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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

来源:二三娱乐
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

1监理工作准备

(1)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及监理工作的需要,组建监理机构、配备监理人员。

(2)配备足够数量的监理设备,以保证质量控制的检验测试和各项管理工作需要。

(3)组建监理中心试验室、配备试验工程师和试验员、明确职责和制度、配备各种试验设备,对试验设备进行调试和标定,申请质监站对中心试验室的资质审批。

(4)制定监理图表、包括监理表、支付表、月报表、施工用表等。

2 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3 审核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施工方案及重点工程施工方案是否先进合理;

(2)总体进度计划是否正确合理,是否有充分依据和可靠保证;

(3)技术人员和机械设备的配置及进场计划是否能满足各阶段施工的需要;

(4)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满足要求,人员是否到位,责任是否明确;

(5)承包人的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并符合有关规定;

(6)总监办审查后报业主批准,经批准的是能够组织设计作为合同的补充,对承包人具有约束力。

4发布开工令

5验收承包人测定的地面线

6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单位工程划分

施工阶段监理

路基工程质量控制

1 填方路基施工监理

1.1 监理控制要点

(1)填前压实监理

1)复核承包人申报的原地面情况,清点需计量的地表植被数量并作好相应记录;

2)对原地面上的杂草、耕作物及地表层腐殖土清除情况按照图纸及设计要求进行外观检查,作好相应记录;

3)施工单位进行填前压实,达到图纸所要求的压实度。自检合格后,报请试验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4)测量监理工程师复核承包人上报的原地面高程和横断面数据,做好相应记录,用于计算填土工程数量。

(2)填筑路堤监理

1)检查每层填土碾压前的含水量和松铺厚度,碾压前的含水量采用旁站方式进行检验,松铺厚度应不大于试验路段总结报告中松铺厚度;

2)检查碾压前填土的平整情况及横坡度,督促承包人整平路堤表面,设置利于排水横坡;

3)督促承包人分层填压,可在路堤填压前,施工路段分层情况预先进行分区,并严格按分区划分段施工;

4)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实地施工方案程序碾压,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先边后中、交叠碾压”;

5)测量监理要每3层及下路堤、上路堤、路床填筑完成时进行检查路基几何尺寸,要求每侧应宽于填土设计宽度(50cm)、压实后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宽度;

6)对每层压实度进行抽检,抽检合格后方可同意承包人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7)检查特殊路段承包人的处理情况,当地面纵坡<12%或横坡不陡于1:5且基地满足要求时,路堤可直接修筑在天然的土基上;若地面纵坡>12%或横坡陡于1: 5时,督促、检查承包人按设计要求挖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2.0m,局部较陡地段加铺土工格栅;若填方分几个作业段施工,两段交接处,不在同一时间填筑,则先填地段,应按1:1坡度留

台阶;若两个地段同时填,则应分层相互交叉交叠衔接,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m。

(3)填砂路堤施工监理

1)督促承包人向驻地监理组提交填砂路堤工艺试验的方案和实施细则审批报告,驻地监理汇同中心试验室研究批复;驻地监理组对承包人的工艺试验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理,并作出详细记录,中心试验室在承包人自检的基础上进行各项试验检测。试验结束后由承包人提出工艺试验报告,由驻地监理办提出审查意见后,报总监组批准工艺方案;

2)检查、督促承包人在施工前应作好路基的排水工作。在填砂施工前应先开挖路基两侧的排水沟,检查开挖排水沟的位置是否设计,并且要结合现场实际,以沟内的水能排到附近原有的水沟和水塘为准。还要注意附近水沟的深度,以免引起倒灌;

3)检查承包人包边土底面碎石及边坡上沿路线方向与渗水盲沟交错铺设泻水管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督促承包人分层填压,可在路堤填压前,施工路段分层情况预先进行分区,并严格按分区划分段施工;

5)测量监理要每3层及下路堤、上路堤、路床填筑完成时进行检查路基几何尺寸,要求每侧应宽于填土设计宽度(50cm)、压实后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宽度;

6)对每层压实度进行抽检,抽检合格后方可同意承包人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7)每层填筑压实度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抽检、评定报检段的压实度代表值、各单点极值达到标准要求时,方可进行下一层填筑;

(4)填石路堤施工监理

1)检查承包人路基施工中采用石块、石料、碎石、反滤土工布等材料是否经试验监理工程师检测、检验合格,不合格材料不许使用;

2)检查承包人边坡施工码砌石块的厚度、高度、石块的粒径及石块之间间隙填充是否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3)督促、检查承包人按施工方案程序碾压,分层码砌的边坡高度不得高于同层路基填料,码砌部分应与路基填料同时进行碾压;

4)测量监理要每3层及下路堤、上路堤、路床填筑完成时进行检查路基几何尺寸,要求压实后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宽度;

5)检查反滤层与石质填料间铺设反滤土工布的位置,反滤土工布规格为200g/m2。

1.2注意事项

(1)施工现场内的沟、坑、水塘等边缘应沿安全护栏场地狭小,行人和运输繁忙路段,督促承包人设专人指挥交通;

(2)督促承包人施工现场内道路须经常维护,保持畅通,载重车辆较多,其弯道半径不小于10米,急坡及设置明显标志;

(3)雨季路基施工地段一般应选择砂类土,碎砾土和岩石地段和路堑的弃方地段,除施工车辆外,应严格控制其他车辆在施工场地通行。重粘土、膨胀土及盐渍土地段,不宜

在雨季施工。平原地区排水困难,不宜安排雨季施工;

(4)对选择的雨季施工地段,进行详细的现场调查研究,据实编制性的雨季施工组织计划;

(5)修建施工便道,必须能保证晴雨畅通;

(6)修建的临时排水设施,保证雨季作业的场地不被洪水淹没,并能及时排除地下水。

1.3监理检验点设置

(1)原地面测量监理复测;

(2)清表后外观及压实度检查;

(3)填方材料物理指标试验复核;

(4)台阶上铺设土工格栅的检查;

(5)每层压实度及压实厚度抽检;

(6)每3层及下路堤、上路堤、路床填筑完成时检查路基几何尺寸。

2 挖方路基施工监理

2.1 监理控制要点

(1)督促承包人开挖前应清场并将清场土运至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点储存;

(2)检查承包人挖方路基的弃土,一般应移挖作填。若设计文件无明确规定时,承包人不得随意动用,而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处理;

(3)检查承包人按设计要求开挖路基的横断面及边坡坡度,开挖顺序自上而下逐层,不得乱挖、超挖和欠挖,严禁掏洞取土,更不得因开挖方式不当而引起边坡失稳或坍塌;

(4)检查承包人挖方路基边坡修整情况。当遇过高的边坡或挖方路段水文工程地质情况不良时,督促承包人应即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或设置必要的防护工程;

