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防 火 巡 查 记 录
单 位:使用日期:
临沂市公安消防局制
防火巡查记录使用说明
一、此记录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开展防火巡查时使用,也可以作为开展防火检查时使用的内部记录文书。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防火巡查每日下班前进行,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
三、有关单位、农村、社区,应对照有关建设标准要求进行检查。主要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工作结束后,清除遗留火种等杂物,发热源管理的落实情况;
(七)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工艺流程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八)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四、此记录薄由内部管理消防工作的部门统一编号,并统一保管、备查。
防 火 巡 查 记 录 表
检查部门(部位) 存在问题 处理结果 存在问题 处理结果 存在问题 处理结果 存在问题 处理结果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工作结束后,清除遗留火种等杂物,发热源管理的落实情况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巡查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时 归口负责人 签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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