八)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如实讲清事故经过,要积极协助调查人员工作,接受合理的处分.

(九)经常自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刻苦学习操作技术,提高安全操作技术水平。

(十)身体不适或情况不佳者,除去医院治疗外,应向工长或班长讲清原由,以便安排适当工作.

(十一)积极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十二)正确使用各种安全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 员工安全通则

事业部全体员工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为确保事业部安全生产和全体人员的健康,履行如下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了解所在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

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二)有权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三)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四)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时,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公司提出赔偿要求。

(五)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建设公司和事业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公司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及时按程序文件要求进行应急处理。

(七)按要求参与相关危害的辨识、评价活动和按标准、程序进行运行控制,预防事故发生。主动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

(八)积极主动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类安全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护和应急处理能力.

(九)参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制定、修订和评审。

第二章 各部门管理职责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科职责:

安全生产科是建筑工程事业部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保持和有效运行。

(一)贯彻落实建设公司安全环保规划,安全环保管理体系的运行控制、绩效测量与监视、内部审核和接受复审等工作。

(二)负责汇总编制和审查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并对其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监督。

(三)负责编制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修改完善各类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程序文件,并监督实施和执行.

(四)负责组织各类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活动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等。协助项目部做好安全文明工地的创建工作.

(五)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各类安全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和处理并统计上报.

(六)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工作的策划组织,并监督落实。

(七)负责劳保防护用品的标准制定、采购、发放及监督使

用工作。

(八)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存在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并监督整改和实施。

(九)负责组织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办理员工工伤证明,参与工伤人员劳动能力和伤残程度的鉴定工作.

(十)负责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绩效汇总、分析和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十一)负责保存和完善建筑工程事业部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档案、文件、资料及记录。

(十二)参与组织重要工程项目关键施工方案及安全注意事项的编写。

(十三)在改进工艺,提高质量的各项措施中,要求有关单位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监督其有效实施。

(十四)负责事业部消防和交通安全管理. (十五)负责事业部特殊作业人员定期查体工作。 第十七条 技术管理部职责:

(一)负责制定事业部的年度、季度、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和工作计划,协调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确保安全第一。

(二)参与生产过程中异常情况和应急事件处理及重大事件、事故的现场组织指挥,并参与现场勘察、调查和分析,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

(三)在指导施工生产过程中,当进度、质量、安全三者发生矛盾时,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

(四)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改项目的“三同时”落实,对生产技术的管理,落实“安全第一”的原则保证施工安全,无事故。

(五)负责组织制定新产品、新工艺的安全操作法和安全技术规程,在试生产前,要妥善采取各项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指导。

(六)负责对分承包方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进行审查。 第十八条 机械动力管理部职责:

(一)负责机动设备、设施的专业管理工作,控制和保持设备技术状况完好,确保安全运行。

(二)负责制订与设备、设施有关的安全运行目标和管理方案,参与其他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和管理方案的审查和实施。

(三)按照标准采购、供应符合质量和职业健康安全规程要求的备品、备件和成套设备。

(四)负责制定完善设备或设施的运行管理、运行作业、资料和记录的控制.

(五)负责组织对各种设备、设施、特种设备等安全可靠性、运行控制状况的检查、整改。事业部内大中修及检修中的设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并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

(六)负责所属仓库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制度,确保无事故。 (七)负责制定主管范围内货物采购的相关文件,保证所采购供应的物资满足职业健康安全要求,保存相关记录,建立合格供方清单并做好评价.

(八)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采购、储运、保管、发放过程的管理,确保安全无事故。

(九)负责对所属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能力。

第十九条 综合部职责:

(一)负责收集传递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信息资料。

(二)负责有关的外部相关方信息的接受、传递,对如何落实向领导请示并转递到相关部门。妥善保存和管理相关的文档、文件、资料及记录.

(三)负责基层管理人员与各部门之间信息交流的组织和协调。

(四)负责管理机构配置及编制定员,明确其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并进行监督。

(五)负责配置满足岗位条件要求的操作(工作)人员. (六)负责下达职业健康安全培训计划,参与实施并对培训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

(七)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纠正和预防,并按国家规定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八)负责劳动纪律的检查及违反处理工作。

(九)负责组织工伤(职业病)人员劳动能力和伤残程度的鉴

定.

(十)负责开展职业技能训练与鉴定,确保各类人员具备必要的意识和能力.

(十一)负责对各单位外用工的合法使用和管理. (十二)参与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第二十条 党群工作部职责:

(一)利用宣传媒体对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和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促进相关信息交流,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二)代表员工依法监督各单位、部门遵守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情况和职业健康安全状况,保障员工依法享有的劳动保护权益。

(三)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对建设项目“三同时”、重大隐患整改、职业病防治、劳动防护用品等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负责收集员工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代表员工参与协商、交流。

(五)代表员工参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风险控制程序的制

定、评审、修订。参加员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参与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和绩效评价。

(六)负责组织开展班组建设、劳动竞赛等有益于员工安全、健康的活动,营造企业安全文化氛围。

第二十一条 财务部职责:

(一)负责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及管理方案的可行性论证,下达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安全技措)投资计划, 并组织实施和验收考核。

(二)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资金需求和安全生产投入,每年下达企业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投入计划。

(三)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核算项目,定期统计安全专项费用投入情况,并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提供资金使用情况。

(四)参加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论证评审,并进行经济技术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第二十二条 合同预算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接触范围内安全生产制度和相关规定.

(二)负责做好分包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工作,使用有资质的分包单位。

(三)负责工程招标、合同谈判、评审和签订的具体工作,严格把好有关安全生产关。

(四)负责组织合格供方管理评审中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能力的评审。

(五)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十三条 市场营销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接触范围内安全生产制度和相关规定。

(二)负责工程投标、合同谈判、评审和签订的具体工作,严格把好有关安全生产关,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全额计取。

(三)负责工程投标工作,编制投标文件,计算标底,保证合理的安全生产投入.

(四)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十四条 分公司下设部门及项目部根据部门设置和职责要求参照以上各部门、项目部管理职责落实相应的职责。

第二十五条 部门/单位通用职责:

(一)遵守公司适用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二)负责本部门/单位风险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更新. (三)负责本部门/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分解、细化及实施。

(四)实施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做好本部门/单位职业健康安全记录并按规定保存。

(五)负责对本部门/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控。

(六)制定本部门/单位应急准备与响应措施,并实施控制。 (七)对不符合项进行调查、分析原因,提出并实施纠正与预防措施.

(八)负责相应业务范围的内、外部信息交流。

(九)负责对本部门/单位的相关方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本单位工伤事故的调查、

分析、处理和报告,及时报告事故并配合参与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规定、上级规定相抵触,以国家规定、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安全质量部。

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本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依据行业规定,公司将按照有关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1、公司安全科每月对所属项目部,按考核表认真评分考核。 2、公司安全科对所属项目经理、专(兼)职安全员按月考核。 3、各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对本项目部的技术员、施工员、各施工作业班组长,每月考核一次。

4、考核效果:考核成绩90分及以上者奖励20元; 考核成绩85分为合格;

考核成绩85分以下为不合格,罚20元; 以上奖罚在考核部门兑现.

5.对长期考核优秀的人员,年终总结大会表彰奖励;4次考核不合格者,要进行批评教育,连续3次考核不合格者劝其下岗。

二、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别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有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 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起重吊装工程;

(4)脚手架工程; (5)模板工程;

(6)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第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应执行有关规定.

