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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指南

来源:二三娱乐


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指南

目 录

1 总则..............................................................1

1.1 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原则......................................1

1.1.1 依据..................................................1 1.1.2 相关因素..............................................1 1.1.3 材料选择与地点、内容的要求............................1 1.1.4 与其他设施的统一......................................1 1.2 交通标志设置的一般规定......................................2

1.2.1 支撑方式..............................................2 1.2.2 安装高度..............................................2 1.2.3 设置角度..............................................4 1.2.4 并设要求..............................................5 1.2.5 设置地点..............................................6 1.2.6 尺寸选择..............................................7 1.3 交通标线设置的一般规定......................................7 1.4 对“超二级公路”的说明......................................8 2 公路交通标志设置..................................................9

2.1 路段........................................................9

2.1.1 直线路段..............................................9 2.1.2 急弯路段..............................................9 2.1.3 连续弯道.............................................11 2.1.4 上坡路段.............................................15 2.1.5 下坡路段.............................................35 2.2 交叉口.....................................................53

2.2.1 一级公路与一级公路相交叉.............................53 2.2.2 一级公路与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相交叉...................55 2.2.3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之间相交叉.........................59 2.2.4 干道上有出入口.......................................62 2.2.5 公路与铁路平交.......................................62 2.3 其它情况...................................................70

2.3.1 公路自身状况发生变化.................................70 2.3.2 公路受自然因素干扰...................................71 2.3.3 公路受人为因素干扰...................................72

3 公路交通标线设置.................................................76

3.1 路段.......................................................76

3.1.1 一级公路.............................................76 3.1.2 超二级公路...........................................81 3.1.3 二级、二级以下公路...................................92 3.2 平面交叉口.................................................97

3.2.1 一级公路与一级公路交叉...............................97 3.2.2 一级公路与超二级公路交叉............................101 3.2.3 一级公路与二级、二级以下公路交叉....................108 3.2.4 超二级公路相互交叉..................................113

1

3.2.5 超二级公路与二级、二级以下公路交叉..................115 3.2.6 二级、二级以下公路相互交叉..........................116

4 高速公路交通标志设置............................................118

4.1 高速公路入口标志设置......................................118 4.2 高速公路起点和驶入匝道标志设置............................118

4.2.1 高速公路起点标志设置................................118 4.2.2 高速公路领卡处标志设置..............................118 4.2.3 高速公路驶入匝道标志设置............................122 4.3 高速公路路段标志设置......................................124

4.3.1 爬坡车道标志设置....................................124 4.3.2 地点距离标志设置....................................124 4.3.3 限速标志设置........................................124 4.3.4 监控设施标志设置....................................125 4.3.5 气候敏感地段标志设置................................125 4.3.6 服务区(停车区)标志设置............................125 4.4 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匝道标志设置..............................125 4.5 高速公路终点和驶出匝道标志设置............................129

4.5.1 高速公路终点标志设置................................129 4.5.2 高速公路收费站标志设置..............................130 4.5.3 高速公路驶出匝道标志设置............................131 4.6 其他安全设施标志设置......................................133

4.6.1 紧急电话标志........................................133 4.6.2 紧急停车带标志......................................133 4.6.3 道路交通信息标志....................................133

附录 交通标志设置选用要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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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原则 1.1.1 依据

标志、标线的设置应以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和交通组织管理方案为依据,分清路权、促进畅通、预防事故、保障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

1.1.2 相关因素

标志和标线的设置应充分考虑方便交通参与者和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并应综合考虑道路设施、交通工具、交通环境及气候等因素。

新建、改建、维修道路标志和标线的设置,除应适应工程范围内交通管理需要外,还应统筹考虑相关道路上的交通管理需要,并应与道路建设同步设计、审核、施工和验收。

1.1.3 材料选择与地点、内容的要求

标志和标线的材料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尽可能采用成熟的新材料、新工艺。

标志和标线的设置应合理醒目、明确简洁、连续统一、坚固耐用、美观大方。设置的地点和能容应能使交通参与者引起注意、迅速判读、有必要的反应时间或操作距离。

1.1.4 与其他设施的统一

标志和标线的设置应与信号、隔离等其他设施统筹考虑,所表达的内容不允许发生相互矛盾、不应产生歧义。

1

1.2 交通标志设置的一般规定 1.2.1 支撑方式

交通标志设置的支撑方式包括门式、悬臂式、立柱式和附着式。

1.2.1.1 门式适用于:

a) 同向三车道以上的多车道道路(含同向路段上二车道,至路口为三车道)需要分别指示各车道去向时;

b) 道路较宽、交通量较大、外侧车道行驶的大型车辆阻挡内侧车道小型车辆视线时;

c) 互通式立交间隔距离较近、标志设置密集时; d) 受空间限制,柱式、悬臂式安装有困难时; e) 车辆变道频繁、出入口匝道为多车道时; f) 景观上有要求时。

1.2.1.2 悬臂式适用于:

a) 柱式安装有困难时;

b) 道路较宽、交通量较大、外侧车道大型车辆阻挡内侧车道小型车辆视线时;

c) 视距受限制时; d) 景观上有要求时。

1.2.1.3 立柱式适用于:

立柱式分为单立柱和双立柱,单柱式适用于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双柱式适用于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

1.2.1.4 附着式适用于:

a) 支撑件设置有困难时;

b) 采用附着式设置更加合理时; c) 其他需要采用附着式设置时。

1.2.2 安装高度

标志安装高度是指标志板下缘至路面的垂直距离。标志的安装高度不应影响

2

道路的净空限界。采用不同支撑方式安装的标志其安装高度为:

(1)标志安装在单柱、双柱或悬臂式标杆立柱上时,安装高度为200cm~250cm,但安装在隔离带、绿化带等非行人通行的地点时,安装高度可不低于150cm。标志板外缘距路面侧石线(或路肩边缘)不应小于25cm(见图1.2.1、图1.2.2);

单位为厘米

图1.2.1

单位为厘米

图1.2.2

(2)悬臂上时,安装高度不应低于550cm(见图1.2.3),并应考虑路面维修增高的因素;

单位为厘米

3

图1.2.3

(3)装在门架上时,安装高度应按道路通行净空高度要求确定,一般应大于600cm(见图1.2.4);

单位为厘米

图1.2.4

(4)采用附着式安装时,安装高度应符合1.2.2(1)~(3)的规定(见图1.2.5)。

单位为厘米

图1.2.5

1.2.3 设置角度

(1)版面应面向来车方向如图1.2.6所示,并应尽量减少对驾驶员的眩光。设置路侧式标志时,可与道路中心线的垂直线成一定角度θ,指路标志和警告标志为0°~10°,禁令标志和指示标志为0°~45°,道路上方的标志应与道路中心线垂直并与道路垂直线成0°~10°俯角β。

(2)柱应保持垂直,其倾斜度不应大于立柱高度的0.5%,且不允许向车行道一侧倾斜。

4

图1.2.6

1.2.4 并设要求

(1)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种以上标志或者已设有交通标志的地点需新设标志时,可以安装在一根标志杆上,但不应超过四种。

(2)多块标志在一根杆上并设时,应按警告、禁令、指示的其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排列。

具体排列顺序为:警告标志;限速标志;禁止通行;禁止驶入标志;禁止超车、禁止调头、禁止转弯标志;限重、限高标志;禁停、禁鸣标志;指示行驶方向和行驶车道标志;单向行驶标志;机、非专用道标志;停车场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指路标志。

(3)内容相近的标志设在同一根杆上时,应左右分开。有辅助标志的主标志和无辅助标志的标志并设时,原则上应左右分开。

(4)必须单独设置的标志:解除限制速度标志、解除禁止超车标志、线形诱导标志、分(合)流诱导标志、干路先行标志、会车先行标志、会车让行标志、停车让行标志、减速让行标志。

(5)有辅助标志的主标志与没有辅助标志的标志并设时,应如图1.2.7所示安装。辅助标志须安装在被说明的主标志下缘,只对该标志起说明作用。主标志下方的辅助标志的下端,距地高为200-250cm,两侧距路缘石≥250cm。当需要两种以上内容对主标志进行说明时,可采用组合形式,但组合的内容不应多于三种。

5

a) b)

图1.2.7

(6)标志板与标志板之间安装间距应不大于2cm,如图1.2.8所示。在立柱

两侧分别安装标志板时,其横向间距为立柱直径的1~3倍如图1.2.7-a)所示。标志分别安装在同一根悬臂式标杆的悬臂部分和立柱上时,安装间距不受此限。

单位为厘米

图1.2.8

(7)当两个同向单设标志的间距小于50米时,宜将标志合并设置。

1.2.5 设置地点

标志设置应考虑交通参与者的行动特性。凡设置要求司机根据信息采取相应行动的标志时,应充分考虑司机在动态条件下发现、判读标志及采取措施的时间,即预留前置距离,参见表1.2.1。

(1) 一般应设在车辆行进方向易于发现的地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车行道右侧的人行道或路肩上;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分隔带、中央分隔带或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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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道上方;特殊情况可在道路两侧同时设置。

(2) 应满足规定的前置距离,不允许损坏道路结构和妨碍交通安全;不宜设在建筑物的门前、窗前及车辆出入口前;与建筑物保持1m以上侧向净距。如不能满足时,可在道路另一侧设置或适当超出该种标志规定的前置距离。

(3) 应满足视认要求,避免上跨桥、照明设施、门架、监控设施、电杆、行道树、绿篱、户外广告标志及路上构筑物等对标志板面的遮挡。

(4) 不应遮挡其他交通设施。

表1.2.1 标志设置距离

计算行车速度,km/h 标志到危险地点距离,m

100~120 200~250

71~99 100~200

40~70 50~100

<40 20~50

1.2.6 尺寸选择

标志板的形状、尺寸、图案、文字、颜色,均应符合GB5768的规定或有关设计的要求。一般情况下,不同悬挂方式的标志尺寸应符合表1.2.2的规定:

表1.2.2 不同设置方式下标志尺寸要求

单位:cm

标志类型 三角形标志 圆形标志 正方形标志 指路标志

设置方式

悬挂 110 100 80 400*200 300*150

立柱 90 80 80(60)

-

1.3 交通标线设置的一般规定

交通标线的设置应根据公路等级、路幅宽度、交通组成及其流量大小、及交通管理措施等情况,合理地利用道路有效面积。

交通标线应确保线型流畅、规则,符合车辆行驶轨迹的要求,路段和路口标线的衔接应科学合理。

黄色线:用于区分对向行驶的车流。 白色线:用于区分对同行驶的车流。

黄色单(双)实线:划于路段中时,禁止车辆超车、跨越或回转。

黄色单(双)虚线:划于路段中时,准许车辆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超车、跨越或回转。

黄色实虚双线:划于路段中时,禁止实线一侧的车辆超车、跨越或回转,准许虚线一侧的车辆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超车、跨越或回转。

白色单实线:划于路段中,用于分隔同向行驶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指示车行道边缘;划于路口时,用作导向车道线或停车线。

白色单虚线:划于路段中,用于分隔同向行驶的交通流或作为行车安全距离识别线;划于路口时,用于引导车辆行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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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双实线:划于路口时,作为停车让行线。 白色双虚线:划于路口时,作为减速让行线。

字符标记:标划于路面上的文字、数字及各种图形符号。

突起路标:安装于路面上用于标示车道分界、边缘、分合流、弯道、危险路段、路宽变化、路面障碍物位置。

路边线轮廓标:安装于道路两侧,用于指示道路的方向、车行道边界轮廓。

1.4 对“超二级公路”的说明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条文说明中对“超二级公路”的解释是:“经调查,路基宽度超过15米的二级公路,多已划为不设中间带对向行驶的四车道公路,有的路基宽度甚至超过20米,此种公路被当地称为‘超二级公路’。由于没有中间带,对向行驶的车辆经常越过双黄线强行超车,致使事故频繁,无法控制。”

为了彻底根除交通安全隐患,应对“超二级公路”进行道路改造,设置中间带,宽度一般值3米,低限值2米。本指南对“超二级公路”标志标线的设置主要基于公路现状,即是在公路改造之前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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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路交通标志设置

2.1 路段 2.1.1 直线路段

当直线段距离大于5公里时,在直线段中间无标志的地点(3公里)处宜加设“地点距离”指路标志(路15),参见图2.1.1(本图例仅以一侧行车方向标志设置为例,另一侧标志可参照设置,下同)。

图2.1.1

直线路段标志设置

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和交通管理需要设置相应的警告、禁令标志及交通标线。

2.1.2 急弯路段

急弯是指平曲线半径和停车视距均低于表2.1.1标准值的弯道。

在弯道之前应设置“向左急弯路”警告标志(警7)或“向右急弯路”警告标志(警8),标志至弯道起点的距离按表1.2.1选取,参见图2.1.2。

当停车视距满足标准值时,可不设急弯警告标志。

表2.1.1

设计速度(km/h) 平曲线半径,m 停车视距(m)

停车视距表 60 200 75

40 100 40

30 65 30

20 3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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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急弯路段标志设置

10

图在弯道起点应设置“限制速度”禁令标志(禁37),参见图2.1.2,同时在弯道前设置减速标线(非平面标线),并配合设置“路面不平”警告标志(警31),三、四级公路在弯道前可铺设块石路面。在弯道终点位置应设置“解除限制速度”禁令标志(禁38),参见图2.1.2。

在弯道起点前30米处应设置“禁止超车”禁令标志(禁28),弯道路段应设置禁止超车标线;对于有加宽弯道应设置“鱼肚形”标线,标线宽度视加宽值而定,并在其外侧加设突起路标,在弯道终点位置应设置“解除禁止超车”禁令标志(禁29),参见图2.1.2。

在弯道起点应设置鸣号标志。 沿弯道外侧宜设置“线形诱导标”(路58~62)。线形诱导标志在弯道起点处开始设置,并以一定间隔重复设置,间距可根据弯道视线情况确定,一般以20~50米为宜,参见图2.1.2。

2.1.3 连续弯道

2.1.3.1 反向弯道

在进入弯道之前应设置“反向弯路”警告标志(警9),标志至弯道起点的距离应按表1.2.1选取。在两反向曲线的连接处,如视线不良,应设置“向左急弯路”警告标志(警7)或“向右急弯路”警告标志(警8),参见图2.1.3。

在弯道起点应设置“限制速度”禁令标志(禁37),参见图2.1.3。同时在弯道前设置减速标线(非平面标线),并配合设置“路面不平”警告标志(警31);三、四级公路在弯道前可铺设块石路面。在弯道终点位置应设置“解除限制速度”禁令标志(禁38)。