(5)检查、督促承包人在地下水丰富需换填路段清除难以晾晒与压实的土或CBR值较低的土壤,换填时注意平整凹槽底面,设置渗沟,将地下水引出路外,再分层回填压实;

(6)检查承包人挖方施工中在路堑路床范围内应超挖至路床顶面以下80cm深度,进行换填处理;

(7)督促承包人在土方路堑开挖的施工方法分横挖法和纵挖法。对于高、深、长的挖方段,采用横、纵混挖施工。

2.2 注意事项

(1)检查、督促承包人高陡边坡施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人员必须绑系安全带;

2)边玻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3)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4)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直接警告标志,作业坡下严禁通行;

5)坡面上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上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2)督促承包人挖石方爆破注意对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执行,设专人管理,爆破作业前后,必须确认已解除警式,作业面上悬岩危石边经检查处理后,清理石方人员方准进入现场,及放行爆破地段交通。

(3)督促承包人设有支挡工程的地质不良地段,督促承包人在参考分段开挖的同时,应分段修建支挡工程;

(4)督促承包人施工中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坍迹象危及施工安全室,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报上级出处理;

(5)督促承包人滑坡地段的开挖,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弃土不得堆在主滑区内,开挖挡墙基槽,也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分段跳槽进行、并加强支撑,及时砌筑和回填墙背,施工中设专人观察,严防坍方;

(6)督促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各种施工机械必须遵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中的要求操作;

(7)雨季开挖路堑宜分层开挖,每一层均应设置排水纵横坡、挖方边坡不宜一次挖到设计标高,应沿坡面留30cm厚,待雨季过后再整修到设计坡度,以挖作填的挖方应随挖随运随填;

(8)雨季开挖岩石路堑,炮眼应尽量水平设置,边坡应按设计坡度自上而下层层刷坡,并应随时核对其坡度是否合乎设计要求。应尽量利用挖出的石渣、如弃掉、弃土堆高度不应大于3m,深路堑或松软地带应保持5cm的土,弃土堆应摊开整平,严禁把弃土堆于路堑边坡顶上。

2.3 监理检验点设置

(1)测量监理工程师复核承包人施工放样;

(2)每一级边坡开挖完成,检查标高、宽度及边坡坡度。

路面工程质量控制

1 垫层施工的质量监理控制要点

(1)承包人上报未筛分碎石的配合比报告,提交试验段开工报告,确定如下参数:人员及机械、松铺系数、机械碾压组合及遍数、下承层面的清扫工作。

(2)承包人提交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监理审查承包人的管理人员、施工队伍、施工机械、施工方案。

(3)承包人对平面控制和水准控制进行复测和加密,监理对复测报告及加密成果报

告进行审查、复核。

(4)承包人在监理的监督下从料场取样进行规定的验证试验,现场材料监理按承包人自检频率的10%进行抽检。

(5)碎石摊铺前应对下承层进行处理,使其符合规范要求。

(6)注意松铺厚度,严格控制高程,保证垫层的摊铺厚度。

(7)控制好碎石的含水量,在接近最佳含水量时碾压,注意控制好碾压遍数及压实效果。

2 水稳碎石底基层、基层施工的质量监理控制要点

(1)确定混合料的配合比,做>200米的试验段,以确定各试验数据准确及各施工指导参数,同时水泥剂量须严格控制,无侧限抗压强度不宜过高,防止水泥稳定粒料产生反射裂缝,结构层过厚时须采用两层摊铺及多层摊铺。

(2)路面结构层施工一定待承包人试验段总结报告审批后方可批复分项开工报告。

(3)混合料拌和配料必须准确,拌和需均匀。每工作班开工时从出料口取拌好的混合料做水泥剂量的测定和筛分试验,并制作七天无侧限抗压强度试件。

(4)底基层可用平地机摊铺,基层必须使用稳定土摊铺机或沥青混合料摊铺机

摊铺。

(5)避免粗细集料离析、控制摊铺速度、时间。

(6)因故中断时间超过水泥初凝时间应设施工缝,因故超过水泥终凝时间的混合料不能使用。

(7)控制好松铺厚度,保证压实厚度满足设计要求。

(8)在混合料终凝时间内必须碾压完毕,及时跟踪测试压实度,保证压实度满足设计要求。

(9)基层施工时,如果和底基层施工时间相隔较长(≥7天),应在底基层顶面先撒薄层水泥或水泥净浆。

(10)所有施工横缝和纵向缝均应垂直相接,不能斜接,可采用两种办法:一是用方木或钢模板做支撑(高度同压实厚度),二是采用垂直切缝。

(11)养生并封闭交通。基层必须采用覆盖养生。养生期完毕后,须尽量避免车流量过大及重车通过,避免水泥稳定粒料层产生应力裂缝及表层翻砂情况产生。

3 水泥砼路面施工的质量监理控制要点

(1)原材料

1)水泥:混凝土路面宜采用旋窑道路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采用机械化铺筑时,宜选用散装水泥。水泥进场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及化验单。承包人应对品种、强度等级、包装、数量、出厂日期等进行验收,进行进场材料报验。

2)集料的进场应符合《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规定要求。

①粗集料可使用碎石、破碎卵石,粗集料应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级配范围应符合规范要求。

②细集料可采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的天然砂、机制砂或混合砂。细集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图纸和《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的要求。特重、重交通混凝土路面宜使用河砂,砂的含量不应低于25%。级配应符合图纸及规范的规定要求。

3)外加剂的产品质量及掺量应符合图纸要求及《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T 037.1-2000的规定。承包人在施工中应经配比试验确定某种质量和剂量。所有外加剂的使用均应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

(2)混合料拌和运输

1)承包人施工前必须对机械设备、测量仪器、基准线或模板、机具工具及各种试验仪器等进行全面检查、调试、校核、标定。维修和保养。对主要施工机械的易损零部件应有适量储备。施工条件及摊铺方式拟定混凝土路面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流程,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前28d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

2)搅拌过程中,拌和物质量检验与控制应符合混凝土拌和物的质量检验标准的规定,高温天气时施工,拌和物的温度、坍落度损失率和凝结时间等。应符合砼设计高温季节施工要求。

3)应根据施工进度、运量运距及路况,送配车型和车辆总数。要求承包人在总运力应

比总拌和能力略有富余。确保新拌混凝土在规定时间内运到摊铺现场。

(3)滑模机械铺筑

滑板摊铺过程中应采用自动抹平装置进行抹面。对少量局部麻面和明显缺料部位,应在提桨机或搓平梁完成工序前补充适量拌和物,由搓平梁或抹平机械修整。滑模摊铺的混凝土面板在下列情况下可用人工进行局部修整。

