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见湘煤华磊企字[2010]17号关于印发《湘煤华磊光电有限责任公司优秀员工评选办法》的通知,暂定名额外延1个,前工艺1个、研切1个、点分1个、品保1个,原则上优秀员工评选偏向于生产操作员。
一、评选条件
(一)月度优秀员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公司连续工作满3个月以上; 2、遵守考勤纪律,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 3、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厂规厂纪行为(没有处罚记录,如: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罚款等); 4、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从安排,能配合同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损失性的工作失误; 5、热爱公司,维护公司形象,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有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6、完全胜任本职工作,讲效率、讲质量。 (二)满足下列条件可优先考虑 1、在品质、成本控制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2、在参加公司或社会各种活动中表现优异并获得重大奖励、表彰; 3、克已奉公,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 4、通过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5、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评选方法及流程
对满 足条件的候选人车间或班组 无记名投票选举 分厂核准,签字 企管部核准审批 主管副总审批 审批表交企管部备案 每月 3号之前完成 5号之前完成 8号之前完成 9号之前完成 综合部负责拍照,将优秀员工照片刊登至《华磊先锋》和公司网站优秀员工光荣榜栏目
12号左右完成
企业管理部 2010年4月28
附:优秀员工评定表
厂(部) 月优秀员工评定表 年 月 日
姓名 岗位 考勤情况 违纪情况 任务完成 性别 班组 车间 入职时间 评 选 条 件 描 述 其他描述 所属班组班长评价意见 车间主管或工程师评价意见 厂长评价意见 人 力 资 源 部 主 管 领 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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