在弯道起点前30米处应设置“禁止超车”禁令标志(禁28),弯道路段设置禁止超车标线;对于有加宽弯道应设置“鱼肚形”标线,标线宽度视加宽值而定,在其外侧加突起路标,在弯道终点位置应设置“解除禁止超车”禁令标志(禁29)。参见图2.1.3。

在弯道起点应设置鸣号标志。 沿弯道外侧宜设置“线形诱导标”(路58~62)。线形诱导标志在弯道起点处开始设置,并以一定间隔重复设置,间距可根据弯道视线情况确定,一般以20~50米为宜,参见图2.1.3。

11

2.1.3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反向弯道路段标志设置

12

2.1.3.2 连续弯道

在进入连续弯道之前应设置“连续弯路”警告标志(警10),标志至弯道起点的距离应按表1.2.1选取。当弯道长度大于500米时,宜加设距离辅助标志(辅7~10),以说明前方连续弯路的长度,参见图2.1.4。

如弯道路段视线不良或两弯道之间的直线段低于表2.1.2标准时,在两弯道连接点或直线段上应重复设置“连续弯路”警告标志(警10),参见图2.1.4。

表2.1.2

计算行车速度,km/h

直线长度,m

60 100

两弯道间直线路段限值

50 90

40 70

30 50

20 40

在弯道起点应设置“限制速度”禁令标志(禁37),参见图2.1.4,同时在弯道前应设置减速标线(非平面标线),并配合设置“路面不平”警告标志(警31);三、四级公路在弯道前可铺设块石路面。在弯道终点位置应设置“解除限制速度”禁令标志(禁38)。

在视距不良路段起点应设置“禁止超车”禁令标志(禁28),同时应配合设置禁止超车标线,在路段终点位置应设置“解除禁止超车”禁令标志(禁29)。对于有加宽弯道应设置“鱼肚形”标线,标线宽度视加宽值而定,并可在其外侧加突起路标,参见图2.1.4。

在弯道起点应设置鸣号标志。 沿弯道外侧宜设置“线形诱导标”(路58~62)。线形诱导标志在弯道起点处开始设置,并以一定间隔重复设置,间距可根据弯道视线情况确定,一般以20~50米为宜,参见图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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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4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连续弯道路段标志设置

14

2.1.4 上坡路段

2.1.4.1 上坡直线路段

在上坡起点前应设置“上陡坡”警告标志(警11),标志至起点的位置按表1.2.1选取,参见图2.1.5和图2.1.6。

超二级公路(指双向四车道无中间带公路,下同)路段,在距坡顶110米处应设置大型车辆“禁止超车”禁令标志(禁28),在此路段范围内应配合设置禁止变换车道标线,在上坡终点位置应设置“解除禁止超车”禁令标志(禁29)。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路段,在上坡起点应设置大型车辆“禁止超车”禁令标志(禁28);在距坡顶200米范围内禁止所有车辆超车,在距坡顶200米处应设置“禁止超车”禁令标志(禁28),在此路段范围内应配合设置禁止超车标线,在上坡终点位置应设置“解除禁止超车”禁令标志(禁29),参见图2.1.5。

一、二级公路如果设置了爬坡车道,在爬坡车道起点位置应设置爬坡车道标志(路51b),当爬坡车道长度大于1000米时,在中间每间隔500米处应重复设置爬坡车道标志(路51c)。在爬坡车道起点前100米处应设置爬坡车道预告标志(路51a),在爬坡车道结束位置应设置爬坡车道结束标志(路51d),参见图2.1.7。可以根据道路条件采用渠化方式设置爬坡车道。

15

200米

图2.1.5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上坡路段标志设置

16

图2.1.6

一级公路上坡路段标志设置

17

图2.1.7

爬坡车道路段标志设置

18

2.1.4.2 上坡傍山路段

上坡标志的设置应符合2.1.4.1的有关规定。

在傍山路段起点前应设置“傍山险路”警告标志(警25),标志至起点的位置按表1.2.1选取。

如果有山上有落石危险,在落石地点前适当位置应设置“注意落石”警告标志(警22),标志至落石地点的位置按表1.2.1选取。

根据陡坡和傍山路段的道路组合情况,“傍山险路”警告标志(警25)、“注意落石”警告标志(警22)与“上陡坡”警告标志(警11)可分别设置或组合设置。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先上坡后傍山,二是先傍山后上坡,三是边傍山边上坡,傍山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上述讲到的一般原则,参见图2.1.8~2.1.10。

对于单车道四级公路,在傍山一侧应设置会车让行标志,在另一侧应设置会车先行标志,参见图2.1.11。

2.1.4.3 上坡临水路段

上坡标志的设置应符合2.1.4.1的有关规定。

在沿水库、湖泊、河流等堤坝道路路段前应设置“堤坝路”警告标志(警26)和“注意横风”(警23)警告标志,标志至起点的位置按表1.2.1选取,参见图2.1.12。

根据陡坡和堤坝路路段的组合情况,“堤坝路”警告标志(警26)和“注意横风”(警23)警告标志与“上陡坡”警告标志(警11)警告标志可分别设置或组合设置。可分为四种情况:一是先上坡后临水,二是先临水后上坡,三是边临水边上坡,临水路段的距离大于上坡路段的长度,四是边临水边上坡,临水路段的距离小于上坡路段的长度,参见图2.1.12~2.1.15。

对于单车道四级公路,在临水一侧应设置会车先行标志,在另一侧应设置会车让行标志,参见图2.1.16。

19

200米

图2.1.8

先上坡后傍山路段标志设置

20

图2.1.9

先傍山后上坡路段标志设置

21

图2.1.10 边傍山边上坡路段标志设置

22

图2.1.11 单车道四级公路傍山路段标志设置

23

图2.1.12 先上坡后临水路段标志设置

24

图2.1.13 先临水后上坡路段标志设置

25

图2.1.14 边临水边上坡路段标志设置(临水路段的距离大于上坡路段的长度)

26

图2.1.15 边临水边上坡路段标志设置(临水路段的距离小于上坡路段的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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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16 单车道四级公路临水路段标志设置

28

2.1.4.4 上坡急弯路段

上坡和弯道标志的设置应符合2.1.4.1和2.1.2的有关规定。

根据陡坡和急弯路段的组合情况,上述标志可分别设置或组合设置。 急弯道的坡顶(急弯处)外侧应设置大型凸透镜,便于看清迎面来车的情况,以便注意或让行。

弯道在坡顶,造成视线不良,在弯道起点应设置 “鸣号”指示标志(示15)。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坡顶距弯道起点的距离小于200米,二是坡顶距弯道起点距离大于200米,参见图2.1.17和图2.1.18。

2.1.4.5 上坡连续弯道路段

上坡和弯道标志的设置应符合2.1.4.1和2.1.3的规定。

根据陡坡和连续弯道路段的组合情况,上述标志可分别设置或组合设置。 弯道在坡顶,造成视线不良,在弯道起点应设置“鸣号”指示标志(示15)。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连续弯道,二是反向弯道,三是先上坡后弯道,参见图2.1.19~图2.1.21。

在视距不良路段起点应设置“禁止超车”禁令标志(禁28),同时应配合设置禁止超车标线,在路段终点位置应设置“解除禁止超车”禁令标志(禁29)。

29

图2.1.17 上坡弯道路段标志设置(坡顶距弯道起点的距离小于200米)

30

图2.1.18 上坡弯道路段标志设置(坡顶距弯道起点的距离大于200米)

31

图2.1.19 上坡连续弯道标志设置

32

图2.1.20 上坡反向弯道标志设置

33

图2.1.21 先上坡后弯道路段标志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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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下坡路段

2.1.5.1 下坡直线路段

在下坡起点前应设置“下陡坡”警告标志(警12),标志至起点的位置按表1.2.1选取,参见图2.1.22。

在下坡起点应设置“限制速度”禁令标志(禁37),参见图2.1.22。一级公路路段,在下坡起点前应以20公里/小时为级差递减设置“限制速度”禁令标志(禁37),设置地点至下坡起点距离以100~200米为宜,同时在下坡起点前应设置减速标线,在下坡终点位置应设置“解除限制速度”禁令标志(禁38)。在下坡起点应设置大型车辆“禁止超车”标志(禁28),同时配合设置禁止变换车道标线,在下坡终点位置应设置“解除禁止超车”标志(禁29)。参见图2.1.23。

超二级公路路段,在下坡起点应设置大型车辆“禁止超车”禁令标志(禁28),同时配合设置禁止变换车道标线,在下坡终点位置应设置“解除禁止超车”禁令标志(禁29)。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路段,在下坡起点应设置“禁止超车”禁令标志(禁28),下坡路段应设置禁止超车标线,在下坡终点位置应设置“解除禁止超车”禁令标志(禁29),参见图2.1.22。

如果设置了避险车道,在避险车道起点处应设置避险车道指示标志(待定);在避险车道起点前每间隔100米处应设置避险车道预告标志(待定),预告标志设置应不少于两次。

长下坡路段指总长度大于3km的单个或多个连续下坡且平均纵坡大于一定坡度(I%,二级公路,I>4.5;三级公路,I>5;四级公路,I>5.5)的路段。

在长下坡起点前100~200米处,宜设置大型提示牌,告示前方长下坡距离。长下坡路段在下坡起点前应设置“连续下坡”指路标志(路17h),标志至起点的位置按表1.2.1选取。当坡长大于1000米时,宜连续加设距离辅助标志(辅7~10),间隔以500~1000米为宜(特殊情况下不小于200米),以说明前方下坡长度,参见图2.1.24。

在长下坡起点应设置“限制速度”标志(禁37),参见图2.1.24。一级公路路段,在下坡起点前应以20公里/小时为级差递减设置“限制速度”标志(禁37),设置地点至下坡起点距离以100~200米为宜,同时在下坡起点前应设置减速标线,在下坡终点位置应设置“解除限制速度”标志(禁38),参见图2.1.25。

超二级公路路段,在长下坡起点应设置大型车辆“禁止超车”禁令标志(禁28),在下坡终点位置应设置“解除禁止超车”禁令标志(禁29)。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路段,在长下坡起点应设置“禁止超车”禁令标志(禁28),下坡路段应设置禁止超车标线,在下坡终点位置应设置“解除禁止超车”禁令标志(禁29),参见图2.1.24。

如果设置了避险车道,在避险车道起点处应设置避险车道指示标志(待定);在避险车道起点前每间隔100米处应设置避险车道预告标志(待定),预告标志设置应不少于两次,参见图2.1.25。

如在长下坡沿途设有冲水站,则应在冲水站前100~200米处设置冲水站提示标志。

35

图2.1.22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下坡路段标志设置

36

图2.1.23 一级公路下坡路段标志设置

37

图2.1.24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长下坡路段标志设置

38

图2.1.25 一级公路长下坡路段标志设置

39

2.1.5.2 下坡傍山路段

下坡标志的设置应符合2.1.5.1的有关规定。

在傍山路段起点前应设置“傍山险路”警告标志(警25),标志至起点的位置按表1.2.1选取。

如果有山上有落石危险,在落石地点前适当位置应设置“注意落石”警告标志(警22),标志至落石地点的位置按表1.2.1选取。

根据陡坡和傍山路段的道路组合情况,“傍山险路”警告标志(警25)或“注意落石”警告标志(警22)与“上陡坡”警告标志(警11)可分别设置或组合设置。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先下坡后傍山,二是先傍山后下坡,三是边傍山边下坡,参见图2.1.26~图2.1.28。

对于单车道四级公路,在傍山一侧应设置会车让行标志,在另一侧应设置会车先行标志,参见图2.1.11。

2.1.5.3 下坡临水路段

下坡标志的设置应符合2.1.5.1的规定。

在沿水库、湖泊、河流等堤坝道路路段前应设置“堤坝路”警告标志(警26)和“注意横风”(警23)警告标志,标志至起点的位置按表1.2.1选取。

根据陡坡和堤坝路路段的组合情况,“堤坝路”警告标志(警26) 和“注意横风”警告标志(警23)与“下陡坡”警告标志(警11)可分别设置或组合设置。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先下坡后临水,二是先临水后下坡,三是边临水边下坡,临水路段的距离大于下坡路段的长度,四是边临水边下坡,临水路段的距离小于下坡路段的长度,参见图2.1.27~图2.1.30。

对于单车道四级公路,在临水一侧应设置会车先行标志,在另一侧应设置会车让行标志,参见图2.1.16。

40

图2.1.26 先下坡后傍山路段标志设置

41

图2.1.27 先傍山后下坡路段标志设置

42

图2.1.28 边傍山边下坡路段标志设置

43

图2.1.29 先下坡后临水路段标志设置

44

图2.1.30 先临水后下坡路段标志设置

45

图2.1.31 边临水边下坡路段标志设置(临水路段的距离大于下坡路段的长度)

46

图2.1.32 边临水边下坡路段标志设置(临水路段的距离小于下坡路段的长度)

47

2.1.5.4 下坡急弯路段

下坡和弯道标志的设置应符合2.1.5.1和2.1.2的规定。

根据陡坡和急弯路段的组合情况,上述标志可分别设置或组合设置。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路段标志设置示意图见图2.1.33。

2.1.5.5 下坡连续弯道路段

下坡和弯道标志的设置应符合2.1.5.1和2.1.3的规定。

根据陡坡和连续弯道路段的组合情况,上述标志可分别设置或组合设置。图2.1.34为连续弯道情况,图2.1.35为反向弯道情况,图2.1.36为先下坡后弯道情况。

48

图2.1.33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下坡弯道路段标志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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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34 下坡连续弯道路段标志设置

50

图2.1.35 下坡反向弯道路段标志设置

51

图2.1.36 先下坡后弯道路段标志

52

2.2 平面交叉口

2.2.1 一级公路与一级公路相交叉

必须为信号灯控制。

2.2.1.1 一级公路进口道

在交叉口前应设置“交叉路口预告”指路标志(路9),标志至路口的距离为500米。

在距路口100~150米处应设置交叉路口指路标志(路10~14)。

在距路口50~100米处应设置“车道行驶方向”指示标志(示20~23),可与指路标志组合设置或并列设置。

在车道展宽段范围内的车道分隔线和车道边缘线上应安装突起路标。

当交叉口处禁止调头时,在距中央分隔带端点100米处预告应设置“禁止调头”禁止标志(禁27),在中央分隔带端点应重复设置“禁止调头”禁止标志(禁27)。

根据采取的交通管理措施,应设置相应的禁令、指示标志。

在通往旅游景区的交叉口前适当位置宜设置旅游标志(旅1~17),但应与其他交通标志保持一定距离,设置地点距交叉口宜为1000米。

各项标志的设置参见图2.2.1。

2.2.1.2 一级公路出口道

在中央隔离带端部应设置“靠右侧道路行驶”指示标志(示7)。 在距出口100米左右处应设置地点距离标志(路15)。

根据采取的交通管理措施,应设置相应的禁令、指示标志。 各项标志的设置参见图2.2.1。

53

横沥 3km中山 35km珠海 65km横沥 3km南口 10km顺义 30km横沥 3km南口 10km顺义 30km500m

图2.2.1 一级公路交叉口标志设置

54

2.2.2 一级公路与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相交叉

2.2.2.1 一级公路进口道

信号灯控制时应设置信号灯警告标志,主路优先控制时应设置交叉口警告标志和干路先行标志,环行交叉时应设置环行交叉警告标志、环行指路标志、视线诱导标和减速让行标志。

在交叉口前应设置“交叉路口预告”指路标志(路9),标志至路口的距离宜为500米。

在距路口100~150米处应设置交叉路口指路标志(路10~14)。 在距路口50~100米处应设置“车道行驶方向”标志(示20~23),可与指路标志组合设置或并列设置。