1)用人工操作抺光机。修整摊铺机后表面的小缺陷,但不得在整个表面加铺砂浆层修补路面标高。

2)对纵缝边缘出现的倒边、塌边、溜肩现象,应顶侧模或在上部支方铝管进行边缘补料修整。

(4)振捣

1)在待振捣横断面上,振捣棒之间的距离应满足1.5倍有效半径,与模板的间距应满足0.5倍的有效间距,组成横向振捣棒组,沿纵断面连续振捣密实,并应注意路面、板底、内部和边角处不得欠振和漏振。如有漏振用人工补振。

2)在振捣棒已完成振实的部位,可开始纵横交错两遍全面提浆振实,每车道路面应配备1块平板振动器。平板振动器移位时,应重叠100—200mm,移位控制以平板振动器底需和边缘泛厚度3±1mm为限。

3)提桨机应具有足够刚度和质量,底部应焊接或安装深度4mm左右的粗集料压实齿,保证4±1mm的表面砂浆厚度。提桨机应垂直路面中线,沿纵向拖行,往返2—3遍,使

表面泛浆均匀平整。

(5)人工摊铺混凝土路面模板安装与拆除

1)检查承包人模板安装过程中模板的平面位置及高程控制。

2)检查承包人模板安装加固及稳定性。

3)检查、督促承包人模板在拆除过程中应注意不要硬撬,以免造成路面损坏。

4透层、粘层和封层监理要点

(1)控制材料质量,随时记录加热温度和洒铺温度。

(2)掌握存储、运输状态,清理洒铺表面。

(3)控制洒铺数量,注意洒铺后养生,严格封闭交通。

5 沥青砼路面施工的质量监理控制要点

(1)中面层、下面层现场监理控制

1)施工各阶段的的温度控制

①、粒料加温温度、沥青加温温度;

②、出场温度;

③、到场温度;

④、摊铺温度;

⑤、初压温度;

⑥、复压温度;

⑦、终压温度。

2)沥青路面的压实度采取重点对碾压工艺进行过程控制,适度钻孔抽检压实度的方法。

①、碾压工艺的控制包括压路机的配置(台数、吨位及机型)排列和碾压方式、压路机与摊铺机的距离、碾压温度、碾压速度、压路机洒水(雾化)情况,碾压段长度、调头方式等。

②、碾压过程中宜采用核子密度仪等无破损检测设备进行压实度过程控制,测点随机选择,一组不少于13点,取平均值,与标定值或试验段测定值比较评定。测定温度应与试验段测定时一致,检测精度通过试验路与钻孔试件标定。

③、在路面完全冷却后,随机选点钻孔取样,如一次钻孔同时有多层沥青层时需用切割机切割,待试件充分干燥后(在第二天之后),分别测定密度。压实度计算及标准密度的确定方法因遵照规范的规定,选用其中的1个或2个标准评定,并以合格率低的作为评定结果,但不得以配合比设计时的标准密度作为整个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标准密度使用。钻

空后应及时将孔中灰浆淘净,吸净余水,待干燥后以相同的沥青混合料分层填充夯实。为减少钻孔数量,有关施工、监理、监督各方宜合作进行钻孔检测,以避免重复钻孔。

④、测试压实度的一组数据最少为3个钻孔试件,当一组检测的合格率小于60%,或平均值x3小于要求压实度时,可增加一倍检测点数。如6个测点的合格率小于60%,且x12达到规定压实度要求。如仍然不能满足要求的应该核查标准密度的准确性,以确定是否需要返工以及返工的范围。当所有钻孔试件检测的压实度持续稳定并符合要求时,钻孔频度可减少至每公里不少于一个孔。施工过程中钻孔的试件宜编号贴上标签予以保存,以备工程交工验收时使用。

⑤、压实层厚度等于或小于3cm的超薄表面层或磨耗层、厚度小于4cm的SMA表面层、易发生温缩裂缝的严寒地区的表面层、桥面铺装沥青层,以及使用改性沥青后,钻孔试样表面形状改变,难以准确测定密度时,可免于钻孔取样,严格控制碾压。

3)压实成型的路面应按《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规定的方法随机选点检测渗水情况,渗水系数的平均值宜符合工程质量控制标准要求。对排水式沥青混合料,应要求水能够迅速排走。如需要测定构造深度时,宜在测定渗水的同时在附近选点测定,记录实测结果。

4)施工过程中应随机对路面进行外观(色泽、油膜厚度、表面空隙)评定,尤其特别注意防止粗细集料的离析和混合料温度不均,造成路面局部分渗水严重或压实不足,酿成隐患。如果确实该路段严重离析、渗水,且经2次补充钻孔仍不能达到压实度要求,确属施工质量差的,应予以铣刨或局部挖补,返工重铺。

5)施工过程中必须随时用3m直尺检测接缝及与构造物的连接处平整度的检测,正常

路段的平整度采用连续式平整度仪或颠簸累积仪测定。

6)按《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附录F的方法,利用计算机实行动态质量管理,并计算平均值、极差、标准差及变异系数以及各项指标的合格率。

7)检查承包人施工安全保障及环保措施。

(2)上面层(SMA)现场监理控制

1)实行预防为主的原则

在监理过程中,我们除了把握好各工序的质量验收,还对施工过程中较易出现的质量问题向施工单位提出监理意见,尽可能地将隐藏在施工过程在中的一些事故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使施工单位不返工或尽量少返工。

2)及时检测,把握工程质量

为了确保SMA沥青罩面的施工质量,对沥青路面平整度、密实度、厚度、弯沉、摩擦系数、构造深度、油石比等进行检测,做到当天施工当天进行钻蕊取样,第二天出报告,对前一天的施工质量进行评定,指导第二天的施工,如发现钻蕊取样后测定的密度效果没有预期的理想,第二天及时调整碾压顺序及遍数,使密实度达到满意的效果。

3)对施工现场实行跟踪监理

施工过程中加强现场旁站,跟踪监理,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

驻地监理经常对后场堆料场进行巡视,要求承包人将各种材料分别堆放整齐,对细集料作好防雨工作,一旦发现细集料受潮,即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处理。,现场旁站监理一般开拌后就在拌和操作间,现场观察拌和情况,逐盘打印各个热料仓的材料质量、矿粉质量及一盘混合料的总质量,及时计算出矿料级配,与标准配合比进行对照。控制拌和时间,检查出料温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由于拌和机只有多个拌和进料仓,且仓门开启快、关闭慢,这样可能造成用量少的细集料偏多,拌和料配合比不能满足要求,通过及时调整冷料仓进料比例,保证了配合比的满足设计要求。