第二条 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具有及时性、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具体性,安全措施一旦确认,各级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使安全措施具有法令性。

第三条 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队伍素质等,按施工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险源,对照各危险源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并对各种防护设施的用料计划一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

第四条 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明确专业性较强项目的具体内

容,并明确这些项目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土方开挖、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其他垂直运输设备等。

第五条 必须根据季节性施工的特点,具体有:冬季、夏季、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第六条 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人员编制,企业技术部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监理等相关责任部门应签署审批认可后方可实施;对于重要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必须进行专家论证审查,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危险源辨识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的领导工作,并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审核批准.

二、分公司安全科及项目部负责排查、识别所辖范围内的危险源并实施和管理。

三、公司安全处负责组织危险源的识别、汇总、分析、评价和确定,各相关部门协助实施.

四、危险源识别范围:a) 本公司在生产和服务活动中存在

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b) 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c) 识别危险源应充分考虑常规、非常规两种活动状态和过去、现在、将来三个时态。

五、危险源识别方法危险源的识别采用现场排查法,由安全检查人员同其他相关人员在现场进行识别、观察.

六、风险评价采用LEC评估办法,它综合考虑各个环节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人员暴露在这些环境的频率以及一旦发生事故所产生后果的严重性等三方面因素,采取“评分”的办法和对比的手段,根据总的危险分值简易评价作业环境的潜在危险性。

七、分公司安全科、项目部安全员根据本程序的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对所辖场所的危险源进行评分评级,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实施控制。

八、重大危险源管理:

1、分公司、项目部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体系和识别监控小组,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

2、分公司、项目部分别制定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管理制度。 3、项目部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有关人员对该施工工

程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列出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确定监控时间和监控巡查时间.国家建设部指出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全部列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同时符合论证条件的工程必须提前申请专家论证审查.

4、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台帐。项目部每月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每月分别向安全科、安全处上报一份台帐.

5、项目部对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要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及监控责任制度,报监理审核,总工程师审批.

6、项目部针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施工前必须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进行现场公示。

7、项目部必须设置专人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检查,并留有监控检查纪录。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并留有检查纪录。

8、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救援抢险队伍,施工现场配备所需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五、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第一条 安全技术交底是保证施工生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其目的使施工人员通过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确保工人不违章作业,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条 工程开工前,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工地负责人、工长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三条 每个分项(分部)施工前,工长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向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有日期,经双方签字,工地负责人审批。

第四条 交底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用专用表格一式三份,由交底人、接受人及安全员分存入档备查。

第五条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单独进行,不得与技术、质量混同。

第六条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起重机具、机械设备安装使用拆除、临时用电、手持电动工具、施工机具、特种作业人员。

第七条 针对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各工种、外包队、临时

工。

六、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且好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时发现隐患,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强化现场管理,形成安全检查网络。施工现场是建筑施工的基层单位,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战场。各级安全管理人员都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施工现场,强化安全管理,形成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三级检查网络,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因此建立定期分级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季度组织检查一次当场予以平分,检查结果将通报公司所有下属单位。分公司每月组织检查一次,自行评分,检查结果要报公司安全科存档备查.项目部每旬要进行一次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做好安全隐患台帐登记工作.公司,分公司,项目部自查结果随时进行抽查,考核.七、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为切实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

强全员全生产意识和自发防护能力,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全员教育:

1、新工人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使所有人员都熟悉和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从而自觉做到不违章指挥部违章作业,不违规劳动纪律和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劳动安全。

2、所有进场工人都应由班长带领到医院进行体检,交体检合格证给工地安全员统一交公司存档,体检不合格人员一律不准使用。

3、所有新工人都必须经公司统一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不合格者,必须补考,直到合格为止,杜绝未经三级教育即上岗行为,并认真填好三级教育登记表,花名册,交一份公司存档备查。

4、为确保安全教育率100%,必须做到进场一批教育一批,进场一个教育一个,一个不漏。同时认真填写好《工地人员增减表》。

5、根据不同情况“五抓紧”安全教育活动。即:工程突击抢进度,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接近收尾,往往忽视

安全,要抓紧教育;施工条件好时,容易麻痹要抓紧教育;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节假日前后,职工思想不稳定要抓紧教育。

6、采取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现场观摩图片等展开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安全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的专家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持证率达100%

1。 为了不断提高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所有安全管理人员都应该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岗位人员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切实做到不违章指挥,并能严厉制止违章作业,切实做到安全和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服从安全,真正安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各个生产环节中

2.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杜绝无岗上正.

3。凡新工人未经三级教育,即上岗操作者,一经发现按违

章指挥追究项目经理责任。

二、经常性安全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能有效的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因此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和指导安全工作,发现隐患及时下发隐患通知单,督促整改,并及时禁止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三、专业性安全检查。根据各专业工种在施工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公司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施工用电,龙门架,外脚手架等重要方面进行专业安全检查。

四、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根据冬雨季,高温等不同季节可能给生产带来的危害以及重大节日前后,职工的思想容易松懈麻痹忽视安全生产。要组织管理人员对安全设施要进行全面检查.边查边整改,知道查不出问题为止。

五、验收性安全检查。对施工用电,脚手架等重要设施在投入使用前,都要按部颁验收标准认真进行检查验收,严格履行验收签字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验收后得安全设施确因施工需要而变更的,必须认真按照《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变更制度》

履行变更手续,以强化设施安全的管理,避免生产人为隐患. 六、在各级各类安全检查中,安全管理人员要“严”字当头,认真负责,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发现问题认真做好各种检查记录.被检查的项目部对提出的隐患,要及时认真地落实整改,并及时向上一级安全部门反馈信息,以便安全部门进行复查,消案,否则由于隐患整改不及时而产生不良后果由项目部经理负全部责任。

七、互查互评.为了学习先进安全管理经验和现场安全管理方法,总结安全管理经验,推动公司安全工作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并取得实效.公司将定期召开现场观摩会,总结和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和典型安全事例,从而不断提高和增强全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真正使大家认识到:“全生产,人人有责\"。

八、总结表彰,奖惩兑现。根据各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的实绩以及安全达标数,依据部颁发评分标准. 八、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班前安全活动,是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做到遵章守纪,实现安全生产的途径。为了认真贯彻“生

产必须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从根本上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达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的目的,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各班组必须领悟班前活动制度的意义,掌握自己工种的安全技术内容,并能熟练运用。

2、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或特殊部位的施工,应组织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资料的学习。

3、班前安全活动作为安全生产考核的一项指标,项目部分管安全经理、安全科将不定是抽查班组前活动情况并记录打分,每月安全科在安全检查中此项将作为一个分项检查。班前安全活动不合格单位不能参加先进班组的评选;负责人不能参加安全生产标兵及先进工作者的评选。

4、对班前使用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周围环境等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完好,才能使用和进行作业。

5、工地负责人在每天早晨上班前15分钟,要抽出时间召开班组长安全例会,总结前一天安全施工情况,结合当天任务,

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应同时布置安全工作,要针对不同工种的实际情况或操作时的位置进行安全交底,使班组人员能够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

6、班组长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安全活动记录交给安全员,安全员检查登记并提出改进意见之后交资料员保管.