在车道展宽段范围内的车道分隔线和车道边缘线上应安装突起路标。

当交叉口处禁止调头时,在距中央分隔带端点100米处预告应设置“禁止调头”禁止标志(禁27),在中央分隔带端点应重复设置“禁止调头”禁止标志(禁27)。

在通往旅游景区的交叉口前适当位置宜设置旅游标志(旅1~17),但应与其他交通标志保持一定距离,设置地点距交叉口宜为1000米。

根据采取的交通管理措施,应设置相应的禁令、指示标志。 各项标志的设置参见图2.2.2~2.2.4。

2.2.2.2 一级公路出口道

在中央隔离带端部应设置“靠右侧道路行驶”指示标志(示7)。根据需要可设置地点距离标志。

在距出口100米左右应设置地点距离标志(路15)。

根据采取的交通管理措施,应设置相应的禁令、指示标志。 各项标志的设置参见图2.2.2~2.2.4。

2.2.2.3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进口

在通往旅游景区的交叉口前适当位置宜设置旅游标志(旅1~17),但应与其他交通标志保持一定距离,设置地点距交叉口宜为500米。

在交叉口之前应设置交叉路口警告标志(警1~6)或“注意信号灯”警告标志(警21,如果安装信号灯的话),标志至路口的距离按表1.2.1选取。

在距路口50~80米处应设置交叉路口指路标志(路10~14)。

当交叉口采用主路优先控制方式时,在交叉口进口路侧应设置“停车让行”禁止标志(禁40),环行交叉时设置减速让行标志。

根据采取的交通管理措施,应设置相应的禁令、指示标志。 各项标志的设置参见图2.2.2~2.2.4。

55

横沥 3km中山 35km珠海 65km横沥 3km横沥 3km南口 10km顺义 30km横沥 3km南口 10km顺义 30km500m南口 10km顺义 30km 图2.2.2 一级公路与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交叉口标志设置(信号灯控制) 56

横沥 3km中山 35km珠海 65km横沥 3km横沥 3km南口 10km顺义 30km横沥 3km南口 10km顺义 30km500m南口 10km顺义 30km 图2.2.3 一级公路与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交叉口标志设置(主路优先控制)

57

横沥 3km中山 35km珠海 65km横沥 3km横沥 3km南口 10km顺义 30km横沥 3km南口 10km顺义 30km500m南口 10km顺义 30km

图2.2.4 一级公路与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环行交叉口标志设置

58

2.2.3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之间相交叉

在交叉口之前应设置交叉路口警告标志(警1~6)或“注意信号灯”警告标志(警21,信号灯控制路口),标志至路口的距离按表1.2.1选取。

在距路口50~80米处应设置交叉路口指路标志(路10~14)。

交叉口采用让行控制方式时,当能分清主次路时,在主路交叉口进口路侧应设置“减速让行”禁止标志(禁41),在次路交叉口进口路侧应设置“停车让行”禁止标志(禁40),当不能分清主次路时,在四个进口均应设置“停车让行”禁止标志(禁40);环行交叉时四个入口均应设置减速让行标志。如图2.2.5、图2.2.6、图2.2.7所示。

在交叉口路侧应设置道口标柱。

在通往旅游景区的交叉口前适当位置宜设置旅游标志(旅1~17),但应与其他交通标志保持一定距离,设置地点距交叉口宜为500米。 根据采取的交通管理措施,应设置相应的禁令、指示标志。 横沥 3km中山 35km珠海 65km横沥 3km南口 10km顺义 30km

图2.2.5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交叉口标志设置(让行控制,不能分清主次路)

59

横沥 3km中山 35km珠海 65km横沥 3km南口 10km顺义 30km 图2.2.6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交叉口标志设置(让行控制,能分清主次路) 60 横沥 3km中山 35km珠海 65km横沥 3km南口 10km顺义 30km

图2.2.7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环行交叉口标志设置

61

2.2.4 干道上有出入口

在干路上应设置路口警告标志,标志至路口的距离应按表1.2.1选取;在干路路口前应设置限速标志;在干路距支路出口前20米处应加设“干路先行”指示标志(示17)和鸣号标志。在支路出口处应加设道口标注和“停车让行”禁止标志(禁40),对于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应设置减速带或块石路,参见图2.2.8~2.2.10。

2.2.5 公路与铁路平交

有关标志应由公路部门会同铁路部门设置,公安交警部门可协作参与。

2.2.5.1 有人看守的铁路道口

当前方为有人看守的铁路道口,而驾驶员不易发现时,在铁路道口前应设置“有人看守铁路道口”警告标志(警33),标志至铁路道口的距离按表1.2.1选取。

在铁路道口前应设置“限制速度”禁令标志(禁37)。一级公路路段,应设置递减“限制速度”禁令标志(禁37),设置地点至铁路道口距离以50~100米为宜,同时应配合设置减速标线,在通过铁路道口后应设置“解除限制速度”禁令标志(禁38)。

在铁路道口前500米处宜设置预告标志,标明距离。

根据采取的交通管理措施,应设置相应的禁令、指示标志。 标志设置参见图2.2.11。

2.2.5.2 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

当前方为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时,在铁路道口前应设置“无人看守铁路道口”警告标志(警34),标志至铁路道口的距离按表1.2.1选取,距道口3~5米应设置停车线和“停车让行”禁止标志(禁40)。如图2.2.12所示。

当路面没有设置近铁路平交道口标线时,在“无人看守铁路道口”警告标志(警34)下方应设置斜杆符号,一道、二道、三道斜杆分别设在距停车让行标志的50米、100米、150米处,如图2.2.13所示。

当多股铁道与道路交叉时,在“无人看守铁路道口”警告标志上端应设置“叉形符号”警告标志(警35),如图2.2.14所示。

在铁路道口前500米处宜设置预告标志,标明距离。

根据采取的交通管理措施,应设置相应的禁令、指示标志。

62

图2.2.8 双向双车道公路弯道上开口标志设置63

图2.2.9 超二级公路弯道上开口标志设置64

图2.2.10

一级公路弯道上开口标志设置65

图2.2.11 有人看守铁路道口交通标志设置

66

图2.2.12 无人看守铁路交通标志设置

67

图2.2.13

无人看守铁路交通标志设置(无近铁路平交道口标线)

68

图2.2.14 无人看守铁路交通标志设置(多股铁路与道路交叉)

69

2.3 其它情况

2.3.1 公路自身状况发生变化

2.3.1.1 窄路

当路面宽度变窄、或车道数减少,发生瓶颈,造成交通拥堵时,在路面宽度变窄或车道数减少前应设置相应的“窄路”警告标志(警13~15),标志至渐变段起点的距离等于各级公路所要求的停车视距值,参表2.1.1所示。

根据需要可在窄路起点处设置限速标志和禁止超车标志,标志至起点的距离应按表1.2.1选取。在窄路终点处应解除限速和禁止超车。

2.3.1.2 窄桥

当前方桥面宽度较正常路段的路面宽度窄时,在进入窄桥之前应设置“窄桥”警告标志(警16),标志至桥头的位置按表1.2.1选取。

根据需要可在窄桥起点处设置限速标志和禁止超车标志,在窄桥终点处应解除限速和禁止超车。

应根据采取的交通管理措施,设置相应的禁令、指示标志。

2.3.1.3 驼峰桥

当前方有坡度很大的拱桥,影响视距时,在进入驼峰桥之前应设置“驼峰桥”警告标志(警30),标志至驼峰桥的距离按表1.2.1选取。

在驼峰桥前应设置限速标志和禁止超车标志,标志至桥头的距离应按表1.2.1选取。一级公路路段,在驼峰桥前应按20公里/小时的级差设置限速标志,驼峰桥结束处应解除限速和禁止超车。

应根据采取的交通管理措施,设置相应的禁令、指示标志。

2.3.1.4 隧道

当前方路段有隧道时,在隧道前应设置“隧道”警告标志(警28),标志至隧道的距离按表1.2.1选取。

在进入隧道前应设置限高标志、限速标志,一级公路路段,在隧道前应按20公里/小时的级差设置限速标志,在隧道路段结束点应解除限速。在进入隧道前应设置禁止超车标志,隧道路段应设置禁止变换车道标线;在隧道路段结束处应设置解除禁止超车标志。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路段,在隧道前应设置限速标志,在隧道路段结束点应

70

解除限速。在进入隧道前应设置禁止超车标志,当隧道长度大于500米,道路为双向四车道,隧道照明设施齐全有效,视线良好时,在进入隧道入口100米后可设置解除禁止超车标志;在距隧道出口100米处重新设置禁止超车标志,在隧道路段结束处应设置解除禁止超车标志。

隧道口应设置立面标记。

应根据采取的交通管理措施,设置相应的禁令、指示标志。

2.3.1.5 路面不平

当前方路段有路面不平颠簸或桥头跳车较甚的危险地点时,在路面不平地点前应设置“路面不平”警告标志(警31),标志至路面不平点的距离按表1.2.1选取。

在路面不平地点前应设置限速标志和禁止超车标志,可与“路面不平”警告标志分开设置或合并设置。一级公路路段,在路面不平点前应按20公里/小时的级差设置限速标志,在路面不平路段结束处应解除限速和禁止超车。

2.3.1.6 渡口

当前方路段经过公路渡口,在渡口前方应设置“渡口”警告标志(警29),标志至渡口的距离应按表1.2.1选取。

在公路渡口前方应设置限速标志和禁止超车标志。一级公路路段,在公路渡口前应按20公里/小时的级差设置限速标志,在通过渡口后应解除限速和禁止超车。

2.3.1.7 事故多发路段

在事故多发路段开始之前应设置“事故易发路段”警告标志(警38),可根据需要设置限速和禁止超车标志,标志至事故多发路段的距离应按表1.2.1选取,在事故多发路段结束处应设置解除限速和禁止超车(禁29)标志。

当事故多发路段为弯道时宜设置线形诱导标志(路58~62)。线形诱导标志在事故多发路段起点处开始设置,并以一定间隔重复设置,间距可根据事故多发路段视线情况确定,一般以20~50米为宜。

应根据采取的交通管理措施,设置相应的禁令、指示标志。

2.3.2 公路受自然因素干扰

2.3.2.1 路段有侧向风

当前方为高架桥、垭口等经常有很强侧向风,对车辆行驶稳定性有影响的路段时,在有侧向风路段前应设置“注意横风”警告标志(警23),标志至有侧向

71

风路段的距离按表1.2.1选取。

在侧向风路段前应设置限速标志,可与“注意横风”警告标志分开设置或合并设置,根据需要可在路面设置减速标线。一级公路路段,在有侧风路段前应按20公里/小时的级差设置限速标志,在侧向风路段结束处应解除限速。

2.3.2.2 路面易滑

当前方路段有路滑危险,而公路线形不良,视距受限制,驾驶员不易发现时,在路滑危险点前应设置“易滑”警告标志(警24),标志至易滑路段的距离按表1.2.1选取。

在易滑路段前应设置限速警告标志,可与“易滑”警告标志分开设置或结合设置,根据情况可在路面设置减速标线。一级公路路段,在易滑路段前应按20公里/小时的级差设置限速标志,在易滑路面结束处应解除限速。

2.3.2.3 路面积水

当前方路段为过水路面或漫水桥时,在过水路面(漫水桥)前应设置“过水路面”警告标志(警32),标志至过水路面(漫水桥)的距离按表1.2.1选取。

在过水路面(漫水桥)前应设置限速标志,可与“过水路面”警告标志分开设置或合并设置。一级公路路段,在过水路面前应按20公里/小时的级差设置限速标志,在过水路面结束处应解除限速。

2.3.3 公路受人为因素干扰

2.3.3.1 临近村庄

当路段紧靠村庄、集镇且视线不良,驾驶员不易发现时,在村庄前应设置“村庄” 警告标志(警27),标志至村庄的距离按表1.2.1选取。

在村庄前应设置限速标志,可与“路面不平”警告标志分开设置或结合设置。一级公路路段,在临近村庄之前应按20公里/小时的级差设置限速标志在村庄结束处应解除限速。

2.3.3.2 受行人干扰

在行人密集,或不易被驾驶员发现的人行横道以前适当位置应设置“注意行人”警告标志(警18),标志至人行横道的距离按表1.2.1选取。在人行横道前应设置限速标志,可与“注意儿童”警告标志分开设置或结合设置。

在学校、幼儿园、少年宫等儿童经常出入的地点应设置“注意儿童”警告标志(警19),标志至人行横道的距离按表1.2.1选取。儿童集中过街地点应设置人行横道,在人行横道前应设置限速标志,可与“注意儿童”警告标志分开设置

72

或结合设置,此外还应设“人行横道”指示标志(示19)。经过学校路段标志设置如图2.3.1所示,经过敬老院、幼儿园、医院路段可参照设置。

2.3.3.3 受非机动车干扰

当前方常有非机动车横穿公路,或驾驶员不易发现前方有非机动车干扰时,在非机动车干扰点前应设置“注意非机动车”警告标志(警37),标志至非机动车干扰点的距离按表1.2.1选取。

2.3.3.4 受牲畜干扰

当前方路段经常有牲畜横穿、出没时,在牲畜活动干扰点前应设置“注意牲畜”警告标志(警20),标志至干扰点的距离按表1.2.1选取。

2.3.3.5 路上有障碍物

当前方路段有交通岛、中央隔离带等障碍物时,根据障碍物的位置,在障碍物前应设置相应的“注意障碍物”警告标志(警40),标志至接近障碍物标线端头的距离为100米或50米,一级公路取100米,二级及二级以下各级公路路段取50米。

在障碍物前应设置限速标志和禁止超车标志,可与“注意障碍物”警告标志分开设置或结合设置。一级公路路段,在接近障碍物前应按20公里/小时的级差设置限速标志,在障碍物结束处应解除限速和禁止超车。