通过现场巡视,对发现运输车辆有剩余废料及油水混合物过多的情况,及时阻止运料车运入施工现场,并予以消除。检查出厂混合料的温度,对不满足温度要求的沥青混合料坚决予以废料,保证沥青混合料的质量。

(3)测量监理控制

1)纵断面高程及路面横坡度,沿前进方向,每个断面用水准仪按摊铺桩位控制轴线位置测放高程,每200米不少于4个断面。

2)路面宽度检测、沿路线前进方向,用刚卷尺(50m)沿横段面方向进行测量,每200米不少于4个断面。

3)中线平石偏位、用经纬仪测定,每200m测4点以上。

6路缘石、硬路肩的预制和安装的监理控制要点

(1)事前审核配合比组成设计,试验抽检路缘石、硬路肩强度。

(2)检查预制振捣工序,控制几何尺寸及外形平整,规范。

(3)检查各构件预制、安装厚度是否一致,

(4)预制过程中要按规范取样,必须在沥青路面施工前安装完毕。

(5)安装后的路缘石、硬路肩应线条流畅,表面平整,勾缝均匀。

工程进度控制 工程进度控制

1进度控制目标的确定

保证工程项目按期建成交付使用,是工程施工进度控制的最终目标,为了有效地控制施工进度,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进度总目标,从不同角度进行层层分解,各层次之间相互联系,形成施工进度控制目标体系,从而作为实施进度控制的依据.其中,下级目标是上级目标的制约,下级目标保证上级目标,最终保证施工进度总目标实现。

(1)按工程项目组成分解,确定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及交工日期,特别是关键线路上的关键工程进度目标的确定;

(2)按承包人分解,明确分项条件和承包人责任,并根据各专业工程交叉施工方案的前后衔接条件,明确不同承包人工作及交接的条件和时间;

(3)按施工阶段分解,划定进度控制分界点,关键线路上控制尤为重要。

(4)按计划期(年度、季度、月)进行分解,工期由长到短,进度目标由粗到细,组织综合施工。

2进度控制的内容

监理工程师应从承包人提交进度计划开始,到工程质量保期满为止进行控制,其工作内容有:

(1)分析工程特点和进度风险,编制施工进度控制工作细则,做为施工进度控制的具体知道文件;

(2)审批承包人提交的进度计划;

(3)协助并监督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

(4)组织现场协调会,以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相应协调配合问题,特别是不同承包人之间的工程衔接等;

(5)对承包人申报的已完工的合格工程质量进行核实,并及时签发支付证书;

(6)随时整理进度资料,做好施工监理日志,定期向业主提供进度报表;

(7)根据工程进度情况,管理承包人及时管理有关技术资料。

(8)工程进度资料的收集、归类、编目和建档;

(9)督促承包人办理工程移交手续,颁发工程证书。

为了有效地管理工程进度,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应建立进度台账。进度台账应采用计算机管理,及时统计、及时修订。定期或不定期对承包人与总监办的工程进度台账进行审查和监督,对发现的错误及时予以纠正。

施工进度控制监理工作程序见图10-1

3进度控制的方法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度的控制,主要是通过对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批和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监控及计划调整等环节来实现的,具体控制方法有:分项工程进度控制、进度表控制法、网络技术控制法和工程曲线监控法。

4工程开工

4.1合同段开工程序

4.1.1项目开工令的下发

(1)在业主和承包人签定合同协议书后 天内(按合同规定时间),总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下达项目开工通知书(SJ01)。

(2)承包人签收开工通知书,确认收到时间。

(3)承包人在收到开工通知书后 天内进行开工准备。

(4)工程正式开工日(工期起算日),开工通知书签发后第 天开始起算。

4.1.2 合同段开工报告审批

(1)合同段开工申请报告提交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合同段项目开工申请报告(SJ02)。其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管理机构的建立,劳务、机械设备、材料的进场情况,临时设施修建(包括试验室)完成情况以及合同段总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提交等。其中合同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

2)合同段工程总体及分项工程进度计划;

3)施工方案、方法及工艺;

4)主要人员与关键机械设备、试验仪器进场计划;

5)施工场地总平面布置图;

6)施工准备说明;

7)质量、安全及环保措施;

8)资金使用计划;

9)业主供材使用计划。

(2)监理工程师的审查

总监办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同段开工申请报告后14天内进行审查,如果不满足合同和规范要求,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补充有关资料或重新上报。总监办采取监理组、工程部和总监同时审查,审查意见逐级上报,最后总监审定。总监办审查通过的开工申请报告报业主审查。总监办审查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计划投入的机械设备、主要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工期安排、关键线路的进度计划、施工方法、施工工艺等是否满足合同文件或招标文件的规定,是否与投标中“技术标书”承诺一致,如不符合规定或与“技术标书”招标文件有冲突,应要求更正和补充;

2)承包人工作程序是否符合工程计划安排,工序安排是否适当;

3)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能否满足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4)承包人的机械设备进场数量和时间是否符合工程计划的安排;所配备的机械质量、能力和性能是否与工程情况相适应,施工设备使用状况是否完好,是否有足够的零配件,所配备的备用设备数量是否足够;

5)材料的供应计划是否合理,能否满足施工要求;

6)施工便道、临时用水、用电等临时设施布局是否适当、合理;

7)劳力、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机械维修人员、熟练操作工、测工和试验人员的配置

是否与施工计划相适宜;

8)计划中预留动员和后期清场时间是否足够;

9)工地试验的设备是否配齐、管理规程、测试手段是否完善;

10)施工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有效;

11)安全措施是否安排得当,责任是否落实到人。

(3)同段开工申请报告的签认:总监办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同段开工申请报告后14天内进行审批,符合开工条件后由驻地高监和总监签署意见后报业主,业主签署意见后发承包人。承包人收到后,应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开工期内开工。

4.2 分部工程的开工程序

4.2.1 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提交

承包人在进行各分部工程施工之前14天,向监理提交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单(SJ05),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分部工程名称、位置、申请开工时间、施工准备情况以及分部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4.2.2分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内容

(1)施工项目的基本情况;

(2)分部工程进度计划;

(3)工程施工内容;

(4)详细的施工方法和工作程序;

(5)材料、设备、劳力的安排(包括施工组织、人员分工和职责);

(6)质量控制计划,包括原材料的标准试验,各种配合比设计和工地试验、现场工序质量控制等;

(7)环保、安全保证措施;

(8)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流程等。

4.2.3 监理工程师审查

监理组认真审核承包人的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并检查开工的分部工程设计图纸、征地拆迁、主要材料的供应是否落实或解决,施工准备工作是否符合要求,开工条件是否具备。