7、对于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除了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及施工方案外,还应组织如开由全体操作人员参加的安全会议,交待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克服冒险蛮干,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8、班前安全活动上,应对头一天的安全情况作出总结。 9、各班组长在安排操作工人上岗前,应对作业面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针对当日的施工部位,操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操作人员上岗前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

10、分析工人的安全思想动态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形式,表扬好人好事和需推广的先进安全技术及应吸取的教训。

11、每个班组每天上班前由班长认真全班进行安全活动,

并作好交底和记录。

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所有在建项目必须按JGJ59—99的规范要求进行实施,并实行安全、文明工地保证金制度,金额为工程总造价的2%,由财务处从工程款中一次扣清。在建项目经行业管理部门检查达标并授牌后,按项目部与公司签订的《创优达标责任状》要求对项目部进行奖励,并在工程竣工后退回全部保证金.如创办不成,则由质安部通知财务处从保证金中,按项目部与公司签订的《创优达标责任状》要求对项目部进行惩罚。

第二条 按质安部书面通知(经分管安全文明副总经理批准)对各项目部进行奖罚和有关安全经费的列支。

第三条 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

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凡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登高架设工、塔吊起重工、急救人员、机械操作工等工种),必须按国家建设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除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接受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凭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由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复审教育和参加体检,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进行考核,自发证之日起定期到发证机关进行复审考核

4、工种发生变化时,应经企业安全有关部门同意,进行备案,一般工种有关部门考核后方可持证上岗。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责任心强,熟悉本工种业务技术和本工种安全知识和检查标准与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存好自己的上岗证件,如有丢失及时汇报。

7、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 十、安全防护设施材料管理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公司自身特点,对安全生产设施及用品验收和使用管理

作以下规定:

1、公司所有项目部在购置安全防护用品及机具前必须向公司申报采购计划,经分管副经理审批后方可购置。

2、采购员在采购时必须先要求 其出具合格证及推荐证后方可采购,要求给一份书面资料交项目安全员留存。

3、采购来的安全防护用品须报公司安全科检测,其质量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各防护设施及机具必须认真安装搭设,调试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在验收中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既搭设安装人自检、项目部初检,公司安全科复检验收。

5、搭设好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装好的施工机械,经验收合格应定期检查维修,严禁随意拆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动的必须经现场项目经理或安全员同意后方可变动,同时及时恢复.

6、所有机械应由专人负责且实行一机一闸制。 7、特殊作业人员应经劳动部门培训合作后持证上岗。 十一、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登记、发放、检查制度

1、总则

1.1 为加强员工劳动防护,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员工健康,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

1.3 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工作过程中未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健康,由公司统一发放和配备,供员工使用的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

2 采购

2.1 劳动保护用品采购

2.1.1 劳动用品采购计划由生产部提出,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2.1.2 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及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要求到提供以下证件的单位购买: (1)厂家的营业执照;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有效的检测报告;

2。2 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单位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

2。3 统一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应进行招投标,并经职工代

表、生产部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单位选择、定价、定式样、定标准等工作。

2.4 劳保用品采购到厂后,采购部门应组织生产部及相关部

门人员进行验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接受。

3、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

3。1 采购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公司库管人员、质检员检查验收。

3。2 验收分为质量验收和数量验收。要认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LA标志、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生产许可证、生产资质、经营资质、检查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观察护品有无破损缺陷、各项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3.3 劳动防护用品验收要做好记录,参加验收人员要签字。

3。4 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数量不准确、证照不全、无LA标志的,坚决不予接受入库,并责令采购部门退库.

3。5 加强验收稽核,发现验收程序和环节不全、不规范、不履行入库手续和手续不齐备。公司财务应拒绝支付货款。 4、 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制度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保证劳动用品的供应降低工程成本与消

耗,加速周转,节省消费,特对工程所用劳动用品进行全面的统一的管理,各部门应遵守下列的规章制度,以便能使用完整的劳动用品。

(一)搞好劳动用品的入库验收,把好劳动用品的验收关,确保规格、数量、质量、符合使用规定.

(二)搞好各种机具设备的保养工作,严禁出库机具有拖延工程工期现象。

(三)搞好劳动用品的领发和盘点,面向生产、方便群众、保证供应、即时回收。

(四)搞好库内的业务员工作,做到技术资料齐备、单据帐目正确、库容整齐、收发即时、数量准确。

(五)搞好各种机械和用品的技术保管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用品的使用价值不受损失,质量完好无损。

(六)加强团结管理体制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洪等工作,确保仓库劳动用品的安全检查。

(七)行政办应搞好劳动用品的综合利用和调节工作,降低库存,节约仓库储蓄费用。

5、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配备

5.1 新购劳动防护用品须经仓库管理人员出具入库单,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合格证,检验报告等.)在有存放条件的地点进行统一保管,并定期进行清点核实。

5.2 按照劳动条件发给劳动者防护用品,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工人的安全健康所必须的则发,否则不发,劳动条件相同的发给相同护品。工种相同,劳动条件不同则发给不同护品。

5。3 防护服:从事以下作业者施工时必须使用防护服。 (1)接触有毒、有放射性与对皮肤有感染的物质的作业者 (2)有强烈辐射热的或有灼烧危险的作业者

(3)有刺激、绞碾危险或可能因钩挂、磨损衣服而引起外伤的作业者

(4)经常接触腐蚀性物质的或特别肮脏物品的作业者 5.4 防护手套:(帆布手套、线手套、胶手套、绝缘手套)发给在操作中易于烧手、烫手和严重磨手的工种,绝缘手套供带电作业备用,胶手套供直接接触腐蚀性液体和剧毒物质的工种使用

5.5 防护鞋:(隔热皮鞋、球鞋、绝缘鞋、雨鞋、防砸鞋)发给防烫、防刺割、防触电、防水、防腐蚀、防砸的工种使用

5。6 防护帽:(安全帽、工作帽、草帽)发给在操作中头部需要防物体打击、防发辫绞碾、防烫、防寒、防晒的工种使用

5。7 安全带,安全网:从事高空作业的工种在高空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网。

5.8 从事多种作业者,按其基本工种发护品。如果发给的护品对从事某些特殊工作不能适用时,则可供给所必需的护品做备用

6、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

6。1 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培训,确保员工100%正确使用。

6。2 员工在巡检、操作、检维修、事故处理等过程中,须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穿着、佩戴或随身携带相应的防护用品。

6.3 劳动防护用品应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破损或变形、影响防护性能或达到报废期限的,应予以报废并更换或补发.禁止使用,过期和报废的防护用品。

6.4 外来人员进入现场应按要求佩戴使用防护用品,防护用品根据实际情况可由公司有关部门负责提供。外来施工单位人员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要求,进入现场和工作时须佩戴与工作和场所危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

6。5 应加强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使用情况的检查。 7、劳动保护用品检查和更新

7。1 应定期对现场配备的公用防护用品(具)、药品完好、有效情况的进行检查,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7.2 对防护性能较高的劳动保护用品,机动部应定期组织强制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

7。3 应对过期失效的防护用品及时更换、更新。 第十章 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

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照国家要求和产品有效安全期内使用,超出安全防护期限不得继续使用,应立即报废,由公司公司收回后统一处理。

劳动防护用品名称 工作服 安全帽 劳保手套 劳保鞋 绝缘鞋 防护眼镜 防尘口罩 防毒面具 有限安全期 半年 一年 七天 一年 一年 十五天 五天 两年 毛巾 安全带 三十天 两年 十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二.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事故报告后之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四、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六、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