2.3.3.6 路上施工

当前方路段为施工路段时,在施工路段前应设置临时性“施工”警告标志(警41),标志至施工路段的距离按表1.2.1选取。

在施工路段前应设置限速标志。一级公路路段,在施工路段前应按20公里/小时的级差设置限速标志,在施工路段结束处应解除限速。

2.3.3.7 通过检查站

当公路前方设立检查站,需要车辆停车接受检查时,应在检查站前设置“停车检查”禁令标志(禁39),标志至检查站的距离应按表1.2.1选取。

在检查站前应设置限速标志。一级公路路段,在检查站前应按20公里/小时的级差设置限速标志,在通过检查站后应解除限速。

73

图2.3.1 经过学校路段交通标志设置

74

2.3.3.8 通过收费站

当公路前方设立了收费站,需要车辆停车交费时,在收费站前应设置“收费站”标志(路42)。对于一级公路,在收费站前1公里、500米及200米处加设“收费站”预告标志(路41),对于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在收费站前500米、200米处加设“收费站”预告标志(路41)。

在收费站前应设置限速标志。一级公路路段,在收费站前应按20公里/小时的级差设置限速标志,在通过收费站后应解除限速。

75

3 公路交通标线设置 3.1 路段 3.1.1 一级公路 3.1.1.1 中央分隔带边缘 在距分隔带边缘0.5m或0.75m处应设置车行道边缘线,当设计速度为100km/h(含)以上时,取0.75m,并在车行道边缘线外侧布设突起路标。如图3.1.1所示。 车行道边缘线为白色实线,线宽15cm或20cm,可根据具体情况设为振动性标线(突起断面涂料或突起断面成型标带)。突起路标为白色,布设间隔为6~15m。 单位为厘米 中央分隔带600~150050(75)15(20)突起路标车道边缘线土路肩硬路肩 图3.1.1 3.1.1.2 车行道内 (1)同向车行道间应设置车行道分界线,如图3.1.2所示。车行道分界线为白色虚线,划6m,空9m,线宽15cm或20cm。 76 单位为厘米 中央分隔带车行道分界线土路肩硬路肩15(20)600900 图3.1.2 (2)当经过桥梁(长度<300m)、隧道(长度<500m)、弯道、下坡道等路段,且交通量很大时,同向车行道间应设置禁止变换车道线,如图3.1.3所示。 禁止变换车道线为白色实线,线宽15cm或20cm,可根据具体情况设为振动性标线(突起断面涂料或突起断面成型标带)。 单位为厘米 中央分隔带禁止变换车道线土路肩硬路肩(1520) 图3.1.3 当仅允许一侧车行道的车辆变换车道时,在允许车辆变换车道的车行道内增设虚线,与禁止变换车道线的间隔为15cm,虚线线宽15或20cm,划6m,空9m,如图3.1.4所示。 77 单位为厘米

允许该车行道变换车道中央分隔带600090土路肩1515(20)硬路肩

图3.1.4 当桥梁长度>300m时(或隧道长度>500),在距桥梁两端100m(隧道两端

200m)范围内同向车行道间应设置禁止变换车道线,中间范围内设置车行道分界线。如图3.1.5所示。

100m100m桥梁端头禁止变换车道线车行道边界线

图3.1.5

(3)当路段较长时,在车行道内应重复设置速度限制标记,来限制车辆的

行驶速度,各组限速标记间隔为10~15km。

左侧车行道内设置最高、最低速度限制标记,右侧车行道内设置最高速度限制标记。字高为6m,宽1.5m。限速值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如图3.1.6所示。

78

6 m1.5m

图3.1.6

(4)在收费广场入口、出口匝道、道口检查站受检处以及弯道、急下坡等

需要减速慢行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应设置减速标线。

减速标线为白色反光虚线,可根据具体情况设为振动性标线(突起断面涂料或突起断面成型标带)。根据设置位置的不同,可设置单虚线、双虚线和三虚线,垂直于行车方向设置。减速标线的具体尺寸如图3.1.7所示。

单位为厘米

图3.1.7

收费广场或进口道检查站前,按车辆驶过各道标线间隔时间大致相等(减速

度约1.8m/s2)的原则。第一道减速标线设置于距停车收费或道口停车受检处50m,第二道减速标线及其余标线设置间距按表3.1.1选取;如果需要设置第十一道、第十二道…减速线时,则按32m设置间距重复设置三虚线。如图3.1.8所示。

表3.1.1 减速标线设置间隔

减速标线(道路)

第一道

第二道 L2=9 1

第三道

第四道

第五道

第六道

第七道

第八道

第九道

第道

十 第

十 一 道

间隔(m) L1=5 虚线数

1

L3=13 L4=17 L5=20 L6=23 L7=26 L8=38 L9=30 L10=32 L11=32 2

2

2

2

3

3

3

3

3

79

图3.1.8

3.1.1.3 机动车道外侧

(1)在距硬路肩内侧边缘0.5m处应设置车行道边缘线。并在车行道边缘线

外侧布设突起路标。

车道边缘线为白色实线,线宽15cm或20cm,可根据具体情况设为振动性标线(突起断面涂料或突起断面成型标带)。突起路标为白色,布设间隔为6~15m。

当设有紧急停车带或沿线有开口时,在机动车需要跨越边缘线的地方应把边缘线设置为白色虚线,白色虚线划4(2)m,空6(4)m,当开口较小时,取低值,线宽15cm或20cm;同时在开口处应设置道口标注和减速垄。如图3.1.7所示。

6(4)m4(2)m白色虚线减速垄道口标注图3.1.9

(2)当前方为跨线桥或隧道时,在跨线桥的柱上或隧道洞口的壁面上应设置立面标记,如图3.1.10所示。

立面标记的颜色为黄黑相间的倾斜线条、斜线倾角为45°,线宽及其间距均为15cm,在设置时应把向下倾斜的一边朝向车行道。

80

单位为厘米

图3.1.10

3.1.2 超二级公路

3.1.2.1 一般路段 (1)道路中间应设置黄色中心黄色双实线,并在双实线中间布设反光突起路标,如图3.1.11所示。 中心黄色双实线线宽15cm,两标线的间隔为15~30cm。突起路标为黄色,布设间隔为6~15m。 单位为厘米 600~15001515~30中心黄色双实线突起路标土路肩硬路肩 图3.1.11 当仅允许单向车辆左转弯(或掉头)行驶时,在允许左转(或掉头)处应设置中心黄色虚实线,允许左转弯车行道的一侧为虚线,如图3.1.12所示;当允许双向车辆左转弯(或掉头)行驶时,在允许左转(或掉头)处应设置中心黄色双虚线,如图3.1.13所示。 线宽15cm,两标线间隔15~30cm,虚线划2m,空4m。 81 单位为厘米

15~3020040015土路肩硬路肩中心黄色虚实线

图3.1.12

单位为厘米

15~3020040015土路肩硬路肩中心黄色双虚线

图3.1.13

(2)同向行驶的车行道间应设置车行道分界线,如图3.1.14所示。车行道分界线划2m,空4m,线宽15cm或20cm。

82

单位为厘米

40020015土路肩硬路肩车行道分界线

图3.1.14

(3)距机非分隔带或硬路肩内侧边缘0.5m处应设置车行道边缘线,并在车行道边缘线外侧布设白色突起路标。

当沿线有开口时,在机动车需要跨越边缘线的地方应把边缘线设置为白色虚线,白色虚线划4(2)m,空6(4)m,当开口较小时,取低值,线宽15cm或20cm;同时在开口处(有机非分隔带时,在隔离带开口处)应设置道口标注和减速垄,如图3.1.15所示。 单位为厘米

道口标注减速垄400(200)600(400)突起路标车行道边缘线土路肩硬路肩15(20)50

图3.1.15

(4)当路段较长时,车行道内应重复设置速度限制标记。速度限制标记可参照3.1.1.2中(3)的规定进行设置。

(5)当行人有横过道路的需要时,在行人集中穿越道路的地点应设置人行横道线,在人行横道前应设置停止线,同时在停止线前应设置禁止变换车道线,并在车行道上设置人行横道预告标示,如图3.1.16所示。

83

单位为厘米

图3.1.16

人行横道的最小宽度为3m,并可根据行人数量以1m为一级加宽。人行横道线一般与道路中心线垂直,特殊情况下,其与中心线夹角不宜小于60度(或大于120度),其条纹应与道路中心线平行;线宽40cm或45cm,间隔60cm。人行横道线的尺寸如图3.1.17所示。

单位为厘米

图3.1.17

停止线为白色实线,距人行横道1~3m,线宽为20cm。

禁止变换车道线为白色实线,宽15cm,长30~50m,交通量大时取高值。 人行横道预告标示为白色菱形图案,一般为两组,第一组距人行横道30~50m,第二组距第一组10~20m。人行横道预告标示的尺寸如图3.1.18所示。

单位为厘米

图3.1.18

3.1.2.2 急弯路段

(1)从弯道起点前50m处至弯道终点后50m处之间的同向车行道间应设置禁止变换车道线,可根据具体情况设为振动性标线(突起断面涂料或突起断面成型标带)。如图3.1.19所示。

84

禁止变换车道线土路肩硬路肩50m弯道起终点50m 图3.1.19 (2)当弯道路段车辆易发生对向碰撞事故时,在弯道应设置“鱼肚形”导向标线,同时在“鱼肚形”导向标线设置黄色反光突起路标。 “鱼肚形”导向标线为黄色平行粗实线,线宽45cm线,斜纹间隔100cm,倾斜角度为45°。“鱼肚形”最宽处的宽度应不小于1.5m,起终点与弯道起终点一致,如图3.1.20所示。“鱼肚形”导向标线可根据具体情况设为振动性标线(突起断面涂料或突起断面成型标带)。 鱼肚形\"标线土路肩硬路肩反光突起路标弯道起终点≥ 图3.1.20

85

(3)在弯道起点前,应设置六道减速标线,减速标线的尺寸参照3.1.1.3中(5)的规定。第一道减速标线设置于距弯道起点15m。第二道减速标线及其余标线设置间距按表3.1.2选取。具体设置如图3.1.21所示。减速标线可根据具体情况设为振动性标线(突起断面涂料或突起断面成型标带)。 表3.1.2 减速标线设置间隔 减速标线 (道路) 间隔二级以上公路 (m) 虚线数 第一道 —— 第二道 L1=5 第三道 L2=10 第四道 L3=15 第五道 L4=20 第六道 L5=25 1 1 2 2 3 3 硬路肩土路肩减速标线L2L115m弯道起终点L5L4L3 图3.1.21 3.1.2.3 陡坡路段 (1)下陡坡路段及上陡坡路段从距坡顶75~110m至坡顶区间,同向车行道间应设置禁止变换车道线,可根据具体情况设为振动性标线(突起断面涂料或突起断面成型标带),如图3.1.22所示。 86 坡顶坡脚

禁止变换车道线土路肩硬路肩75~110m

图3.1.22

(2)当路段为较长平坡接下坡路段时,在下坡路段起点前应设置六道减速标线。第一道减速标线设置于距下坡路段起点15m。减速标线的尺寸和设置参照3.1.2.2中(3)的规定。具体设置如图3.1.23所示。减速标线可根据具体情况设为振动性标线(突起断面涂料或突起断面成型标带)。

87

下坡路段起点减速标线L5L4L4L2L115m土路肩硬路肩 图3.1.23 3.1.2.4 路中或近旁有高出路面的障碍物 (1)当道路中间有障碍物时,近障碍物的道路标线应按图3.1.24进行设置,并应沿标线边缘设置突起路标,下同。 单位为厘米 图3.1.24 当同向车行道间有障碍物时,近障碍物的道路标线应按图3.1.25进行设置。 88

单位为厘米

图3.1.25

图中近障碍物标线宽度与障碍物所在位置的中心线或车行道分界线宽度一致。标线的倾斜线宽20cm,斜纹间隔30cm。在靠近障碍物处应留有不小于30cm的侧向余宽。

图中d=20m,近障碍物渐变段的长度L由等式(a)确定。 渐变段的长度:

L=V2W/155 (V≤60km/h) (a)

式中:L=0.625VW (V>60km/h L——渐变段的长度,m; V——行车速度,km/h; W——缩减之宽度,m。

(2)当障碍物为中央分隔墩时,在隔离墩墙面上应设置立面标记,立面标记应设成导向标的形式,如图3.1.26所示。

图3.1.26

(3)当路段途经隧道时,在隧道洞口的壁面上应设置立面标记。立面标记应参照3.1.1.4中(2)的规定进行设置。

隧道内应参照3.1.1.2中(2)的规定设置禁止变换车道线。

89

3.1.2.5 窄路(桥)路段

当前面路段的宽度缩减或车道数减少时,道路标线应按图3.1.27、图3.1.28进行设置。

图3.1.27

图3.1.28

(1)路段变化处应设置车行道渐变段标线。

(2)标线颜色应与其相连标线颜色一致,折点处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圆曲线接顺。

(3)渐变段标线为实线,在渐变段处可设置斑马线过渡,斑马线线宽40~45cm,间隔100cm,倾斜角度为45°

(4)缩减车道内应设倾斜度为30°的导向箭头。 (5)渐变段标线与中心线或边缘线连接时,渐变段标线两端应设延长实线,长度d为20m。

(6)图中渐变段长度L由等式(a)确定,D为安全停车视距。

3.1.2.6 与铁道平交

(1)当前方为有人看守的铁路平交道口时,应在距铁道平交道口3~5m处设置停止线,并在停止线后设置禁止变换车道线。

停止线为白色实线,线宽30cm。

禁止变换车道线为白色单实线,宽15cm,长30~50m。

(2)当前方为无人看守的铁路平交道口时,道路标线应按图3.1.29进行设置。

图中线条及文字规定如下:

90

a)交叉线,白色反光,线宽40cm,纵向长600cm,交角37度。 b)[铁路]标子,白色反光,标写于交叉线的左右部位。

c)横向虚线,白色反光,线宽40cm,线段长60cm,间隔60cm。 d)禁止超车线,黄色反光,线宽10cm。 e)停止线,白色反光,线宽30cm。

图3.1.29

91

单位为厘米

3.1.3 二级、二级以下公路

3.1.3.1 一般路段

(1)道路中间应设置黄色中心虚线,如图3.1.30..所示。 中心黄色虚线划4m,空6m,线宽15cm。

单位为厘米

图3.1.30

(2)当路面宽度足以把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分开设置时,在机动车道外侧应设置车行道边缘线。