4.2.4 分部工程开工审批

(1)若经检查确认分部工程开工条件具备,高监7天内在“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单”上签字批准。如果承包人的开工条件不具备,则退回承包人,要求满足条件后再报。如果是由于业主方的原因不具备开工条件,则向业主施工管理部门报告情况,由业主管理部门根据问题的性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解决,在不影响整体工程进度的情况下,高监通知并要

求承包人调整分部工程开工顺序。

(2)承包人接到高监调整分部工程开工顺序的通知后,另行提出分部工程开工申请,由高监审批后签发分部工程开工批复。

5进度计划的编制

5.1 进度计划编制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在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时必须贯彻合同条件及技术规范,真实、可靠、并符合实际,清楚、明了并便于管理,表达施工中的全部活动及其他的相关联系,反映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法,充分利用人力和设备,预料可能的施工障碍及变化。

5.2进度计划编制的依据

(1)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

(2)投标书中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

(3)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合同及供应计划;

(4)工程现场的特殊环境及气候条件;

(5)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设备能力;

5.3进度计划的划分

工程进度计划,可根据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分别编制总体进度计划及年、月、周进度计划;对于某些起控制作用的关键工程项目(如:桥梁、立交等),还应单独编制工程进度计划。

(1)总体进度计划的内容

1)工程项目的合同工期;

2)完成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所需要的工期、最早开始和最迟结束的时间。

3)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需要完成的工程量及现金流动估算;

4)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所需要配备的人力和机械数量;

5)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等。

(2)年度进度计划的内容

1)本年计划完成的单位工程及施工阶段的工程项目内容、工程数量及投资指标;

2)施工队伍和主要施工设备的数量及调配顺序;

3)不同季节及气温条件下各项工程的时间安排;

4)在总体进度计划下对各分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的详细说明等。

(3)月(季)度进度计划的内容

1)本月(季)计划完成的分项工程内容及顺序安排;

2)完成本月(季)及各分项工程的工程数量及投资额;

3)完成各分项工程的施工队伍及人力和主要设备的配额;

4)在年度计划下对单位工程或分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的详细说明等。

(4)关键工程进度计划的内容

1)具体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2)总体进度计划及各道工序的控制日期;

3)现金流动估算;

4)各施工阶段的人力和设备的配额及运转安排;

5)施工准备及结束清场的时间安排;

6)对总体进度计划及其他相关工程的控制、依赖关系和说明等。

5.4进度计划的表示方式

总体进度计划及关键项目的工程进度计划,一般可采用横道图、斜道图、网络图或进度曲线等方式表示。年度、月(季)度进行计划采用横道图、进度曲线及有关形象进度图表示。

6进度计划的审批

6.1 进度计划的提交和审批权限

(1)总体性进度计划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2)阶段性进度计划

在将要开工以前或开工以后合理的时间以内,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交以下文件:

1)年度进度计划;

2)月(季)度进度计划;

3)分项(或分部)工程的进度计划;

(3)在工程实施中任何时候,监理工程师如果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不符合已同意的工程进度计划,则承包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所提交的工程进度计划进行修订;

(4)所有进度计划均由驻地监理组审查、总监办审核、业主审批。

6.2进度计划的审查步骤

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承包人提交的各项进度计划进行审查,并在合同规定或满足施工需要的合理时间内审查完毕。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阅读文件、列出问题、进行调查了解;

(2)提出问题与承包人进行讨论或澄清;

(3)对有问题的部分进行分析,向承包人提出修改意见;

(4)审查批准承包人修改后的进度计划。

6.3进度计划的审查内容

(1)工期和时间安排的合理性:

1)施工总工期的安排应符合合同工期;

2)各施工阶段或单位工程(包括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时间安排与材料和设备的进场计划相协调;

3)易受低温、炎热、雨季等气候影响的工程安排在适宜的时间,并应采取有效的预防和保护措施;

4)对节假日及天气影响的时间,应有充分的考虑并留有余地。

(2)施工准备的可靠性:

1)所需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运送日期已有保证;

2)主要骨干人员及施工队伍的进场日期已落实;

3)施工测量、材料检查及标准试验的工作已经安排;

4)驻地建设、进场道路及供电、供水等已经解决或已有可靠的解决方案。

5)计划目标与施工能力的适应性:

6)各阶段或单位工程计划完成的工程量及投资额应与承包人的设备和人力实际状况相适应;

7)各项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应与承包人的施工经验和技术水平相适应;

8)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力量安排应与非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力量安排相适应。

7进度计划的检查

7.1 每日进度检查记录

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按单位工程、分项工程或工点对实际进度进行记录(承包人填写施工日志、驻地监理工程师填写监理日志),并予以检查,以作为掌握工程进度和进行决策的依据。每日进度检查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日实际完成及累计完成的工程量;

(2)当日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械数量及生产效率;

(3)当日施工停滞的人力、机械数量及原因;

(4)当日承包人的主管及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的情况;

(5)当日发生的影响工程进度的特殊事件或原因;

(6)当日的天气情况等。

7.2每月工程进度报告

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根据现场提供的每日施工进度记录,及时进行统计和标记,并通过分析和整理,每月向总监办提交一份每月工程进度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概况:说明本月计划进度、质量、安全情况;

(2)工程进度:应以工程数量清单所列细目为单位,编制出工程进度累计曲线和完成投资额的进度累计曲线;

(3)工程图片:应显示关键线路上(或主要工程项目上)一些施工活动及进展情况;

(4)财务状况:应主要反映承包人的现金流动、工程变更、价格调整、索赔工程支付及其他财务支出情况;

(5)其它特殊事项:应主要记述影响工程进度或造成延误的因素及解决措施。

7.3进度控制图表

监理工程师应编制和建立各种用于记录、统计、标记、反映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工程进度差距的进度控制图及“工程进度表”,以便随时对工程进度进行分析和评价,并作为要求承包人加快工程进度、调整进度计划或采取其它合同措施的依据。

8进度计划的调整

8.1进度符合计划

在工程实施期间,如果实际进度(尤其是关键线路上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相符时,监理工程师不应干预承包人对进度计划的执行;但应及时掌握影响和妨碍工程进展的不利因素,促进工程按计划进行。

8.2进度计划的调整

(1)监理工程师经过充分的分析和了解,认为承包人的施工现场组织按排、施工顺序或人力设备的投入与进度计划计划上的方案互相适应,工程进度偏离计划时,应敦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如增加人力、机械设备投入,增加工作数量),调整施工计划,加快施工进度,并要求承包人递交经修订过的施工计划,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承包人按调整计划实施。如果承包人不能按修订后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总监办应及时报告通知承包人,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按施工合同期完成工程,并将情况上报业主,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2)调整工程进度计划,主要是调整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安排,对于非关键线路,如果

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距并不对关键线路上的实际进度造成不利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可不必要求承包人对整个工程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8.3 加快工程年进度