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七、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八、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九、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十、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治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十一、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于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十二、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构成违法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十三、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四、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十五、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职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十三、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1、 总则

1.1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员工权利,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危害告知是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公司员工,告知的形式包括劳动合同、公告栏和培训;职业病危害警示是在工作场所设置可以使员工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

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为警示标识。

1。3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公司员工,并按GBZ158-2003设置警示标识。

1.4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防护标识。

1.5在工作场所中公司员工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 2、警示

2.1存在粉尘、噪声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必须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

2.2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 2.2.1术语

2.2。1。1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 2.2。1。2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

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文字符号;

2.2。1.3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

2。2。1.4提示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文字符号; 2。2。2基本形式

2。2.2。1禁止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红色圆环加斜杠; 2。2。2。2警告标识的基本形式是黄色等边三角形; 2.2。2。3指令标识的基本形式是兰色圆形;

2。2。2。4提示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绿色正方形和长方形; 2.3 警示语句

警示语句是一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词语.警示语句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图形标识组合使用。

2.4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2。4。1在有毒岗位设置《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以下简称告知卡)。针对某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危

害后果及其防护措施。

2。4.2《告知卡》包括有毒物品的通用提示栏、有毒物品名称、健康危害、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应急处理和理化特性等内容。

2。4.3设置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 2。5设置

2。5。1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2.5.1。1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入口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根据需要,设置“当心中毒”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告标识,“戴防毒面具”、“穿防护服”,“注意通风”等指令标识和“紧急出口”、“救援电话”等提示标识。

2.5。1。2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或者维修、检修存在有毒物品的生产装置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禁止启动\"或“禁止入内”警示标识,可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 2.5.2其他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2.5.2.1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告标识和“戴防尘口罩”指令标识。

2.5.2。2在可能产生职业性灼伤和腐蚀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腐蚀\"警告标识和“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等指令标识。

2.5。2。3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耳器”指令标识。

2.5。2.4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警告标识。 2。5.2.5在可引起电光性眼炎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弧光”警告标识和“戴防护镜”指令标识.

2。5。2.6存在生物性职业病危害因索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感染”警告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 十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应当编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条 各市、县(市)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的管理部门负责所在行政区域内建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工程承包单位编制。实行工程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编制。实行联合承包的,由承包各方共同编制。

第五条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建设工程的基本情况.含规模、结构类型、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部基本情况。含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等姓名、证书号码等;

(三)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救护组织。包括具体责任人的职务、联系电话等;

(四)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

(五)安全事故救护单位。包括建设工程所在市、县医疗救护中心、医院的名称、电话,行驶路线等.

第七条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告知现场施工

作业人员。施工期间,其内容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十五、安全生产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切实抓好项目部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项目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一)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二)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三)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三、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项目部研究处理.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项目部。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5、对公司领导干部走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单位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6、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7、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四、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交接班制度

带班领导应当向接班的领导详细告知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五、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值班交接班记录由当班领导填写,由专人(资料员安明亮)负责整理,并存档备查. 六、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的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并通知项目部,安排人员替班,

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于每日下午下班前交项目部汇总通报。

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

6、在执行原走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

部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七、考核规定

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项目部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负责人50元。

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5、由项目部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十六、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为了确保各工程项目的顺利施工,维护社会安定,避免人员及财产受到不必要的损失,认真做好消防保卫工作,特制定该制

度:

1.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中,要针对施工现场特点,制定相应的消防保卫制度,确立重点防火、保卫区域.

2.各项目部应成立消防保卫小组,明确消防保卫责任. 3.各施工现场应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并在重点防火区悬挂警示标志。

4.各工地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现场应建立吸烟室。重伤事放由安全文明科组织调查处理,处理意见应征得当事人同意签字认可,处理报告由分管副经理批准结案,

5.各项目部在职工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中,应加强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

6.在公司内组织的各级安全检查活动中,应对工地的消防保卫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7.各工程需明火作业的,必须上报动火作业申请,经批准并落实相应的放火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8.各工地生活区人员住宿较集中,应特别注意防火工作.不得在宿舍内生火或使用电炉做饭、取暖,不得乱拉乱接电线。

9.木工作业场所要悬挂警标、配备灭火器材,木屑、废料应及时清理。

10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且张贴使用管理制度,配备灭火器材。 十七、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市建管局《关于加强建筑立地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合肥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暂行规定)和《文明工地十条标准》,特制定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1.出入口

1。1大门两侧悬挂施工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开竣工日期及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文明工地十条标准、十项安全措施、创优降耗六条标准、合肥市市民“八不”等“五牌一图”。

1。2出入口做到硬覆盖并避开交通道,车辆出入口设置清洗处,车辆出场时,必须清洗干净。

1.3做到“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2。围墙

2.1沿街的施工现场必须砖砌围墙,围墙高度不低于2.5米,并做到墙面平整,沿街面粉刷成白色。

2。2围墙做统一规格和标准的压顶,做到美观整齐。暂设房不准超出围墙并向场内坡面.

2。3墙面书写统一规定的标语口号,字迹工整、美观。 3.门楼

3。1施工现场设置统一规格的门楼,搭设高度不低于4.5米,宽度不小于4。5米。

3.2门楼顶部及两侧书写标语,并做到有灯、有彩旗。 4.道路

4。1施工现场内做到道路畅通,主干道地面尽量做到硬覆盖。

4.2严禁在道路上堆放材料和机械设备,不在道路上拌和砂浆。

5.排水系统

采用明沟、暗管,污水经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指定管道。排水系统良好,各种污水不得随意排放。

6。场容场貌

6。1场内布局合理,施工机具、建筑材料要按平面图堆放。 6.2临街工程须采用密目网封闭作业,密目网颜色统一。 6.3防雨、防潮材料及时归仓,临时露天堆放应做防两保护,保管好易燃、易爆物品.‘

6.4保持现场及作业区整洁,设有专人打扫,清理下地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

6。5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料具,必须摆放整齐,按品种、规格堆方码垛,并设置标牌。

6。6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搭设防护棚。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到定人定机。

6。7施工现场做到谁干谁清,工完、料尽、场清。 7。环境保护

7。1加强职工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严禁人为的施工扰 民,严格遵守施工时间;早6时至晚10时,确需延长施工时间的需经上级批准后,张贴安民告示方可连续施工。

7.2展步实行商品砼,以减少施工扰民。

7.3现场内严禁焚烧油毡、油漆、刨花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防止环境污染。

7.4建筑垃圾按规定倾倒在指定地点。

7.5严禁随意高空抛弃杂物,严禁将有毒、有害物代替土方回填。

7.6运输材料及建筑垃圾要有保护措施,沿途不得漏、泼、撒。

8.文明建设

8.1施工现场道路要符合防火间距要求,健全防火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格动火审批制度。

8.2加强治安保卫工作,防止盗窃事件的发生。外来人员必须向工地负责人办理暂住手续。

8.3遵章守纪,搞好周边单位与居民的关系.