车行道边缘线为白色实线,线宽15cm或20cm。当路段沿线有开口时,在机动车需要跨越边缘线的地方应把边缘线设置为白色虚线,白色虚线划4(2)m,空6(4)m,,开口较小时,取低值,线宽15cm或20cm;同时在开口处设置道口标注和减速垄,如图3.1.31所示。 6(4)m4(2)m土路肩道口标注减速垄车道边缘线15(20)cm 图3.1.31 (3)当行人有横过道路的需要时,在行人集中穿越道路的地点应设置人行横道线,在人行横道前应设置停止线,停车线前应设置禁止超车线,并在车行道上设置人行横道预告标示,如图3.1.32所示。 禁止超车线为中心黄色实线,线宽15cm,长30~50cm,交通量大时取高值。 土路肩20~30cm30~50m10~20m1~3m 图3.1.32 92 3.1.3.2 急弯路段

(1)从弯道起点前50m处至弯道终点后50m处之间的路面设置禁止超车线,可根据具体情况设为振动性标线(突起断面涂料或突起断面成型标带),如图3.1.33所示。 禁止超车线土路肩m5050m弯道起终点 图3.1.33 (2)当弯道路段车辆易发生对向碰撞事故时,在弯道应设置“鱼肚形”导向标线,参照3.1.2.2中(2)的规定进行设置,如图3.1.34所示。 \"鱼肚形\"导向标线禁止超车线土路肩m5050m弯道起终点 图3.1.34 (3)在弯道起点前,应设置三道或六道减速标线,二级公路设置六道。减速标线参照3.1.2.2中(3)的规定进行设置。二级以下公路减速标线设置间距按表3.1.3选取,如图3.1.35所示。 表3.1.3 减速标线设置间隔 减速标线 (道路) 间隔二级以下公路 (m) 虚线数 第一道 —— 1 第二道 L1=10 2 第三道 L2=20 3 第四道 —— —— 第五道 —— —— 第六道 —— —— 93 禁止超车线减速标线弯道起终点L1L215m 图3.1.35 3.1.3.3 陡坡路段 (1)从距坡顶200m处至坡脚的坡道中间应设置中心黄色虚实线,下坡一侧为实线,禁止下坡车辆超车;从距坡顶200m处至坡顶的坡道中间应设置禁止超车线。禁止超车线可根据具体情况设为振动性标线(突起断面涂料或突起断面成型标带),如图3.1.36所示。 坡顶坡脚200m中心黄色虚实线土路肩禁止超车线 图3.1.36 94 (2)当路段为较长平坡接下坡路段时,在下坡路段起点前应设置三道或六道减速标线,二级公路设置六道。减速标线参照3.1.2.3中(2)的规定进行设置。二级以下公路减速标线设置如图3.1.37所示。 下坡路段起点L2L115m土路肩 图3.1.37 3.1.3.4 路中或近旁有高出路面的障碍物 (1)当车行道中有障碍物时,近障碍物的道路标线应按图3.1.38进行设置,标线尺寸可参照3.1.2.4中(1)的规定。 土路肩障碍物L30cmd30cm 图3.1.38 图中d=20m,近障碍物渐变段的长度L由等式(a)确定。 (2)当障碍物为中央分隔墩时,道路标线应参照3.1.2.4中(2)的规定进行设置。 (3)当路段途经隧道时,应参照3.1.1.4中(2)的规定进行设置立面标记,隧道内道路中间应设置禁止超车线,可根据具体情况设为振动性标线(突起断面涂料或突起断面成型标带)。 95 3.1.3.5 窄路(桥)路段 当前面路段的宽度缩减或车道数减少时,道路标线可参照3.1.2.5中(1)(2)、、(3)、(5)、(6)的规定进行设置,如图3.1.39所示。 土路肩D/4DL图3.1.39 d 3.1.3.6 与铁路平交 (1)当前方为有人看守的铁路平交道口时,应在距铁道平交道口3~5m处设置停止线,并在停止线后设置禁止超车线。 停止线为白色实线,线宽30cm。 禁止超车线为中心黄色单实线,宽15cm,长30~50m,交通量大时取高值。 (2)当前方为无人看守的铁路平交道口时,道路标线应参照3.1.2.6中(2)的规定进行设置。

96

3.2 平面交叉口 3.2.1 一级公路与一级公路交叉 3.2.1.1 进口道 车行道边缘线渐变段Lt导向车道线禁止掉头标记突起路标导向箭头5~10m50~100m停止线3~5m1~2m50~100m 图3.2.1 (1)中央隔离带内侧、机动车道外侧均应设置车行道边缘线,并在车行道边缘线外侧设置突起路标。 97 (2)在距横向道路1~2m处应设置停止线。

(3)停车线后,车行道间应设置导向车道线。导向车道线长50~100m,交通量大时取高值。

导向车道线为白色实线,线宽15cm。 (4)当进口道增设车行道时,应设置渐变段,渐变段长度Lt由下列等式(b)确定。

Lt=VB/3 (b) 式中:Lt——渐变段长度,m;

V——进口道行车速度,km/h; B——附加车道长度,m。 当切除中央分隔带增设车行道时,中央隔离带内侧可不设车行道边缘线和突起路标。

(5)当增设左转弯专用车道(掉头车道)后,直行车辆易误驶入左转弯专用车道(掉头车道)时,在渐变段区域应设置“鱼肚形”导向标线,如图3.2.2所示。

“鱼肚形”导向标线最宽处的宽度应不小于1.5m,使直行车辆不易驶入左转弯专用车道(掉头车道),且不得影响直行车辆行驶轨迹。起终点应与渐变段起终点一致。

“鱼肚形”导向标线为白色平行粗实线,线宽45cm,斜纹间隔100cm,倾斜角度为45°。

≥1.5m\"鱼肚形\"导向标线

图3.2.2

(6)车行道内应设置导向箭头,标明各车道的行驶方向。导向箭头应不少于三组。第一组距停车线3~5m,第二组在导向车道线的末尾,第三组距第二组距离等于导向车道的长度。当有渐变段时,第三组箭头在渐变段起点处。当交通量较大时,应增设导向箭头,其后各组导向箭头应按导向车道的长度等距离依次设置。导向箭头长6m。

当路口禁止掉头时,应在最左侧的车行道内设置禁止掉头标记。标记为黄色,距导向箭头末端5~10m。禁止掉头标记的尺寸如图3.2.3所示。

单位为厘米

图3.2.3

98

(7)专用车行道内在导向箭头后可设置路面文字标记,指示车行道通往的地点。 路面文字标记为白色,字高6m,字宽1m,间隔0.5m,竖向排列,第一个文字标记距导向箭头末端5~10m,如图3.2.4所示。 天贵织龙阳金地点指示5~10m 图3.2.4 3.2.1.2 出口道 突起路标车行道边缘线车行道分界线速度限制标记5~20m 图3.2.5 99 (1)中央隔离带内侧、机动车道外侧应设置车行道边缘线,并在车行道边缘线外侧设置突起路标。 (2)车行道间应设置车行道分界线。 (3)在车行道内距停车线延长线5~20m处应设置速度限制标记。速度限制标记可参照3.1.1.2中(3)的规定进行设置。 3.2.1.3 交叉口内 左弯待转区直行导向线左转导向线左弯待转区V型导流线 图3.2.6 (1)交叉口内应设置左转弯导向线,当直行、右转弯车辆轨迹不畅时,也应设置直行、右转弯导向线。 导向线为虚线,线宽15cm,划1m,空1m。 (2)当设有左转弯专用车道时,可设置左弯待转区域。左弯待转区域设在左转弯专用车道的前端,伸入交叉口内,但不得妨碍对向直行车辆的正常通行。 左弯待转区线为两条平行并略带弧形的白色虚线,线宽15cm,划50cm,空50cm,其前端应划停止线。在待转区内需漆划白色“左弯待转区”文字,字宽100cm,字高150cm,字间距50cm,如图3.2.7所示。 100

单位为厘米

图3.2.7

(3)交叉口内车辆轨迹不涉及的区域应设置导流线。导流线的标线形式可

分为单实线、V型线和斜纹线三种,应根据地形和交通流量、流量状况进行设计。

导流线颜色为白色,外围线宽20cm,里面线宽45cm,间隔100cm,倾斜角为45°。

3.2.2 一级公路与超二级公路交叉

3.2.2.1 一级公路 (1) 人行横道

i 一般设置

在距横向道路2~3m处应设置人行横道线,并在中央分隔带处的人行横道上设置安全岛。安全岛宽度应不小于1.5m,并保留端部1~2m的分隔带,如图3.2.8所示。

101

安全岛≥1.5m1~2m3~4m人行横道线 图3.2.8 当交叉口采取环岛控制时,人行横道线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后退,如图3.2.9所示。 安全岛车行道分界线导向箭头导流线人行横道线车行道边缘线减速让行标线 图3.2.9 ii 错位设置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错位设置行人横岛线:安全岛面积不能满足等候信号放行的行人;中央分隔带端头有桥墩遮挡驾驶员视线。 人行横道线错位设置时,进口道人行横道线距横向道路2~3m,出口道人行横道线后置,后退距离视安全岛满足行人等待或满足驾驶员视距而定。 人行横道错位设置示例如图3.2.10所示。 102 安全岛1~2m3~4m错位人行横道线

图3.2.10

(2) 进口道

A) 在人行横道线后1~3m处应设置停止线。

B) 当交叉口采取环岛控制时,进口道应设置减速让行标线,同时应配套设置减速让行标志。减速让行线为两条平行的白色虚线和一个白色倒三角形符号;减速让行线的线宽为20cm,间隔20cm,倒三角形底宽120cm,高300cm,如图3.2.11所示。

单位为厘米

150~30020206020200~250

图3.2.11

C) 其他标线应参照3.2.1.1中(1)、(3)、(4)、(5)、(6)、(7)的规定进行设置。

103

(3) 出口道 道路标线应参照3.2.1.2的规定进行设置。

3.2.2.2 超二级公路 (1) 人行横道 在距横向道路1~2m处应设置人行横道线,如图3.2.12所示。 人行横道线1~2m

图3.2.12

当交叉口采用环岛控制时,人行横道线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后退,如图3.2.9所示。

104

(2) 进口道

中心黄色双实线50~80m\"鱼肚形\"导向标线车行道边缘线渐变段 Lt50~80m50cm1~3m3~5m≥1.5m导向车道线突起路标导向箭头停止线

图3.2.13

A)道路中间应设置中心黄色双实线,并在双实线中间布设黄色反光突起路标。

B)在距机非分隔带或硬路肩内侧边缘0.5m处应设置车行道边缘线。并在车行道边缘线外侧布设白色突起路标。

C)在距人行横道线1~3m处应设置停止线。

D)停车线后,车行道间应设置导向车道线。导向车道线长50~80m,交通量大时取高值。

105

E)当进口道增设车行道时,应设置渐变段,渐变段的长度Lt由等式(b)确定。

F)当增设左转弯专用车道(掉头车道)后,直行车辆易误驶入左转弯专用车道(掉头车道)时,应在渐变段区域设置“鱼肚形”导向标线,并在导向标线内设置黄色反光突起路标。 “鱼肚形”导向标线为白色平行粗实线。“鱼肚形”导向标线参照3.2.1.1中(5)的规定进行设置。

G)车行道内应设置导向箭头,标明各车道的行驶方向。导向箭头应不少于三组。导向箭头参照3.2.1.1中(6)的规定进行设置。

H)专用车行道内在导向箭头后可设置路面文字标记,指示车行道通往的地点。路面文字标记参照3.2.1.1中(7)的规定进行设置。 I)当交叉口采用环岛控制时,车行道内应参照3.2.2.1(2)中(B)的规定设置减速让行线。

J)当交叉口采用“停车让行”标志控制时,在行人横道线后1~3m处应设置停车让行线。停车让行线为两条平行的白色实线和一个白色“停”字,标线宽度为20cm,间隔20cm,“停”字宽100cm,高250cm,如图3.2.14所示。

单位为厘米

停车让行线200~250150~300100 图3.2.14

106

2020250(3) 出口道

中心黄色双实线

突起路标车行道边缘线车行道分界线速度限制标记

50cm50cm1~3m5~20m3~5m

图3.2.15

A)在距机非分隔带或硬路肩内侧边缘0.5m处应设置车行道边缘线,并在车行道边缘线外侧布设白色突起路标。

B)车行道间应设置车行道分界线。

C)在车行道内距停车线延长线5~20m处应设置速度限制标记。速度限制标记应参照3.1.1.2中(3)的规定进行设置。

107

3.2.2.3 交叉口内 左转弯导向线V型导流线左弯待转区左弯待转区8080右转弯导向线直行导向线 图3.2.16 (1)交叉口内应设置从超二级公路左转进入一级公路的左转弯导向线。当直行、右转弯车辆轨迹不畅时,也应设置相应的直行、右转弯导向线。 (2)当交叉口采用环岛控制时,道路标线应按图3.2.9进行设置。 环岛外侧应设置车行道边缘线,边缘线距环岛边缘50~100cm。 交叉口内在进出口道处应设置导流线或渠化岛,以规范车辆进出交叉口的行驶轨迹。 车行道间应设置车行道分界线,车行道内根据需要可设置导向箭头。 (3)其他标线应参照3.2.1.3中(2)、(3)的规定进行设置。 3.2.3 一级公路与二级、二级以下公路交叉 3.2.3.1 一级公路 (1) 人行横道 i 一般设置 应在距横向道路3~4m处设置人行横道, 人行横道应参照3.2.2.1(1)中i的规定进行设置。 108 ii 错位设置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错位设置行人横岛线:安全岛面积不能满足等候信号放行的行人;中央分隔带端头有桥墩遮挡驾驶员视线。 人行横道线错位设置时,进口道人行横道线距横向道路3~4m,出口道人行横道线后置,后退距离视安全岛满足行人等待、或满足驾驶员视距而定。 (2) 进口道 A)在人行横道线后1~3m处应设置停止线。 B) 当交叉口采取环岛控制时,车行道内应参照3.2.2.1(2)中(B)的规定设置减速让行标线,如图3.2.17所示。 人行横道线车行道边缘线导流线导向箭头车行道分界线减速让行标线 图3.2.17 C)其他标线应参照3.2.1.1中(1)、(3)、(4)、(5)、(6)、(7)的规定进行设置。 (3) 出口道 道路标线应参照3.2.1.2的规定进行设置。 109 3.2.3.2 二级、二级以下公路 (1) 人行横道 在距横向道路1~2m处应设置人行横道线,人行横道线宽度视横过道路的行人流量而定,如图3.2.18所示。 70人行横道线1~2m

图3.2.18

当交叉口采取环岛控制时,人行横道线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后退,如图3.2.17所示。