在承包人没有取得合理延期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过慢,将不能按照进度计划预定的竣工期完成工程时,应要求承包人采取加快的措施,以赶上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阶段目标或总体目标。承包人提出和采取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必须经过总监办审查,必要时报业主批准。

承包人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应符合施工程序,能确保工程质量,采取加快施工进度措施而增加的施工费用,应由承包人自负。

8.4进度计划的延误及处理

工程师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承包人机械、人力的变化、技术管理失误以及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恶劣天气、地象、战争等)的影响,将给工程进度计划的实现带来障碍,从而会使工程发生延误。除了承包人的因素外,由于业主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同样也将会影响进度计划的实现,使工程项目不能在预期的时间内完成。因此工程延误可以分为非承包人的原因、以及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两种类型的情况。

8.4.1 进度计划的延期

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责任,或承包人在实施工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因而使工程进度延误时,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合同规定批准承包人延长工期,此项延长工期由承包

人提出申请、驻地监理组审查,总监办会同业主审批。批准延期后承包人应对原来的工程进度计划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实施工程。监理工程师批准延期应遵循下列原则:

(1)只有非承包人自身原因引起的工程延期才可以受理,这是监理工程师审批工程延期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2)工程延期是否会推迟工程项目总工期,若只是局部工程受到影响,承包人应考虑可否采取其它措施予以弥补,而不应考虑推迟工程项目的总工期;

(3)所延期的工程项目是否在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上,若是非关键线路上的关键工序,监理工程师亦不应考虑延长总工期;

(4)恶劣气候条件造成工程延期,监理工程师审批时应考虑整个分项工期内良好气候予以的补偿;

(5)在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期发生后14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意向要求,否则监理工程师无需考虑给予承包人延期。

8.4.2 对承包人延误的处理

(1)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要求承包人增加投入,采取有效措施,指示承包人加快进度;驻地监理组对承包人进度滞后可提出忠告请其充分注意,下达工作指令;总监办通报批评,停止计量。

(2)如果监理工程师的忠告、指令、批评以及赔偿金对承包人无济于事,或承包人虽

按监理工程师指示采取了加快进度的措施,但仍不能赶上预期进度并将使工程在合同期内难以完成时,高监应对承包人的施工能力重新审查和评价,必要时向总监提交书面报告,总监向业主报告,对部分工程进行强制分包或更换承包人。

工程费用控制

11.1目标职能分工和措施

11.1.1 工程费用控制的目标

以施工承包合同的总费用作为投资控制目标

11.1.2 工程费用控制的职责

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主要由总监办合约部负责工程费用控制工作,全体监理人员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共同做好费用控制工作.

11.1.3 工程费用控制的措施

(1)合同段各单位,分解投资控制目标,对目标进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对策;

(2)严格按合同和规范规定的原则、包围、方法和程序进行计算支付工作;

(3)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控制,定期(一般每月一次)进行投资实际支出值与计划目标值的比较,发现偏差、分析原因、采取纠偏措施;

(4)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将导致投资增加的设计变更。在承包人正式开工之前,对工程现场进行评细的调查、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对由于设计不完善而进行变更的项目在正式开工之前解决;

(5)寻找通过优化设计节约投资的可能性;

(6)做好施工监理记录、保存各种文件图纸、注意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监理工程师要做好自身的工作,同时提醒业主按合同规定适时正确地履行义务,防止承包人索赔。按合同规定参与处理索赔事宜;

(7)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注意合同条款对投资控制的影响;

(8)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支出作好分析与预测,经常或定期向业主提交投资控制及存在问题的报告。

11.2工程量清单

监理工程师必须熟悉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说明的内容,掌握工程具体项目的工作范围和内容、计量方式和方法。

11.2.1.1 工程量清单数量

工程量清单是合同图纸给定的数量,计量时应以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数量为准,除非有变更,在任何情况不计量的数量都不应超过清单数量。

11.2.1.2 工程量清单的变动

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规定办理工程变更时,应对工程量清单按下列方式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补充:

(1)变更工程数量,清单细目内容及单价不变;

(2)工程性质及标准变更引起单价变化,原清单细目内容以数量不变;

(3)清单细目内容、单价、数量全部变更(包括项目整个被取消);

(4)新增工程,即清单细目、单价、数量全部是增列的。

11.2.2 工程量清单的使用

总的要求:工程量清单的使用应符合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

11.2.2.1 有具体工程单位的清单栏目

(1)监理工程师必须按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单价和实际计量的工程数量办理;

(2)实际计量的工程数量与工程量清单给定的数量相比,自然增减幅度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应按第11.2.2.1(1)处理;

(3)工程数量自然增减的幅度,超出合同规定的幅度,按合同的有关规定是否调整价格,并通过工程变更办理;

(4)工程数量自然增加的幅度不论大小,均应由承包人提出工程变更,是否调整价格,

则按上述三条要求办理,否则超过工程量清单数量的部分不予计量。

11.2.2.2 以细目为单位的清单栏目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细目计量划分比例。

11.2.2.3 暂估数量的清单栏目

监理工程师必要按实际发生并按程序认可,严格控制工程数量。

11.2.2.4 暂定金额的清单栏目

(1)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实际情况,部分分明、全部动用或根本不动用该项费用;

(2)实际费用超出清单限额,必须通过工程变更办理。

11.2.2.5 以时间为单位的清单栏目

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工程实施的具体情况严格掌握,并附详细记录。

11.3工程计量

11.3.1 工程计量的规定

11.3.1.1 计量范围

(1)工程量清单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2)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支付。

11.3.1.2 主要计量依据

(1)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通用条款

(3)技术规范

(4)设计图纸

(5)工程量清单及说明,包括修订的工程量清单

(6)其它:包括补充协议、有关规定、以及变更、索赔审批表等。

11.3.1.3 计量原则

(1)所有计量项目应该是工程量清单中的所列项目(变更工程除外),承包人必须完成该项目的各项工序,经质量验收,符合技术规范对项目做要求“产品”才能组织计量工作,必须明确,计量的对象计量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2)所计量的工程,必须有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包括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申请、承包人自检的各种资料和试验数据、试验频率符合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抽检结果满足设

计图纸及规范要求、以及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单等;

(3)变更工程必须按规定的权限由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签署变更令后,按11.3.1.3(1)办理;

(4)计量必须严格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

(5)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

(6)计量不排除承包人应尽的任何义务。尽管要求计量的对象是合格品,但是事后发现已计量的工程有缺陷,仍不免除承包人无偿返工的责任;

(7)对重复计量或漏计现象应及时更正;

(8)对资料的要求,需附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申请、承包人自检和各种资料和试验数据、同时各种试验的频率要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监理工程师抽检结果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己完工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单等。