8。4经常开展文明宣传活动,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开展宣传教育。

8.5抓好班组文明建设活动,并记好班组日记. 9。宿舍

9.1施工现场的职工宿舍要与施工区分开并要求牢固、整齐,并有专人负责。

9.2床铺用木板制作,床位放置有序。物品摆放整齐. 9.3保持室内整洁,做到通风、采光良好、无鼠害。 9.4宿舍必须符合防火规定,门窗必须朝外开。 10。食堂

10。1施工现场的职工食堂内外部环境必须做到整洁卫生,要有卫生、防火制度和防蝇,防尘设施。

10。2炊事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后,持证上岗。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

10.3炊事用品必须做到生、熟分开,灶台、墙壁均应贴磁砖,墙面磁砖高度不低于1.6米,地面必须做水泥地面.

10.4食堂应“三纱\"齐全(纱门、纱窗、纱罩)有供排水系统。 11.生活设施

11。1施工现场的生活区应设有洗涮池和固定的晾衣场所。 11.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开水桶,方便职工饮用,并做到有盖有锁。

11。3较大型施工现场应设置浴室,并保持整洁,夏天应经常开放。

11.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红十字卫生箱,并准备急救药品,切实关心职工的身心健康。

12。厕所

12。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厕所,有条件的现场要设置水冲厕所.

12.2现场厕所必须有专人打扫,要保证地面、坑位无蝇姐、粪便.

12。3现场的厕所要经常清掏,不准粪便外溢,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严禁随地大小便。 十八、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提高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建筑工地文明创建步入良性循环,使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能够正确得到贯彻执行,特制定以下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

公司所有项目开工前必须与公司安全科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必须100%达标。对于未达标工地,按建筑面积2元/m2给予罚款

2、每创一个安全示范工地,公司按建筑面积以2元/开奖励给项目部(其中20%奖给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

3、各项目部创安全示范工地个数占施工工地的总数的80%,每增加十个百分点公司奖励1000元,反之则给予1000元罚款。

4、城市中心区域内和干道边总建筑面积在6000m2以上的施工现场必须全部创示范工地。应创未创,公司按照4元/m2给予罚款,罚款单由分管安全员填写,经安全科长审核报分管副经理审批,由财务科长该分公司或项目部账号直接扣除。

5、工地安全状况较差,经安全科多次督促,屡教不改,除停工整顿外,给予3000—5000元罚款,公司各科室停办或缓办有关手续,直到整改合格为止。

6、在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检查或文明创建检查中,检查不合格或新闻媒体曝光的,公司视其情节或整改情况给予停工、

停办或缓办一切手续,公司安全科给予分公司或项目部5000-20000元罚款,罚款由财务科从该分公司或项目部账户直接扣除.

7、各项目部所有工程均能100%达标,且示范工地达到80%以上,在公司平时及季度检查中均达到合格以上标准,公司年终给予5000元奖励,授予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脚手架材料必须符合要求,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裂纹或焊接的禁止使用。

二、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底座或垫木上。必须设置纵、横扫地杆,按照规范JGJ130—2001规范构造要求,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6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钢管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要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三、脚手架要均布活荷载,装修不超过2千牛每平米.如果活荷载必须加大,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架设。

四、脚手架的工作面和外侧斜道,要绑1。2米的防护栏杆和钉18cm高的挡脚板和密目式防护立网.

五、剪刀撑搭设不应小于4跨,净距不应小于15米,斜杆与地面的斜角宜在45度-60度之间,脚手架转弯处必须加设剪刀撑.

六、外脚手架应按规范全封闭搭设密目式安全立网和兜底平网,工作面应满铺脚手板,不能有探头板,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七、脚手架安装完毕,必须经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砖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不准站在砖墙上做砌筑、划线、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二、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斩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三、山墙砌完后立即安装桁条或加临时支撑,防止倒塌。 四、起吊砌块的夹具要牢固,就位放稳后,方可松开夹具。 五、在屋面坡度大于25度时,挂瓦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必须有牢固的挂钩.没有外架子时檐口应搭设防护栏杆和防护立网。

六、屋面上瓦应两坡同时进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稳。屋面无望板时,应铺设通道,不准在桁条、瓦条上行走。

抹灰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衡牢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米,架子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应超过两人。

二、不准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器物上搭设脚手板。阳台部位粉刷,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板上进行操作。

三、机械喷灰喷涂应戴防护用品,压力表、安全阀应灵敏可靠,输浆管各部接口应拧紧卡牢.管路摆放顺直,避免折弯。

四、输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超压和管道堵塞应卸压检修.

五、贴面使用予制件、大理石、瓷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

六、使用磨石机,应戴绝缘手套穿胶鞋,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金刚砂块安装必须牢固,经试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二、采用桁架支撑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三、支撑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四、支设4m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五、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六、工完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输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七、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八、在坡度大于25度的屋面上操作,应有防滑梯,护身栏杆等防护措施.

九、木屋架应在地面拼装,必须在上面拼装的应连续进行,中断时应设临时支撑.屋架就位后,应及时安装脊檩、拉杆或临时支撑,吊运材料所和索具必须良好,绑扎要牢固。

十、在没有望板的屋面上安装石棉瓦,应在屋架下弦设安全网或其它安全设施。并使用有防滑条的脚手板。钩挂牢固后方可操作,禁止在石棉瓦上行走.

十一、安装二层楼以上外墙窗扇,如外面无脚手架或安全网,应挂好安全带,安装窗扇中的固定扇,必须钉牢固。

十二、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十三、钉房檐板,必须站在脚手架上,禁止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小型机械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砼、砂浆搅拌机

1、搅拌机必须安置在坚实的地方,用支架或支脚筒架稳,不准以轮代替支撑。

2、开动搅拌机前应检查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等应良好,滚筒内不得有异物。

3、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工作完毕后应将料斗固定好。

4、运转时,严禁将工具伸进滚筒内。

5、现场检查时,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进入滚筒时,外面应有人监护。

二、卷扬机

1、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视野良好的地点,机身和地锚必须牢固,卷扬机筒与导向滑轮中心线应垂直对正,卷扬机距离滑轮一般应不小于十五米。

2、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齿轮、传动滑轮等,确认安全可靠,方准操作。

3、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作业中最少需保留三圈. 4、作业时,不准有人跨越卷扬机的钢丝绳.

5、在运重物需在空中停留时,除使用制作器外,并应用齿轮保险卡牢.

6、操作时,严禁善自离开岗位。

7、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待弄清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

8、作业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开闸刀,并将运送物件放下. 三、蛙式打夯机

1、蛙式打夯机手上应装按纽开关,并包绝缘材料,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打夯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作业时,严禁夯击电源。

2、在墟地或松软土层打夯,严禁背着牵引。 四、外用电梯

1、现场外用电梯基座5m范围内,不得挖掘沟槽。电梯底笼2.5m范围内,要搭设坚固的防护罩棚。

2、暴风雷雨后,外用电梯的基座、电源、接地、过桥、暂设支撑等,要进行安全检查。

3、使用电梯,严禁超载,运输物料不得超出护网。 五、手电钻

1、手电钻的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使用时应戴绝缘手套。 2、操作时,应先启动后接触工件。钻薄工件要垫平垫实,钻斜孔要防止滑钻。

3、操作时应用杠杆加压,不准用身份直接压在上面。 六、千斤顶

1、操作时,千斤顶应放在平整坚实的地方,并用垫木垫平。 2、丝杆、螺母如有裂纹,禁止使用。

3、使用油压千斤顶,禁止站在保险塞对面,并不准超载。 4、千斤顶提升最大工作行程,不应超过丝杆或齿条全长的75%.