110

(2) 进口道 禁止超车线车行道边缘线导向车道线导向箭头30~50m停止线3~5m1~3m渐变段Lt 图3.2.19 A)当交叉口采用信号灯控制时,在人行横道线后1~3m处应设置停止线。 B)当交叉口采用“停车让行”标志控制时, 可参照3.2.2.2(2)中(J)的规定设置停车让行标线。 C)停止线(停车让行线)后,在对向车行道间应设置禁止超车线,禁止超车线为中心黄色单实线,长度为30~50m,交通量大时取高值。 D)当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分开设置时,在机动车道外侧应设置车行道边缘线。 E)当进口道增设车道时,应设置渐变段,渐变段的长度由等式(b)确定。 同时在车行道间应设置导向车道线,长度为30~50m,交通量大时取高值;并在车行道内设置二组导向箭头,第一组距停车线3~5m,第二组在导向车道线的末尾。 导向箭头长3m或6m,二级公路取6m。 F)当交叉口采用环岛控制时,车行道内应参照3.2.2.1(2)中(B)的规定设置减速让行标线,如图3.2.17所示。 111 (3) 出口道

车行道边缘线最高速度限速标记

705~20m

图3.2.20

A)当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分开设置时,应在机动车道外侧设置车行道边缘线。

B)当车行道对车辆最高行驶速度有限制时,在车行道内距停车线延长线5~20m处应设置最高速度限速标记。

最高速度限速标记为数字,颜色为黄色,字高为3m或5m(二级公路取5m),宽1m,限速数值可根据实际需要具体确定。

112

3.2.3.3 交叉口内 (1)交叉口内应设置从二级、二级以下公路左转进入一级公路的左转弯导向线。当直行、右转弯车辆轨迹不畅时,也应设置直行、右转弯导向线。如图3.2.21所示。 直行导向线左转弯导向线 图3.2.21 (2)当交叉口采用环岛控制时,道路交通标线参照3.2.2.3中(2)的规定进行设置,如图3.2.17所示。 (3)其他标线应参照3.2.1.3中(2)、(3)的规定进行设置。 3.2.4 超二级公路相互交叉 3.2.4.1 人行横道 在距横向道路2~3m处应设置人行横道线,人行横道线宽度视横过道路的行人流量而定,如图3.2.22所示。 人行横道线2~3m 图3.2.22 113 当交叉口采取环岛控制时,人行横道线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后退,如图3.2.23所示。 车行道边缘线车行道分界线减速让行标线0.5~1m导向箭头导流线 图3.2.23 3.2.4.2 进口道 道路标线应参照3.2.2.2中(2)的规定进行设置。 3.2.4.3 出口道 道路标线应参照3.2.2.2中(3)的规定进行设置。 3.2.4.4 交叉口内

(1)当车辆行驶轨迹不畅时,应设置相应的左转弯、直行、右转弯导向线。 (2)其他标线应参照其他标线应参照3.2.1.3中(2)、(3)的规定进行设置。

114

3.2.5 超二级公路与二级、二级以下公路交叉

3.2.5.1 超二级公路 (1) 人行横道

在距横向道路3~4m处应设置人行横道线,人行横道线宽度视横过道路的行人流量而定。

当交叉口采取环岛控制时,人行横道线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后退。

(2) 进口道

道路标线应参照3.2.2.2中(2)的规定进行设置。

(3) 出口道

道路标线应参照3.2.2.2中(3)的规定进行设置。

3.2.5.2 二级、二级以下公路 (1) 人行横道

在距横向道路2~3m处应设置人行横道线,人行横道线宽度视横过道路的行人流量而定。

当交叉口采取环岛控制时,人行横道线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后退。

(2) 进口道

A)当交叉口采用“减速让行”标志控制时,在人行横道线后1~3m处应设置减速让行标线。减速让行标线可参照3.2.2.1(2)中(B)的规定进行设置。

B)从停止线、或停车让行线、或减速让行线往后应设置禁止超车线,禁止超车线为中心黄色单实线,长度为30~50m,交通量大时取高值。

C)其他标线应参照3.2.3.2(2)中A)、B)、D)、E)、F)的规定进行设置。

115

(3) 出口道

道路标线应参照3.2.3.2中(3)的规定进行设置。

3.2.5.3 交叉口内

道路标线可参照3.2.4.4的规定进行设置。

3.2.6 二级、二级以下公路相互交叉

3.2.6.1 人行横道

在距横向道路3~4m处应设置人行横道线,人行横道线宽度视横过道路的行人流量而定。 当交叉口采取环岛控制时,人行横道线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后退,如图3.2.24所示。 车行道分界线车行道边缘线减速让行标线车行道分界线导向箭头人行横道线 图3.2.24 116 3.2.6.2 进口道

道路标线应参照3.2.3.2中(2)的规定进行设置。

3.2.6.3 出口道

道路标线应参照3.2.3.2中(3)的规定进行设置。

3.2.6.4 交叉口内

道路标线可参照3.2.4.4的规定进行设置。

117

4 高速公路交通标志设置

4.1 高速公路入口标志设置

在进入高速公路前一定范围内的道路交叉口应设置高速公路“入口预告标志”。

当进入高速公路前的道路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时,高速公路“入口预告标志”应提前6公里或二个交叉口设置;当进入高速公路前的道路为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城市次干道时,高速公路“入口预告标志”应提前二个交叉口设置。

在高速公路入口处设置高速公路“入口”标志。 标志设置参见图4.1.1。

4.2 高速公路起点和驶入匝道标志设置 4.2.1 高速公路起点标志设置

当高速公路入口为按行政规定或技术标准确定的高速公路起点时,应设置高速公路起点标志,参见图4.1.1。

在进入高速公路500米处设置车道限速标志;在1公里处设置距离确认标志,并配合设置距离确认标线,参见图4.2.1。

4.2.2 高速公路领卡处标志设置

在距领卡站2公里、1公里、500米处设置“停车领卡预告”标志,同时设置以20公里/小时为级差的递减限速标志,参见图4.2.1。

当高速公路入口设有领卡站时,在领卡站前200、100米处设置“停车领卡预告”标志,在领卡站过道上,应设置“请系安全带”提示标志。

进入领卡站后,当高速公路入口为按行政规定或技术标准确定的高速公路起点时,应设置高速公路起点标志;500米处设置车道限速标志;在1公里处设置距离确认标志,并配合设置距离确认标线;在1.5公里处设置“下一个出口距离标志”,参见图4.2.2。

118

12010080沪 宁 高 速沪 宁 高 速沪 宁 高 速上 海南 京沪 宁 高 速0图4.1.1 119

入 口上 海沪 宁 高 速南 京 20500km1km2km12010080沪 宁 高 速图4.2.1 120

12010080沪 宁 高 速图4.2.2

121

4.2.3 高速公路驶入匝道标志设置

进入领卡站后,当有分方向匝道时,在匝道三角地带端部设置行驶方向标志;在匝道入口右侧设置限速标志;当匝道为弯道时,应设置线形诱导标志;在匝道出口与主线合流处三角地带端部应设置“合流”标志;在匝道出口加速车道起点处应设置高速公路“入口”标志;在加速车道结束处应设置车道限速标志;在1公里处应设置距离确认标志,并配合设置距离确认标线;在1.5公里处设置“下一个出口距离标志”,参见图4.2.3。

122

收费站100m减速收费站200m减速 图4.2.3

123

500 1 2 4.3 高速公路路段标志设置 4.3.1 爬坡车道标志设置

当路段上有爬坡车道时,在爬坡车道起点位置应设置爬坡车道标志(路51b)。当爬坡车道长度大于1公里时,在中间每间隔500米处应重复设置爬坡车道标志(路51c)。在爬坡车道起点前100米处应设置爬坡车道预告标志(路51a),在爬坡车道结束位置应设置爬坡车道结束标志(路51d),参见图4.3.1。

4.3.2 地点距离标志设置

当高速公路二个出入口或互通式立交间距大于10公里时,在二个出入口之间适当位置可设置“地点距离标志”,参见图4.3.2。

图4.3.1

80 4.3.3 限速标志设置

当路段设计车速变化时,在变化段起点前500米应设置限速标志;当二个路段设计车速相差大于40公里/小时时,应设置以20公里/小时为级差的递减限速标志,参见图4.3.2,在适当位置解除限速。

南 京无 锡苏 州图4.3.2

124

4.3.4 监控设施标志设置

当路段上安装“雷达测速”、“违章监视”装置时,在安装路段前500米应设置“雷达测速”、“违章监视”提示标志,参见图4.3.2。

4.3.5 气候敏感地段标志设置

在因气象条件变化容易产生迷雾、路面结冰的路段前500米,应设置“雨雾冰雪 减速慢行”标志,并可配合设置可变限速标志,参见图4.3.2。

4.3.6 服务区(停车区)标志设置

在服务区或停车区前2公里、1公里、500米处设置服务区或停车区提示标志。在服务区或停车区前800米处设置“请勿疲劳驾驶”标志。在服务区入口处应设置限速标志。在服务区紧急电话旁应设置紧急电话标志。在服务区出口处应设置高速公路入口标志。在服务区出口渐变段结束处应设置车道速度标志,进入主线200米处应设置距离确认标志和标线。当服务区或停车区距离大于25公里时,在过服务区或停车区后应设置下一个服务区或停车区的地点和距离标志,参见图4.3.3。

4.4 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匝道标志设置

高速公路互通立交的匝道对主线(驶出道路)而言是驶出匝道,对于相交道路(驶入道路)而言是驶入匝道。

在互通立交前6公里、4公里处设置与本路相交的高速公路“出口预告标志”。

在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前3公里、2公里、1公里、500米处用门架式设置车道指路标志和出口预告标志。应在匝道起点处设置出口标志。当匝道设计车速与主线设计车速不同时,应在匝道起点设置限速标志。在匝道与主线相交的的三角地带端部处应设置分合流标志。当匝道为弯道时,应设置线形诱导标志,参见图4.4.1、图4.4.2。

125

图4.3.3

126

南 京无 锡 南 京无 锡 南 京无 锡 南 京无 锡 南 京无 锡 图4.4.1

127

图4.4.2

128

4.5 高速公路终点和驶出匝道标志设置 4.5.1 高速公路终点标志设置

当高速公路出口为按行政规定或技术标准确定的高速公路终点时,应设置高速公路终点标志。

在距离高速公路终点2公里、1公里、500米处应分别设置高速公路终点预告标志。在距离高速公路终点200米处应设置高速公路终点提示标志(路31),同时在高速公路终点处设置限速标志,限速值根据与高速公路连接道路等级确定,参见图4.5.1。 沪 宁 高 速沪 宁 高 速500m沪 宁 高 速1km沪 宁 高 速2km图4.5.1 129 4.5.2 高速公路收费站标志设置

当高速公路上设有主线收费站时,在距离收费站2公里、1公里、500米处应分别设置“收费站预告”标志,参见图4.5.2。

20收费站500m减速收 费 站1km收 费 站2km图4.5.2

当高速公路的终点位置和收费站位置很接近时,在距离终点或收费站2公里、1公里、500米处应分别设置“终点及收费预告”标志;在终点处分别设置高速公路终点标志和收费站标志,参见图4.5.3。 130

20沪 宁 高 速500沪 宁 高 速1沪 宁 高 速2图4.5.3

4.5.3 高速公路驶出匝道标志设置 在距离高速公路驶出匝道减速车道渐变段起点前3公里、2公里、1公里、500米处应分别设置“出口预告”标志,并可用门架式同时设置前方出口地点和距离预告标志。在距离高速公路驶出匝道减速车道渐变段起点前3公里与2公里之间,应设置下一个服务区或停车区地点和距离标志。

在高速公路驶出匝道三角地带端部匝道一侧应设置出口标志和分流诱导标。在驶出匝道起点应设置限速标志;驶出匝道为弯道时,应设置线形诱导标志。

当驶出匝道设有收费站时,在距离收费站前200米、100米处应设置“收费站”标志,参见图4.5.4。

131

收费站100m减速收费站200m减速 132

图4.5.4

500 1 2 4.6 其他安全设施标志设置 4.6.1 紧急电话标志

用于指示高速公路上紧急电话的位置。设在紧急电话的立柱上,或电话箱上。路44用于指示距出事点最近紧急电话的方向和距离,设在高速公路沿线各紧急电话之间相应位置。标志上指示距离可根据具体情况改变。

4.6.2 紧急停车带标志

用于指示紧急停车的位置,设在紧急停车带的前端。

4.6.3 道路交通信息标志

用于指示收听高速公路交通信息广播之频率和路段。路53a标志设置于有路侧广播路段的起点;路53b设于电台频道涵盖范围内的适当地点,如提供道路交通信息的路段很长,可在适当地点加设;路53c标志设置于路侧广播路段的终点。

133

附录 交通标志设置选用要点

标志 编号

标志名称

标志图案

功能及意义

设置地点

警1 十字交叉

警告车辆驾驶人设在十字交叉路口前适当谨慎驾驶,注意位置,标志至交叉口距离按横向来车相交。 表1.2.1选取。

警2 T型交叉

警告车辆驾驶人设在T型交叉路口前适当谨慎驾驶,注意位置,标志至交叉口距离按横向来车相交。 表1.2.1选取。

警3 T型交叉

警告车辆驾驶人设在T型交叉路口前适当谨慎驾驶,注意位置,标志至交叉口距离按横向来车相交。 表1.2.1选取。

警4 T型交叉

警告车辆驾驶人设在T型交叉路口前适当谨慎驾驶,注意位置,标志至交叉口距离按横向来车相交。 表1.2.1选取。

警5 Y型交叉

警告车辆驾驶人设在Y型交叉路口前适当谨慎驾驶,注意位置,标志至交叉口距离按横向来车相交。 表1.2.1选取。

警6 环型交叉

警告车辆驾驶人设在环岛交叉路口前适当谨慎驾驶,注意位置,标志至交叉口距离按横向来车相交。 表1.2.1选取。

警7 向左急弯路

警告车辆驾驶人设在计算行车速度小于前方为向左急弯60km/H,平曲线半径等于或路段,减速慢行。小于道路技术标准规定的一般最小半径,及停车视距小于规定的视距所要求的曲线起点的外面,标志至曲线起点的距离按表1.2.1选取。

1

警8 向右急弯路

警告车辆驾驶人设在计算行车速度小于前方为向右急弯60km/H,平曲线半径等于或路段,减速慢行。小于道路技术标准规定的一般最小半径,及停车视距小于规定的视距所要求的曲线起点的外面,标志至曲线起点的距离按表1.2.1选取。 警告车辆驾驶人设在计算行车速度小于前方为“S”型弯60km/H,两相邻反向平曲线道,减速慢行。 半径均小于或有一个半径

小于道路技术标准规定的一般最小半径,且圆曲线间的距离等于或小于规定的最短缓和曲线长度或超高缓和段长度的两反向曲线起点的外面,标志至反向曲线起点的距离按表1.2.1选取。 警告车辆驾驶人设在计算行车速度小于前方为连续弯60km/H,连续有三个或三个道,减速慢行。 以上小于道路技术标准规