11.3.2 工程计量的方式

(1)工程达到规定的计量单位时,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提供计量所需的资料,并与其计量共同上报。监理工程师必须对计量结果做出准确的记录,并将记录的副本抄送给承包人。对承包人接到该计量的第8天内提出的异议,监理工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协调与合理公正的处理。

(2)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合同要求及工程特殊情况增加计量次数,但应提前3天向承

包人发出通知,写明监理工程师对何时对何工程进行何种计量。

(3)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增加计量次数的申请,应要求其提前3天填写计量申请表。写明要求计量原因、计量的工程部位和计量的时间。

11.3.3 关键性的计量工作

(1)关键性的计量工作主要有原始地面线标高的测量、竣工测量、土石分界线的测定和石方数量的最终确定、隐蔽工程的计量等等。

(2)进行关键性的计量工作时,尤其是变更工程计量,驻地监理组至少应派测量和驻地监理工程师2人同时参加,并通知工作组一起计量工作,必要十高级驻地参加。

11.3.4 工程计量的程序

工程计量程序见图11-1《计量监理程序图》

工程计量由专业监理工程师、驻地高监、业主代表和总监办计量工程师审核。各级审核的内容和时限如下:

(1)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组负责各专业工程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是计量审查的主要责任人,要对承包人报送的计量资料进行全面的审查,审查符合计量条件的,在计量单上签字。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内容包括计量是否符合合同条件(所计量的工程是否已施工完毕并检验合格,计量方法是否符合工程量清单前言和技术规范)、资料是否齐全,以及工程数量是否与图纸相符、计算是否正确等。对于需要现场计量的工程项目,专业工程师应与承包人一起到现场计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计量的时限为3天。

(2)驻地高监审查:驻地高监主要审查所计量的工程是否已经完成、是否有超计量、工程是否合格、承包人进度是否符合要求、承包人的各项工作是否让监理工程师满意。对于一些重要项目或部位的计量,驻地高监可与专业监理工程师以及承包人一起到现场计量。驻地高监审查计量的时限为3天。

(3)业主代表审查:业主派驻各标段的业主代表对工程现场比较熟悉,代表业主在工程计量上把关。业主代表的审查内容与上述驻地高监相似。业主代表审查计量的时限为3天。

(4)总监办计量工程师审查:总监办计量工程师主要从计量和合同管理专业的角度管理工程计量工作、对驻地监理组的计量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并对整个项目的计量支付工作宏观把关。总监办计量工程师主要审查计量是否符合合同及有关计量支付规定的要求。总监办计量工程师审查计量的时限为3天。

11.3.5 主要文件

计量文件分正件和附件

(1)正件:为中间计量表(ZF11),要求各项内容齐全、清单号和工程项目与工程量清单一致、计算图、计算式齐全、清楚、计算正确、签字齐全。

(2)附件:主要资料如下:

1)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SJ05)

2)检验申请批复单(SJ09)及有关的自检资料

3)工程质量检验表及有关的质量评定意见

4)工程发生变更、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变更令(SJ17)

5)中间交工证书(SJ22)

11.3.6工程计量台账

为了有效的管理工程计量,承包人、监理组和总监办相应建立工程计量台账。计量台账要按每期经业主最后审批的工程计量数据建立。计量台账应采用计算机管理,及时统计、及时修订。

11.4工程支付

11.4.1 支付的原则

支付是对承包人应获得的款项予以确认并进行付款的过程,办理支付过程中应满足下列要求:

(1)支付必须以工程计量为基础;

(2)各项支付款项必须以技术规范和报价单、合同条款和日常记录为依据;

(3)变更项目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的变更令;

(4)中期支付金额大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期支付要求的最低限额;

(5)任何工程款项的支付必须竟监理工程师的审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6)支付必须及时。分项工程完工后两个月内必须办理计量和支付;

(7)支付不解除承包人合同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11.4.2支付的内容

(1)动员预付款

1)监理工程师收到并确认承包人与业主签定的合同协议、履约保函及动员预付款保函之后,应按照合同规定,签发动员预付款金额的支付证明。

2)监理工程师应通过《中期支付证明》(ZF02),对动员预付款按合同规定的方法予以扣回

(2)中期支付

1)工程款支付

监理工程师对中间计量表审查无误后签发中期支付证书(ZF02)。

2)暂定金

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需要动员暂定金,并在下列手续完备之后,签发暂定支付证明:

①、监理工程师收到并批准承包人提交工程施工组织计划;

②、监理工程师收到并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对应其施工组织计划所需要的工、料、机;

③、配备费用开支的详细计划和计算说明;

④、监理工程师就暂定金额的支付,与业主和承包人进行协商并且达成一致;

⑤、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提供有关暂定金额使用开支的报价、发票、帐单和凭证。

3)计日工

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或可取,可指令按计日工完成任何变更工程或附加工程,同时:

①、要求承包人每天送交确切列明从事该项工程的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及工时的清单报表,一式两份;

②、要求承包人每天送交确切列明从事该项目工程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种类、数量、台班的清单报表,一式两份;

③、要求承包人负责材料的供应,未征得监理工程师对质量的认可,不得使用;

④、要求承包人负责施工机械的供应,发生故障和闲置的施工机械不得计入每天送交的清单报表内;

⑤、要求承包人用于计日工的劳务,按正常工时进行,不得加班。除非另有监理工程

师的指令;

⑥、要求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需要时,提交证实其已付出款额的所有收据发票及各种凭证。监理工程师确认上述资料后,根据工程量清单计日工的价格及其合同中规定的费率,签发有关的支付证明。

4)材料设备预付款(如果有)

①、监理工程师在下列要求满足后,签发材料设备预付款证明;

a、材料设备将被用于永久性工程;

b、材料设备已运抵工地现场或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承包人的生产场地;

c、材料设备的质量和存放均满足合同要求

d、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出示或提交了材料设备的订货单和收据。

e、监理工程师签发支付材料设备预付款证明,不是对该材料设备的质量批准

②、监理工程师签发材料设备预付款证明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a、累计支付材料设备预付款的金额不应超过合同剩余工程量的60%

b、累计支付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数量不应超过工程所需的实际数量的80%

c、预付款材料设备的品种应与工程计划进度相匹配

d、材料用于永久性工程后,监理工程师通过中期支付证书将材料预付款予以扣回,材料款的预付与扣回,宜采用当月中期支付证书报表中的材料预付款金额减去上期中期支付证书中的材料付款的方式进行。

5)工程变更

①、监理工程师减法变更支付证明,以工程变更令及其变更清单为依据;