木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机械周围工作场所应保持清洁,下班要打扫干净。 二、机械传动部分必须加设安全护罩,有尘土、锯屑飞扬处须设防尘通风设备,操作人员佩戴口罩、眼镜。

三、工作前检查机械各部及刀具是否正常完好,先试车,待转数额定后进行工作。

四、操作人员衣服穿戴利索,袖口脚上紧身整齐,机械旁不得脱换工作换,如必须戴安全帽,头发辨子不准外露。

五、操作场所的通行道路不准堆放材料,半成品应保持清洁畅通。成品半成品必须堆放指定地点,最高不超过1.5m。

六、工作时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如有事离开,必须停车。 七、机械运转时严禁扫除木花或拆卸另件修理。 八、如遇大雨、风、雷天或停电时,庆拉开电门。 九、万能机、手压刨、打眼机、开榫机的操作人员在操作时不准戴手套,以防被刀具铰伤。

十、锯条、刨刀及一切具等发生裂纹时,不准再使用. 十一、各种机械的电开关应设插上锁,立于机械附近并挂牌,以免误送电。

钢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制作、绑扎

1、钢筋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2、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紧,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

3、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4、切断小于30cm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加牢,禁止用手把扶 ,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

5、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6、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7、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能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8、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9、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沿、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挂架和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10、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落到离地1

米以内始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二、冷拉和张拉

1、冷拉卷扬机前应设置防护挡板,没有挡板时,应将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90度,并且应用封闭式导向滑轮。操作时要站在防护挡板后,冷拉场地不准站人和通行。

2、冷拉钢筋要上好夹具,离开后再发开车信号。发现滑动或其他问题时,要先行停车,放松钢筋后,才能重新进入操作。

3、冷拉和张拉钢筋要严格按照规定应力和伸长率进行,不得随便变更.不论拉伸或放松钢筋都应缓慢均匀,发现油泵、千斤顶、锚卡具有异常,应停止张拉。

4、张拉钢筋,两端应设置防护挡板。钢筋张拉后要加以防护,禁止压重物或在上面行走。浇灌混凝土时,要防止震动器冲击预应力钢筋。

5、千斤顶支脚必须与构件对准,放置平正,测量拉伸长度、加楔和拧紧螺栓应先停止拉伸,并站在两侧操作,防止钢筋断裂,回弹伤人。

三、钢筋机械 切断机

1、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15cm,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2、切断钢筋禁止超过机械的负载能力。切断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应用高硬度刀片。

3、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4、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动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

附近的短头和杂物.在钢筋摆动范围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调直机

1、机械上不准堆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落人机体。 2、钢筋装人压滚,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严禁戴手套操作.

3、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电动伤人。 4、短于2m或直径大于9mm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弯曲机

1、钢筋要幔挡板,注意放人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开错。

2、弯曲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3、调头弯曲,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插头、加油和清理,必须停机后进行。

点焊、对焊机

1、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平稳牢固,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导线绝缘良好。

2、焊接前,应根据钢筋截面调整电压,发现焊头漏电,应即更换,禁止使用.

3、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站在橡胶板或木板上.工作棚要用防火材料搭设。棚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灭火器材。

4、对焊机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铜头),要定期检查修理。冷却水管保持畅通,不得漏水和超过规定温度。

混凝土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车子向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撒把。 二、用提升机运输时,小车把不得伸出吊盘外,车轮前后要挡牢,稳起稳落。

三、浇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防护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梆上操作。

四、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输送前必须试送,检修必须卸压。

五、浇灌框架、梁、柱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六、浇捣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蓬阳台,应设防护设施,浇捣料仓,下口应先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人员下坠。

七、不得在混凝土养护窑(池)边上站立和行走,并注意窑盖板和地沟孔筒,防止失足坠落。

八、使用振动棒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

九、预应力灌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输浆管道应畅通,阀门接头要严密牢固。

油漆玻璃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油漆

1、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2、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3、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益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4、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5、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应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6、使用喷浆机,手上沾有浆水时,不准开关电闸,以防触电。喷嘴堵塞,疏通时不准对人。

二、玻璃

1、截割玻璃,应在指定场所进行。截下的边角余料集中堆放,及时处理。搬运玻璃应戴手套。

2、在高处安装玻璃,应将玻璃放置平稳,垂直下方禁止通行。安装屋顶采光玻璃,应铺设脚手板或其他安全措施。

3、使用的工具放人袋内,不准口含铁钉。玻璃安装完即将风钩挂好。

防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二、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三、配制冷底子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过锅容量的二分之一,温度不得超过80℃,并严禁烟火。

四、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米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五、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

普通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m,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二、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三、吊运土方,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应完好牢固,起吊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四、使用蛙式打夯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夯打电源线。在坡地或松土处打夯,不得背着牵引打夯机.停止使用应拉闸断电,始准搬运。

五、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撤把溜放。前后车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m,下坡不得少于10m。

六、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砖和半砖应分开传送。

七、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大模板和大板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大模板和预制构件的存放

1、大模板和预制构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分区堆放,各区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夯实,不得存放在松土和坑洼不平的地方。

2、每块大模板应设有操作平台、上下梯道、防护栏杆以及存放小型工具和螺栓的工具箱,出厂前应认真检查,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3、大模板存放,必须将地脚螺栓提上去,使自稳成为70~80度,下部应垫通长木方.长期存放的大模板,应用拉杆连接绑牢。存放在楼层时,须在大模板横梁上挂钢丝绳或花篮螺栓,钩在楼板吊钩或墙本钢筋上.

4、没有支撑或自稳角不足的大模板,要存放在专用的堆放架内或卧倒平放,不应靠在其他模板或构件上。

5、外墙壁板、内隔墙板应放置在金属插放架内,下端垫通长方木,两侧用木楔楔紧。插放架的高度应为构件高度的2/3以上,上面要搭设30cm宽的走道和上下梯道,便于挂钩。

6、现场搭设的插放架,立杆埋入地下50厘米,立杆中间

要绑扎剪刀撑,上下水平拉杆、支撑和方垫木必须绑扎成整体,稳定牢固。

7、靠放架一般宜采用金属材料制作,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和验收。内外墙板靠放时,下端必须压在与靠放架相连的垫木上,只允许靠放同一规格型号的墙板,两面靠放应平衡,吊装时严禁从中间抽吊,防止倾倒。

二、大模板安装和拆除

1、安装和拆除大模板,吊车司机与安装人员应经常检查索具,密切配合,做到稳起、稳落、稳就位,防止大模板大幅度摆动,碰撞其他物体,造成倒塌事故。

2、模板安装和拆除时,指挥、挂钩 和安装人员应经常检查吊环,对筒模要预先调整好重心。起中时应用卡环和安全中钩,不得斜牵起吊.严禁捉拿人员随模板起落.

3、大模板安装时,应先后外对号就位。单面模板就位后,用钢筋三角支架插入板面螺栓眼上支撑牢固。双面模板就位后,用拉杆和螺栓固定.未就位固定前不得摘钩。

4、吊装大模板时,如有防止脱钩装置,可吊运同一房间的两块,但禁止隔着墙同时吊运一面一块。

5、有平台的大模板起吊时,平台上禁止存放任何物体。里

外角模和临时摘、挂的板面与大模板必须连接牢固,防止脱开和断裂坠落。

6、分开浇灌纵横墙混凝土时,可在两道横墙的模板平台上搭设临时走道或其他安全措施。禁止操作人员在外墙上行走.