定的一般最小半径的反向曲线,且各圆曲线间的距离等于或小于规定的最短缓和曲线长度或超高缓和段长度的连续弯路起点的外面,标志至反向曲线起点的距离按表1.2.1选取。 提醒车辆驾驶人设在坡度大于7%的纵坡的前方为上陡坡路坡脚以前,标志至坡脚按表段,小心驾驶。 1.2.1选取。

警9 反向弯路

警10 连续弯路

警11 上陡坡

警12 下陡坡

提醒车辆驾驶人设在坡度大于7%的纵坡的前方为下陡坡路坡顶以前,标志至坡顶距离段,小心驾驶。 按表1.2.1选取。

警13 两侧变窄

2

促使车辆驾驶人设在路面宽度两侧同时缩

注意前方车行道窄的路段以前,标志至路面或路面狭窄情缩窄起始点的距离按表况,遇有来车应1.2.1选取。 予减速避让。

警14 右侧变窄

促使车辆驾驶人设在路面宽度右侧缩窄,或注意前方车行道右侧车道数减少的路段以或路面右侧变窄前,标志至被警告点的距离情况,遇有来车按表1.2.1选取。 应予减速避让。

促使车辆驾驶人设在路面宽度左侧缩窄,或注意前方车行道左侧车道数减少的路段以或路面左侧变窄前,标志至被警告点的距离情况,遇有来车按表1.2.1选取。 应予减速避让。

警告车辆驾驶人设在桥面净宽较两端路面前方桥面宽度变宽度窄的桥梁以前,标志至窄,谨慎驾驶。 桥梁缩窄点的距离按表

1.2.1选取。

警15 左侧变窄

警16 窄桥

警17 双向交通

促使车辆驾驶人设在由双向分离行驶进入注意会车安全。 双向不分离行驶,或由单向

行驶进入双向行驶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促使车辆驾驶人设在行人密集,或不易被驾在遇到人行横道驶员发现的,或郊外道路上线时减速慢行,的人行横道线以前,标志至注意避让横道线人行横道线的距离按表上的行人。 1.2.1选取。 促使车辆驾驶人设在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减速慢行,注意等儿童经常出入的地点前,儿童。 标志至儿童集中点的距离

按表1.2.1选取。

促使车辆驾驶人设在公路上经常有牲畜活注意路段经常有动的路段,特别是视线不良牲畜横穿、出入,的路段前,标志至被牲畜活减速慢行。 动干扰点的距离按表1.2.1

选取。 促使车辆驾驶人设在驾驶员不易发现前方注意前方路段设为信号灯控制路口,或一般有信号灯。 不设信号灯地区的信号灯

路口,及高速公路或快速干道驶入一般道路的第一个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标志至路口的距离按表1.2.1选取。 警18 注意行人

警19 注意儿童

警20 注意牲畜

警21 注意信号灯

3

警22 注意落石

促使车辆驾驶人设在有落石危险的傍山路注意前方有落石段以前,标志至落石路段的危险,谨慎驾驶。距离按表1.2.1选取。

警23 注意横风

促使车辆驾驶人设在经常有很强的侧向风注意前方路段有的高架桥、垭口等路段以强劲的侧向风,前,标志至有侧向风路段的对车辆行驶的稳距离按表1.2.1选取。 定性有影响,小心驾驶。

促使车辆驾驶人设在路滑容易发生事故的谨慎驾驶,注意路段以前,标志至路面易滑路面状况。 点的距离按表1.2.1选取。

警24 易滑

警25 傍山险路

警26 堤坝路

促使车辆驾驶人设在傍山险路路段以前,标注意前方道路穿志至傍山险路路段按表越陡峭悬崖,崇1.2.1选取。 山峻岭,小心驾 驶。

促使车辆驾驶人设在沿水库、湖泊、河流等注意前方为堤坝堤坝路以前适当位置。 道路,谨慎驾驶。警27 村庄

促使车辆驾驶人设在紧靠村庄、集镇且视线注意前方有隐秘不良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而不易发现的村标志至村庄的距离按表庄,公路旁有村1.2.1选取。 民活动,小心驾驶。

促使车辆驾驶人设在隧道较长、视线不良、注意前方有不易照明不好的隧道口前,标志发现的隧道,小至隧道口的距离按表1.2.1心驾驶。 选取。

警28 隧道

警29 渡口

促使车辆驾驶人设在车辆渡口以前适当位注意前方为车辆置。 渡口,谨慎驾驶。 4

警30 驼峰桥

促使车辆驾驶人设在双向两车道公路上拱注意前方有拱度度较大,影响视距的驼峰桥很大的拱桥,谨以前适当位置,标志至驼峰慎驾驶。 桥距离按表1.2.1选取。 促使车辆驾驶人设在路面颠簸路段或桥头减速慢行,注意跳车较甚的危险点以前适避让路面鼓泡或当位置,标志至路面不平点坑洞等不平路的距离按表1.2.1选取。 段。

促使车辆驾驶人设在过水路段长度超过50m注意前方为过水或漫水桥路段以前,标志至路面(或过水过水路段(漫水桥)的距离桥),谨慎驾驶。按表1.2.1选取。

警告车辆驾驶人设在驾驶员不易发现的有注意前方为铁路人看守的铁路道口以前适道口,注意慢行当位置,标志至铁路道口的或及时停车。 距离按表1.2.1选取。

警告车辆驾驶人设在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注意前方为铁路以前适当位置,标志至铁路道口,注意慢行道口的距离按表1.2.1选取。 或及时停车。

警告车辆驾驶人设在有多股铁道与道路平注意前方为多股交的路口,应在铁路道口标铁道与道路交叉志上端配合设置该标志。 的路口。

表示距无人看守设在路面上没有漆划“近铁的铁路道口的距路平交道口标线”的无人看离。 守的铁路道口以前,一道、

二道、三道斜杆的标志分别距铁路道口50m、100m和150m。

警31 路面不平

警32 过水路面

警33

有人看守的铁路道口

警34

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

警35 叉形符号

警36 斜杆符号

5

促使车辆驾驶人设在经常有非机动车横穿、注意前方有非机出入的地点前,标志至非机动车横穿公路,动车干扰点的距离按表小心驾驶。 1.2.1选取。

告示前方道路为设在因线形、路面状况或其事故易发路段,他原因造成事故频发路段谨慎驾驶。 以前适当位置,标志至事故

易发点的距离按表1.2.1选取。 促使车辆驾驶人设在前方需要减速慢行才减速慢行。 能安全通过的路段以前适

当位置。

告示前方道路有设在道路障碍物、交通岛或障碍物,车辆应中央分隔带前适当位置。 按标志指示减速慢行。

警40

注意障碍物

警37 注意非机动车 警38 事故易发路段 警39 慢行

告示前方道路施设在施工路段以前适当位工,车辆应减速置。 慢行或绕道行驶。

促使车辆驾驶人设在以上警告标志不能包注意前方路段危括的其它危险路段以前,标险,谨慎驾驶。 志至危险路段的距离按表

1.2.1选取。

6

警41 施工

警42 注意危险

禁1 禁止通行

表示该路段禁止设在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一切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入口处前。 通行。

表示该路口禁止设在高速公路、高架道路及车辆驶入,但允其它需要禁止车辆驶入路许车辆驶出。 段的入口处前,或单行路的

出口处。

表示前方道路禁设在禁止机动车通行路段止各类机动车通的入口处前。 行。

禁2 禁止驶入

禁3

禁止机动车通

禁4

禁止载货汽车

通行

表示前方道路禁设在禁止载货汽车通行路止载货汽车通段的入口处前。 行。

禁5

禁止三轮机动车通行

表示前方道路禁设在禁止三轮机动车通行止三轮机动车通路段的入口处前。 行。

禁6

禁止大型客车

通行

表示前方道路禁设在禁止载货汽车通行路止大型客车通段的入口处前。 行。

禁7

禁止小型客车

通行

表示前方道路禁设在禁止小型客车通行路止小型客车通段的入口处前。 行。

7

禁8

禁止汽车拖、挂车通行

表示前方道路禁设在禁止汽车托、挂车通行止汽车拖、挂车路段的入口处前。 通行。

禁9

禁止拖拉机通

表示前方道路禁设在禁止各类拖拉机通行止各类拖拉机通路段的入口处前。 行。

禁10

禁止农用运输车通行

表示前方道路禁设在禁止农用运输车通行止农用运输车通路段的入口处前。 行。

禁11

禁止二轮摩托车通行

表示前方道路禁设在禁止二轮摩托车通行止二轮摩托车通路段的入口处前。 行。

禁12

禁止某两种车

通行

表示前方道路禁设在禁止某两种车通行路止标志上所示的段的入口处前 两种车辆通行。

禁13

禁止非机动车

通行

表示前方道路禁设在禁止非机动车通行路止各类非机动车段的入口处前。 通行。

表示前方道路禁设在禁止畜力车通行路段止畜力车通行。 的入口处前。

禁14

禁止畜力车通

8

禁15

禁止人力货运三轮车通行

表示前方道路禁设在禁止人力货运三轮车止人力货运三轮通行路段的入口处前。 车通行。

禁16

禁止人力客运三轮车 通行

表示前方道路禁设在禁止人力客运三轮车止人力客运三轮通行路段的入口处前。 车通行。

表示前方道路禁设在禁止人力车通行路段止人力车通行。 的入口处前。

禁17

禁止人力车通

表示前方道路禁设在已设置陡坡标志的机止骑自行车下非混行公路上或认为骑自坡。 行车下坡有危险的地点以

前适当位置。

表示前方道路禁设在已设置陡坡标志的机止骑自行车下非混行公路上或认为骑自坡。 行车上坡有危险的地点以

前适当位置。

表示前方道路禁设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止行人通行。 收费站前适当位置,或其它

禁止行人通行路段的入口处前。

表示前方路口禁设在禁止车辆向左转弯的止一切车辆向左路口或路段出入口以前适转弯。 当位置。在路口设置时,距

该路口30m以内。

禁18

禁止骑自行车

下坡

禁19

禁止骑自行车

上坡

禁20 禁止行人通行 禁21 禁止向左转弯 9

禁22 禁止向右转弯 表示前方路口禁设在禁止车辆向右转弯的止一切车辆向右路口或路段出入口以前适转弯。 当位置。在路口设置时,距

该路口30m以内。

表示前方路口禁设在禁止车辆直行的路口止一切车辆直或路段出入口以前适当位行。 置。在路口设置时,距该路

口30m以内。

表示前方路口禁设在禁止车辆向左和向右止一切车辆向左转弯的路口或路段出入口向右转弯。 以前适当位置。在路口设置

时,距该路口30m以内。

表示前方路口禁设在禁止车辆直行和向左止一切车辆直行转弯的路口或路段出入口和向左转弯。 以前适当位置。在路口设置

时,距该路口30m以内。

表示前方路口禁设在禁止车辆直行和向右止一切车辆直行转弯的路口或路段出入口和向右转弯。 以前适当位置。在路口设置

时,距该路口30m以内。

表示前方禁止机设在禁止机动车掉头路段动车掉头。 的起点和路口以前30m以

内。

禁23 禁止直行

禁24

禁止向左和向右转弯

禁25

禁止直行和向左转弯

禁26

禁止直行和向右转弯

禁27 禁止掉头

表示该标志至前设在禁止超车路段的起点,方解除禁止超车起点在路口时,设在离路口标志的路段内,出口30m以内的道路右侧。不准机动车超禁止超车与其他道路交叉车。 时,每个交叉口的出口处右

侧都应设置。

禁28 禁止超车

10

表示禁止超车路设在禁止超车路段的终点,段结束。 终点为路口时,不必设置。 禁29

解除禁止超车

表示在限定的范设在需禁止一切车辆临时围内,禁止一切停车和长时停放地点。 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

表示在限定的范设在需禁止一切车辆长时围内,禁止一切停放,但允许上下客或装卸车辆长时停放,货物时需临时停车的地点。 临时停车不受限制。

表示禁止机动车设在城市高架路、隧道或医鸣喇叭。 院、学校、科研单位、宾馆、政府机关、外交使(领)馆附近及其他需要禁止鸣喇叭的区域的适当位置。

表示禁止车货总设在道路及其构造物的侧宽度超过标志所向余宽受限制,其最大道路示数值的车辆通横向净宽不能满足要求的行。 路段前适当位置。

表示禁止车货总设在道路及其构造物的净高度超过标志所空高度受限制的地方。 示数值的车辆通行。

表示禁止总质量设在需要限制车辆总质量超过标志所示数的道路出入口处和桥梁两值的车辆通行。 端。

禁30

禁止车辆临时和长时 停放 禁31

禁止车辆长时

停放

禁32 禁止鸣喇叭

禁33 限制宽度

禁34 限制高度

禁35 限制质量

11

禁36 限制轴重

表示禁止轴载质设在需要限制车辆轴载质量超过标志所示量的道路出入口处和桥梁数值的车辆通两端。 行。

表示该标志至前设在需要限制车辆行驶速方解除限制速度度路段的起点。 标志的路段内,机动车行驶速度(单位为km/h)不准超过标志所示的数值。

表示限制速度路设在限制车辆行驶速度路段结束。 段的终点,但限速终点为路

口、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等封闭式道路的出入口时,不必设置。

表示机动车必须设在道路上需要车辆停车停车接受检查。 受检的地点。

禁37 限制速度

禁38

解除限制 速

禁39 停车检查

表示车辆必须在设在交叉口入口处右侧,接停止线以外停车近停止线且视线较好的地了望,确认安全点。 后,才准许通行。

表示车辆应减速设在交叉口入口处右侧,接让行,告示车辆近停止线且视线较好的地驾驶人必须慢行点。 或停车,观察干道行车情况,在确保干道车辆优先的前提下,认为安全方可续行。

禁40 停车让行

禁41 减速让行

12

禁42 会车让行

表示车辆会车设在距让行路段50m-时,必须停车让100m以前的道路右侧适当对方车先行。 位置。+

表示该路口只准设在车辆必须直行的路口一切车辆直行。 以前适当位置。

示1

直行

表示该路口只准设在车辆必须向左转弯的一切车辆向左转路口以前适当位置。 弯。

示2 向左转弯

表示该路口只准设在车辆必须向右转弯的一切车辆向右转路口以前适当位置。 弯。

示3 向右转弯

表示该路口只准设在车辆必须直行和向左一切车辆直行和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 向左转弯。

示4

直行和向左转

示5

直行和向右转

表示该路口只准设在车辆必须直行和向右一切车辆直行和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 向右转弯。

示6

向左和向右转

表示该路口只准设在车辆必须向左和向右一切车辆向左和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 向右转弯。