②、监理工程师收到中期计量表并审查无误后,依照工程变更后所确定支付原则,参照变更清单,办理支付。

6)保留金

①、监理工程师对保留金的扣留应从第一次中期付款证书起,每期扣留额是当期支付证书的10%,直至扣留总额达到合同规定的保留金的限额(合同价的5%)为止。

②、如果承包人在第一个中期支付证书前,提交了一份由业主认可银行签发的银行保单,保值相当合同规定的总价的百分比,监理工程师可不再替业主从中期付款证书中扣留保留金。

③、保留金的退还应分两次进行;

a、监理工程师签发全部工程的交工证书后,向业主签发退还承包人保留金的50%的支付证明。

b、监理工程师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向业主签发退还承包人保留金的另外50%的支付证明。

c、退回的保留金货币种类、比例与扣留的必须一致

7)索赔金额

a)监理工程师依据书面索赔审批表(SJ12),签发索赔的中期支付证明

b)索赔金额支付的货币种类和比例按合同有关规定及审批书所确定的执行。

8)价格调整(如果施工承包合同中有规定,按规定进行行修改。)

①、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合同规定的价格调整方式通过中期支付证书办理因价格调整引起的费用支付;

②、对于合同中没有具体规定的,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承包人协商后,决定一种方法进行价格调整。

9)迟付款利息

监理工程师确认业主收到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支付证书后,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向承包人付款,签发迟付款利息的支付证明。

10)对指定分包人支付

①、监理工程师通过中期支付证书对指定分包人进行支付

②、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出示指定分包人得到承包人付款的证明。

③、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指定分包人付款,监理工程师帮助业主从中期支付证书中扣留指定分包人应得到的款项

11)合同中途终止支付

①、工程遇到战争、叛乱、骚乱等合同规定的特殊风险。监理工程师帮助业主澄清下列内容,同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签发合同中途终止支付证书;

a、合同终止之日前,承包人已完成工程的全部费用,以及业主已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与项目;

b、承包人依照合同为该工程合理订购的材料、设备及货物的费用

c、承包人雇佣的所有从事工程施工人员在合同终止时的和集体遣返费;

d、承包人机械设备撤离费;

e、承包人为完成整个工程而合理发生的费用,而该费用未包括在其他各项支付之内

f、承包人应偿还业主的有关设备、材料和工程的预付款金额,以及合同终止之日,按合同规定业主向承包人收回的任何其它款项。

②、承包人违约

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违约后,对由于承包人的过失而使业主产生和随之引起的所有费用的增加,进行估价,在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签发扣除承包人上述费用的证明。

③、业主违约

当监理工程师确定业主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或因业主干涉阻挠拒绝监理工程师的支付证书致使承包人提出终止合同时,监理工程师应澄清下述内容,同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签发合同中途终止的支付证书。

a、本款(①)中的全部款项内容;

b、由于合同终止给承包人带来的后果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的宽额。

12)工程交工支付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交工财务报告后的42天内,完成对其报告中下列内容的审查,确认后向业主签发中期支付证书。

①、按照合同规定日期完成的全部工程的最终价值

②、业主还应支付的任何追加款项

③、按照合同应付给承包人的估算总额

(3)最终支付

1、准备工作

1)监理工程师处理完有关工程和合同方面的一切遗留事宜,主要包罗以下几个方面:

①、监理工尺功能市确认承包人的遗留工程及缺陷工程已完成并达到规范标准,向业主签发该工程的支付证明;

②、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已获得全部工程的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向业主签发解除承包人履约担保责任的证明及退回或解除承包人剩余保留金或银行保函的证明;

③、确认已对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工程变更、延期与费用索赔、价格调整等事宜,进行了清理与审定,并签发完毕与之有关的支付证明。

2)监理工程师曾请整个工程各个阶段的计量与支付,为此监理工程师做以下工作:

①、对所有支付的项目进行核实,防止漏项和重复,尤其注意那些由于承包人的责任引起费用增加的项目;

②、对所有的工程数量与费用计算进行的复核;

③、对所有争议的项目与计算进行进一步的核实,并与业主和承包人 协商,确定最终处理办法。

3)审核承包人的最终财务报告及其结算单。遇到与监理工程师的计算出入较大,或监

理工程师不同意、不能够确认的费用,应及时通知承包人,并要求其提供所需的进一步资料与证明。

2、最终支付文件

1)最终付款证书的说明

①、最终支付的依据及计算方法;

②、监理工程师确认按照合同最终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总额;

③、考虑业主以前所付的宽额及业主、承包人各自责任对支付额的影响后,业主还应付给承包人或承包人还要付给业主的余额。

2)最终结算清单(附件)

对应本款1)项中设计的各种款额,由相应的一系列清单表格所组成。

2)最终结算的证明资料(附件)

对应本款2)项中设计的各种清单及表格的款项,由相应的一系列图纸、计算资料、文件、发票等组成。

11.4.3工程支付程序

(见图11—2《支付监理程序图》)

11.4.3.1中期支付程序

(1)中期支付申请

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要求支付的申请后,对承包人申请从以下方面进行确认:

1)详细列明根据合同规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的款项;

2)申请中涉及的表格形式经过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一式四份。

(2)中期支付申请的审定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支付申请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下方面的审定

1)支付工程的质量检查均满足技术规范要求,且资料、手续齐全

2)合同款项均满足相应合同文件的规定,且资料、证明文件手续齐全

3)所有款项的计算汇总无误

(3)签发中期支付证书

1)监理工程师审核并修订承包人的支付申请后,向业主签发中期支付证书,副本抄送承包人;

2)监理工程师通过任何一期中期付款证书,对已支付工程发现的问题或已签发的付款

证书的错误进行纠正;

3)当工程付款小于合同规定的限额时,监理工程师可以不按月签发中期支付证书。

(4)时间要求

1)承包人付款申请的结算期为每月的25日(含25日),每月的1月以前承包人将中止支付证书报送驻地监理组审查。

2)1~7日为驻地监理组审查付款的期限,7日前将付款证书签认后报送总监办;

3)8~21日为总监办审查付款证书时间,21日前将审查签认后的付款证书报送业主。

4)业主在21天内审批并办理支付。

11.4.3.2 最终支付

(1)最终支付申请

承包人在获得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的最终支付申请,又称最终财务报告。

(2)最终财务报告的审定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的最终财务报告42天内,完成下述工作及审定:

1)最终财务报告的格式和内容,满足合同规定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2)承包人的系列结算清单,必须齐全、完整、相互关系清晰;

3)相应的系列证明资料,有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认可;

4)确认所有的计量与支付均没有遗漏、重复并且计算准确,汇总无误。

(3)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监理工程师完成对承包人的最终报告及结算清单的审定后,向业主签发最终支付证书,并将副本抄送承包人。业主在84天内批准并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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