7、拆模板应先拆穿墙螺栓和铁件等,并使用模板面与墙面脱离,方可慢速起吊。

8、清扫模板和刷隔离剂时,必须将模板支撑牢固,两板中间保持不少于60厘米的走道。

9、大模板设置时,下面不得压有电线和汽焊管线。采用电热法养护混凝土时,必须将模板串联并与避雷网接通,防止漏电。

三、内外墙板、大楼板预制构件安装

1、各种预制构件安装必须按施工顺序对号就位,应保持垂直稳起。就位后,立即将构件的拉杆和支撑焊牢或锚固,方可摘钩。禁止站在外墙板边沿探身推拉构件。

2、从插放架起吊墙板应用卡环卡牢,垂直稳起,墙板必须超过障碍物允许高度方可回转臂杆。

3、上下层壁板就位后,应将预留钢筋立即焊牢,禁止下层壁板未焊牢前安装上层构件.

4、分流水段施工,流水段端头的外墙板,一侧与横墙连接,

另一侧必须用铁管和带有花篮螺栓的钢丝绳,把外墙与楼板临时拉牢。直到与下一流水段钢筋套环串好加固后方可拆掉。

5、墙板就位固定后不得撬动,需要撬动调整时,应重新挂钩.墙板安装过程中禁止拆移支撑和拉杆。

6、外墙为砖砌体,内墙浇灌混凝土前,必须将外砖墙加固,防止墙体外涨。在拆除时,禁止把加固材料悬挂在墙体上和直接下扔.

7、阳台板安装就位必须逐层支设临时支柱,连续支顶不得少于三层,并应与墙体拉结牢固。阳台板预留的拉结筋与圈梁钢筋应及时焊接。

8、阳台栏板和楼梯栏板,应随楼层安装。如不能及时安装,必须在外侧搭设防护栏杆。

9、预制构件就位焊接牢固后,应立即将吊环割掉,防止绊脚。

滑模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滑升机具和操作平台应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安装。平台四周要有防护栏杆和安全网,平台板铺设不得留空隙。施工区域下面必须设围栏,经常出入的通道要搭设防护顶棚.

二、上人上料两用罐笼(外用电梯),应安装柔性安全卡、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并且规定上下联络信号。

三、滑升过程中,要经常调整水平、垂直偏差,防止平台扭转和水平位移。

四、夜间施工应准备手电筒,预防停电。

五、操作平台上,不得多人聚集一处,下班时应清扫和整理好料具。

六、模板拆除应均衡对称,拆下的模板、设备应用绳索吊下,不得投扔.

钳工安全技术操作

一、使用手锤、大锤,不准戴手套.锤柄、锤头上不得有油污,打大锤时,甩转方向不得有人。

二、使用钢锯,工件要夹牢,用力要均匀.工件将锯断时,要用手或支架托住。

三、使用活扳手,扳口尺寸应与螺帽尺寸相符,不应在手柄上加套管。高空上操作应使用死板手,如用活板手时,要用绳子拴牢,人要系好安全带。

四、使用台虎钳,钳把不得用套管加力或用手锤敲打,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五、在同一工作台两边凿、铲物件,中间应设防护网。单面工作台,要一在靠墙。

六、检查设备内部,要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筒,禁用明火.对头重脚轻,容易倾倒的设备,一定要垫实撑牢.

七、拆卸设备部件,应放置稳固。装配时,严禁用手插入连接面或探摸螺孔。取放垫铁时,手指应放在垫铁的两侧.

八、在倒链吊起的部件下检修、组装时,应将链子打结保险,并必须用道木支架等垫稳。

九、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并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二、建筑安装工地任何用电线路,必须用胶质铜忒线或防水线,电工专业人员要严格控制,禁止使用裸体线。严格执行TN-S接零保护系统,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

三、工地主输电线路、变压器、配电箱等,要架防护设施,防止落物损坏。

四、工地所有动力、照明等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电力运行规定架线连接。

五、使用电器,依功率大小,配制运行线,绝不允许超负荷运行。

六、工地各种用电设施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安装,绝不允许私拉乱接。

七、专业电工人员不准带电操作,必须拉下总配电开关并挂

严禁合闸标志牌后,才能进行各种维修作业。

八、专业电工人员应对电器操作人员讲解用电须知,故障排除,紧急处理等事宜。定期检查各种电器,配电系统等运行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九、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器着火,应切断电源,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沙灭火。

管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用车辆运输管材、管件,要绑扎牢固,人力搬运,起落要一致.通过沟、坑、井,要搭好马道,不得负重跨越。用滚杠运输,要防止压脚,并不准用手直接调整滚杠,管子滚动前方,不得有人。

二、用克子切断铸铁管,应戴防护眼镜,克子顶部不得有卷边裂纹。

三、用锯床、锯弓、切管器、砂轮切管机切割管子,要垫平卡牢,用力不得过重,临时切断时,用手或支架托住,砂轮切管机砂轮片应完好,操作时应站侧面.

四、管子煨弯,砂子必须烘干,装砂架子搭设牢固,并设栏杆,用机器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

五、用卷扬机煨弯,地锚要牢固,不得站在钢丝绳内侧。 六、火焰煨弯机的气压表、水压表、减压表、应灵敏可靠,水封回火,回火器必须保持安全水位,乙炔压力控制在0。5~1.5

公斤/cm2,氧气压力控制在4~6公斤/cm2。工作完毕,应断电、断水。

七、套丝工件要支平夹牢,工作台要平稳,两人以上操作,动作应协调,防止柄把打人。

八、管子串动和对口,动作要协调,手不得放在管口和法兰接合处。

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进行。

3、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保险镶;球式浮筒必须有防止爆球;胶皮簿膜浮桶必须装设厚度为1-1.5mm,直径不少于浮断面积约60-70%。

4、氨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占染油脂。 5、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头,不得采用紫铜制作。 6、高、中压乙炔发生器,应可靠接地。压力表安全阀应定期检验。

7、碎电石应渗在小块电石使用,夜间添加电石,严禁用明火照明.

8、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桶上放置材料,不准用手在浮桶上加压或摇动.

9、乙炔发生器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方下,与氧气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11、乙炔管用后需清除管内积水,胶管,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冻结时,应用热水或蒸汽水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烘烤。

12、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二、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三、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四、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五、焊接储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六、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七、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八、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九、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十、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3、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绵纱不准随地乱丢。

4、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除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板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下不准有人.

5、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6、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者要卡死. 7、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8、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操作。

9、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10、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

保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在紧固铁丝或拉铁丝网时,用力不得过猛,不得站在保温材料上操作或行走.

二、从事矿渣棉、玻璃纤维棉(毡)等作业,衣领、袖口、裤脚应扎紧.

三、地下设备、管道保温前,应先进行检查,确认无瓦斯、毒气、易燃易爆物或酸类等危险品,方可操作.

四、装运热沥青不准使用锡焊的金属容器,装入量不得超过容器深度的四分之三。

五、苯、汽油应缓慢倒人粘结剂内并及时搅拌。调制时,距明火不少于10m。

土石方机械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启动前应将离合器分离或将变速杆放在空档位置.确认机械周围无人和障碍物时,方可作业。

2、行驶中人员不得上下机械和传递物件;禁止在陡坡上转弯、倒车和停车;下坡不准空档滑行.

3、停车以及在坡道上熄火时,必须将车刹住,刀片、铲斗落地。

二、挖掘机

1、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应过猛。一次挖土高度一般不能高于4m。

2、向汽车上卸土应待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3、铲斗回转半径内遇有推土机工作时,应停止作业。 4、行驶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要制动回转机构,铲斗离地1m左右。上下坡时,坡度不应超过20度。

5、装运挖掘机时,严禁在跳板上转向和无故停车.上车后应刹住各制动器,放好臂杆和铲斗。

三、液压挖掘装载机

1、操作手柄应平顺。臂杆下降时,中途不得突然停顿。 2、行驶时,须将铲斗和斗柄的油缸活塞杆完全伸出,使铲头、斗柄和动臂靠紧.

四、推土机

1、用手摇启动时,必须五指并拢.用拉绳启动时不得将绳缠在手上.

2、推土机使用钢丝绳牵引重物起步时,附近不得有人。 3、向边坡推土,刀片不得超出坡边,并在换好倒档后才能提升刀片倒车。

4、推土机上坡不得超过35度,横坡行驶不得超过10度。 五、铲运机

1、在新填的土堤上作业时,铲斗离坡边不得小于1米。 2、行驶时,驾驶室外不得载人。

3、拖式铲运机上下坡不得超过25度,横坡不得超过6度. 4、多台拖式铲运机同时作业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10m.多台自行式铲运机两机间距不得小于20m.

六、平地机

1、自行式平地机,调头和转弯应减速。

2、行驶时,必须半刮刀和齿耙升到最高处,刮刀两端不得

超出后轮胎外侧。

七、压路机

1、两台上压路机碾压时,其间距应保持3米以上。 2、压路机禁止在坡道上停车,必须停车时应将制动器制动住,并楔紧滚轮。

八、万能装卸机

1、升降机向前倾斜时禁止提升物件,升降机尚未完全向后倾斜时不准开车。提升物体必须刹车后进行。

2、行驶时,铲斗和叉子上不得有人。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各种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安高卷扬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装置。轨道式起重机应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夹轨钳。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2、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4、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5、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6、起吊物坐失良机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m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7、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8、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9、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10、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

件.

11、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并开关上锁.

二、履带式起重机

1、发动机启动前应分开离合器,并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上.同机操作人员互相联系好后方可启动。

2、吊物行走时,臂杆应在履带正前方,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厘米,回转、臂杆、吊钩的制动器必须刹住 。接近满负荷时,严禁臂杆与履带垂直。起重机不得作远距离运输使用。

3、行走拐弯时不得过快过急。接近满负荷时,严禁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4、用变换档位起落臂杆操纵的起重机,严禁在超重臂未停稳时,变换挡位,以防滑杆.

5、拖运起重机,履带要对准跳板,爬坡不应大于15度,严禁在跳板上调位,转向及无故停车,臂杆要放到零位,各部制动器应刹住。

三、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

1、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禁止吊物行驶.工作完毕起腿、回转臂杆不得同时进行。

2、汽车式起重机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保险杠的挂钩上,开将钢丝绳拉紧.

3、汽车式全液压起重机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作业前应将地面处理平坦放好支腿,调平机架。支腿未完全伸出时,禁止作业。

⑵有负荷时,严禁伸缩臂杆.接近满负荷时,应检查臂杆的挠

度。回转不得急速和紧急制动,起落臂杆应缓慢。

⑶操作时,应锁住离合器操纵杆,防止离合器突然松开。 四、塔式起重机

1、作业前,应将轨钳提起。清除轨道上障碍物,拧好夹板螺丝。

2、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冬季驾驶室内取暖,应有防火、防触电措施.

3、多机作业,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m.

4、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停车。没有限位开关的吊钩,其上止点距离臂杆顶端必须大于1m。

5、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应过训,应顺向风源,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6、自升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⑵专用电梯每次限乘3人,当臂杆回转或超重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

⑶在顶升中,必须有专人指挥、看管电源、操纵液压系统和紧固螺栓。顶升时必须放松电缆,放松长度应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

⑷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旋转。

7、履带塔式起重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地面必须平坦、坚实,操作前左右履带板应全部伸出。 ②竖立塔身应缓慢,履带前面要加铁楔垫实。当塔身竖到如

度时,防后倾装置应松动,塔身不得与防后倾装置相碰。

③严禁有负荷时行走。空车行走时塔身应稍向前倾,行驶中不得转弯及旋转上体。

④作业结束后,应将塔身放下,并将旋转机构锁住。 五、门式起重机

1、起重机驶近限位端时,应减速停车。

2、作业中若遇突然停电,各控制器应放于零位,切断电源开关,吊物下面禁止人员接近.

3、工作完毕,应将吊钩提升到电葫芦(跑车)与地面中间。

打桩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履带式柴油打桩机

1、自行拼装时,导杆仰角不得大于78度.

2、桩锤的抱瓦与导管之间的间隙大于7mm时应予更换。 3、不准与履带成90度侧向吊桩。 二、杆式柴油打桩机

1、悬锤时,禁止移动和检修打桩架. 2、吊锤、吊桩必须使用卷扬机的棘轮保险。

3、插桩后应将吊锤的钢丝绳稍许放松,以防锤头打下时,猛拉钢丝绳,吊锤钩头应锁住。

4、打桩作业结束时,汽缸应放在活塞座上.桩锤应用方木垫实或用销子锁住。

三、震动沉桩机

1、震动沉桩时,禁止任何人停留在机架下部。 2、调整好偏心块后,应清除箱内余物,方可试车. 3、震动拔桩时,应垂直向上,边震边拔。

运输车辆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规定,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

2、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到空档位置,并拉紧手刹手。 3、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等是否灵敏可靠,并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后,方可鸣号起步。

4、汽车涉水和通过漫水桥时,应事先查明行车路线,并需有人引车;如水深超过排气管时,不得强行通过;严禁熄火。

5、在坡道上被迫熄火停车,应拉紧手制动器,下坡挂倒档,上坡挂前进档,并将前后轮楔牢。

6、车辆通过泥泞路面时,应保持低速行驶,不得急刹车。 7、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时,应装防滑链条,下坡时不得滑行,并用低速档控制速度,禁止急刹车。

8、车辆陷入坑内,如用车牵引,应有专人指挥,互相配合. 二、载重汽车

1、气制动的汽车,严禁气压低于2.5kgf/cm2时起步,若停

放在坡道上,气压低于4kgf/cm2时,不得滑行发动。

2、货车载人,应按车辆监理部门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强令驾驶员违章带人。载人车辆的安全装置必须良好。

3、装载构件和其他货物时,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箱20cm,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起过4m。长度前后共不得超过车身2m,超出部分不得触地,并应摆放平稳,捆扎牢固,如装运异形特殊物件,应备专用搁架.

4、运输超宽、超高和超长的设备和构件,除严格遵守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事先研究妥善的运输方法,订出安全措施.

5、装运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品时,应遵守有关安全行车规定.

三、自卸汽车

1、发动后,应检试倾卸液压机构。

2、配合挖土机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拉紧手刹车。如挖斗必须越过驾驶室顶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3、卸料时,应选好地形,并检视上空和周围有无电线,障碍物以及行人。卸料后,车斗应及时复原,不得边走边落.

4、向坑洼地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防止边坡坍塌。

5、检修倾卸装置时,应撑牢车箱,以防车箱突然下落伤人。 6、自卸汽车的车箱内严禁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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