13

示7

靠右侧道路行

表示只准一切车设在中央分隔带端点或交辆靠右侧行驶。 叉口分隔带开口处,及需靠

右侧绕过障碍物或施工路段的地点。

表示只准一切车设在及需靠左侧绕过障碍辆靠左侧行驶。 物或施工路段的地点。

示8

靠左侧道路行

表示车辆在立交设在立交桥左转弯出口前处可以直行和按适当位置。 图示路线左转弯行驶。

表示车辆在立交设在立交桥右转弯出口前处可以直行和按适当位置。 图示路线右转弯行驶。

表示环岛只准车设在环岛面向路口来车方辆靠右环行。 向的环岛上。

示11

环岛行驶

示9

立交直行和左转弯行驶

示10

立交直行和右转弯行驶

示12

单行路(向左或向右)

表示只准一切车设在单行路的路口和入口辆向左或向右单处的适当位置。 向行驶。

表示只准一切车设在单行路的路口和入口辆直行单向行处的适当位置。 驶。

示13 单行路(直行)

14

示14 步行

表示该街道只供设在禁止各种车辆通行、只步行。 供行人步行的步行街两端

及交叉路口和入口处前的适当位置。

表示机动车行至设在公路急弯、陡坡等视线该标志处必须鸣不良路段的起点,及平交路喇叭。 口的主干道上、或城镇化严

重的公路上。

表示机动车驶入设在城市快速干道、高架道前方道路之最低路、高速公路或其它道路限时速限制。 速路段的起点及入口处后

的适当位置。

表示干路车辆可设在支路口有停车让行标以优先行驶。 志的干路路口前适当位置。 示15 鸣喇叭

示16 最低限速

示17 干路先行

表示车辆在会车设在有会车让行标志路段时,可以优先行的另一行驶方向的路段上。 驶。

示18 会车先行

表示该处为人行设在人行横道线两端并与横道。 人行横道线垂直。

示19

人行横道

表示标志所对应设在有右转车道的交叉口的前方行车道为以前,标志至交叉口的距离右转车道。 按表1.2.1选取。

示20 右转车道

15

示21 直行车道

表示标志所对应设在有直行车道的交叉口的前方行车道为以前适当位置,标志至交叉直行车道。 口的距离按表1.2.1选取。

表示标志所对应设在有直行和右转合用车的前方行车道为道的交叉口以前,标志至交直行和右转合用叉口的距离按表1.2.1选取。 车道。

表示前方车行道设在有导向车道的交叉口分方向行驶。 以前,标志至交叉口的距离

按表1.2.1选取。

示22

直行和右转合用车道

示23 分向行驶车道

表示该车道专供设在公交线路专用车道的本线路行驶的公起点及各交叉路口和入口交车辆行驶。 处的车行道正上方。

表示该道路只供设在只供机动车行驶的道机动车行驶。 路的起点及各交叉路口和

入口处前的适当位置。

示24

公交线路专用

车道

示25 机动车行驶

表示该车道只供设在机动车车道的起点及机动车行驶。 各交叉路口和入口处的车

行道正上方。

表示该道路只供设在只供非机动车行驶的非机动车行驶。 道路的起点及各交叉路口

和入口处前的适当位置。

示26 机动车车道

示27 非机动车行驶

16

示28 非机动车车道

表示该车道只供设在非机动车车道的起点非机动车行驶。 及各交叉路口和入口处的

车行道正上方。

示29 允许掉头

表示允许机动车设在允许机动车掉头路段掉头。 的起点和路口以前适当位

置。

示30

车道变化

17

路3 行政区划分界

指示高速公路途设在行政区划的分界处、分径的省、市行政界牌与行车方向垂直。 分界。

指示高速公路途设在道路养护段、道路管辖径的道路养护范围分界处,分界牌与行车段、道路管辖范方向垂直。 围分界。

路4 道路管理分界

指示道路的编设在国道的起点及沿途的号。 各交叉路口前适当位置。

路5

国道编号

指示道路的编设在省道的起点及沿途的号。 各交叉路口前适当位置。

路6

省道编号

指示道路的编设在县道的起点及沿途的号。 各交叉路口前适当位置。

路7

县道编号

路8

行驶方向

18

指示十字交叉路设在距交叉路口30m-口各线路的指150m处。 向。

路10

十字交叉路口

指示T型交叉路设在距交叉路口30m-口各线路的指150m处。 向。

路11 T型交叉路口

19

指示环型交叉路设在距交叉路口30m-口各线路的指150m处,或设在正对路口向。 的环岛上。

路12 环型交叉路口

指示互通式立交设在互通式立交出口前适各线路的指向。 当位置。

路13

互通式立交

20

指示分岔处各线设在互通式立交匝道或Y路的指向。 形路口分岔处。

路14 分岔处

预告道路前方所设在出交叉口后300m范围要经过的重要城内。 镇的地名和距离。

路15

地点距离

路16

地点识别

为道路使用者提设在通往火车站的路口。 供火车站的识别和指向。

为道路使用者提设在通往机场的路口。 供飞机场的识别和指向。

为道路使用者提设在通往停车场的路口。 供停车场的识别和指向。

为道路使用者提设在通往长途汽车站的路供长途汽车站的口。 识别和指向。

21

为道路使用者提设在通往医院、急救站的路供急救站的识别口。 和指向。

为道路使用者提设在通往客轮码头的路口。 供客轮码头的识别和指向。

为道路使用者提设在通往名胜古迹和风景供某名胜古迹和游览区的路口。 风景游览区的识别和指向。

为道路使用者提设在通往加油站的路口。 供火车站的识别和指向。

为道路使用者提设在通往洗车处的路口。 供汽车处的识别和指向。

为道路使用者提设在通往轮渡码头的路口。 供轮渡码头的识别和指向。

为道路使用者提设在通往地铁站的路口。 供地铁站的识别和指向。

为道路使用者提设在服务区、旅游区内通往供餐饮部的识别餐饮部的路口。 和指向。

为道路使用者提设在服务区内通往汽修部供汽修部的识别的路口。 和指向。

指示前方道路路设在雨天路滑、路面磨光、滑,告示车辆驾泛油及路面结冰、积雪等路驶人减速慢行。 段前适当位置。

指示前方道路坡设在坡度较大,视线不良,陡,告示车辆驾可提示司机谨慎慢行的路驶人减速慢行。 段前适当位置。

通告前方局部设在局部多雾路段以前适路段多雾,车辆当位置。 驾驶人减速慢行。

通告前方为软基设在路基局部下沉,路面平路段,车辆驾驶整度较差,可提示司机谨慎人谨慎慢行。 慢行的路段前适当位置。

路17 告示牌

22

提示道路上行驶设在同向有两条(或两条以速度较慢的大型上)车道,并应提示行驶速车辆不要抢占快度较慢的大型车不要抢占车道,应在外侧快车道的路段前适当位置。 车道行驶。

提示此处经常有设在有较强侧向风的高架较强的侧向风,桥、垭口等路段前适当位车辆驾驶人谨慎置。 慢行。

提示此处有多次设在因道路几何线形、气象事故发生,车辆等因素造成交通事故易发驾驶人谨慎慢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行。

提示此处道路为设在连续多个下坡,可提醒连续下坡,车辆驾驶人员谨慎慢行的路段驾驶人应谨慎慢以前适当位置。 行。

提示前方为隧设在须提醒驾驶人员注意道,车辆驾驶人前方有隧道的路段前适当谨慎慢行。 位置。

提示此处经常有设在提醒驾驶人员注意有野生动物出没,动物出没的路段以前适当车辆驾驶人谨慎位置。 慢行。

指示公路距上个设在公路右侧各里程碑之里程碑的百米距间,每100m设一个。 离。

百米桩

23

指示公路的里设在公路前进方向的右侧,程。 每1km设一个。

里程碑

24

指示公路两侧用设在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分地的分界。 界线上。一般每隔200~

500m设一个,曲线段适当加密。

公路界碑

指示停车场的位设在停车场内的适当位置。 置。

路18 停车场

指示前方设有避设在双向错车困难路段,距让来车之处所。 避车道150m处附近。

路19 避车道

指示行人通往天设在天桥附近适当位置,可桥的位置。 附设辅助标志指示天桥的

方向或距离。

路20

人行天桥

25

指示行人通往地设在地下通道入口附近适下通道入口的位当位置,可附设辅助标志指置。 示地下通道入口方向或距

离。

路21

人行地道

指示前方路口车设在由于交通组织需要或辆绕行的正确行其它原因而实施交通管制驶方向。 的路口或路段前适当位置。

路22 绕行

指示前方道路为设在死胡同、断头路等道路死胡同,无出口,的起点处适当位置。 不能通行。

路23 此路不通

指示残疾人专用设在残疾人专用设施附近设施之位置。 适当位置,可附设辅助标志

指示残疾人专用设施方向或距离。

路24

残疾人专用设

26

预告高速公路入在高速公路入口前1km、口的距离。 500m、200m处分别设置。

路25 入口预告

指引高速公路入在连接高速公路的互通式口方向。 立交、平交路口前适当位置

分别设置。

路26 入口预告

27

预告进入高速公设在通往某方向的高速公路入口。 路入口前适当位置

路27 入口预告

设在高速公路某入口前适

当位置。

指示进入高速公设在高速公路加速车道起路。 点附近。

路28 入口

设在入口后有两个方向选

择的分岔口端部。

提示此处为高速设在高速公路的起点处。 公路的起点。

路29 起点

28

预告高速公路终在距高速公路终点2km、点的距离。 1km、500m处分别设置。

路30 终点预告

警告车辆驾驶人设在距高速公路终点200m高速公路即将结处。 束,减速慢行。

路31

终点提示

表示高速公路结设在高速公路的终点处。 束。

路32 终点

29

预告高速公路的设在高速公路各出入口后下一个出口距的主线上的适当位置。 离。

路33 下一出口

指示去某方向的设在距高速公路出口前车辆在第n号出2.5km处。 口。

路34 出口编号预告

预告第n号出口在距高速公路出口2km、的距离和位置。 1km、500m处分别设置。

路35 出口预告

设在减速车道的起点处。

30

预告高速公路同设在同一地点分别有A、B一地点两个出口两个出口的减速车道起点的位置。 处。

路36

出口预告(两

个出口)

指示高速公路出设在驶出匝道的三角地带口的位置。 端部。

路37 出口

31

指示行车路线之设在出口匝道减速车道的方向、地点及公起点附近,或匝道分岔口前路之路线编号。 的适当位置。

路38

地点方向

32

指示行车路线之设在高速公路出口前适当方向、地点及公位置。 路之路线编号。

路39 地点方向

33

预告高速公路前设在高速公路沿线,每经过方所要经过的重一处出入口后的适当位置。要城镇的地名和相邻两处入口相距较长时,距离。 一般宜每隔25km在设置一

块。

路40

地点距离

预告高速公路收在主线距收费站2km、1km、费站的距离。 500m处分别设置。

路41 收费站预告

指示高速公路收设在进入匝道收费广场前费站的位置 适当位置。

路42

收费站

34

指示高速公路上设在紧急电话的立柱上,或紧急电话的位电话箱上。 置。

路43

紧急电话

指示距出事地点设在高速公路沿线各紧急最近紧急电话的电话之间的相应位置。 方向和距离。 指示高速公路上设在通往加油站的入口附加油站的位置。 近。

路44 电话位置指示

路45 加油站

指示紧急停车带设在紧急停车带的前端。 的位置。

路46 紧急停车带

预告高速公路服在距服务区2km、1km、减务区的距离和位速车道起点及服务区入口置。 处分别设置。

路47 服务区预告

35

预告高速公路停在距停车区1km、减速车道车区的场所。 起点及停车区入口附近分

别设置。

路48 停车区预告

预告高速公路沿在距停车场1km、减速车道线停车场的距离起点及通往停车场入口处和位置。 分别设置。

路49 停车场预告

36

指示高速公路沿设在停车场内适当位置。 线停车场的位置。

路50

停车场

预告前方最右侧设在爬坡车道渐变段起点车道为慢速车辆以前200m处。 爬坡之专用车道。

指示爬坡车道开设在爬坡车道渐变段起点始。 附近。

路51

爬坡车道

指示该车道为爬设在较长爬坡车道中间适坡车道。 当位置。

指示爬坡车道结设在爬坡车道结束前适当束。 位置。

37

帮助驾驶人员确设在高速公路平直路段上。 认与前车保持的距离。

设在距路52a标志200m的前方。

路52

视距确认

设在距路52b标志200m的前方。

分别以50m间隔往前设置。

指示收听高速公设在有路侧广播路段的起

路交通信息广播点。 之频率和路段。

路53

道路交通信息

38

设在电台频道涵盖范围内的适当地点,提供道路交通信息的路段很长,可在适当地点加设。

设在路侧广播路段的终点。

指示高速公路之设在高速公路两侧的立柱里程。 上。

路54 里程牌

指示高速公路上设在高速公路两侧各里程距上个里程碑的牌之间,每100m设一个。 百米距离。

路55 百米牌

39

提示前方有分流设在分流点前方主线上适匝道,促使车辆当位置。 驾驶人员注意驶出车辆的交织运行。

路56

分流诱导标

提示前方有合流设在合流点前方主线上适匝道,促使车辆当位置。 驾驶人员注意驶入车辆的交织运行。

路57

合流诱导标

引导车辆驾驶人设在易肇事之弯道路段,小改变行驶方向,半径匝道曲线或中央隔离促使安全运行。 设施及渠化设施的端部。

路58

线形诱导标 (基本单元)

引导车辆驾驶人设在照明不良的环岛上,或改变行驶方向,只允许朝一个方向通行的T促使安全运行。 型交叉路口顶部路侧。

路59

线形诱导标 (组合使用)

设在允许朝两个方向通行的T型交叉口顶部路侧。

40

引导车辆驾驶人设在中央隔离设施、路中障向两侧通行。 碍物及渠化设施的端部。

路60 两侧通行

引导车辆驾驶人设在中央隔离设施、路中障向右侧通行。 碍物及渠化设施的端部。

路61 右侧通行

引导车辆驾驶人设在中央隔离设施、路中障向左侧通行。 碍物及渠化设施的端部。

路62 左侧通行

路63

门牌号码

指示与主、次干设在主、次干道与一些支、道相交的小支路小道路相交的交叉口的主的名称。 次干道上适当位置。 41

路64

停车领卡站预

42

旅3 问询处

指示问询处的位设在旅游区附近的大型服置。 务区内通往旅游景点的路

口,或高速公路及其他道路通往旅游景点的交叉口附近的适当位置。

指示徒步区的位设在旅游区附近的大型服置。 务区内通往旅游景点的路

口,或高速公路及其他道路通往旅游景点的交叉口附近的适当位置。

指示索道的位设在旅游区附近的大型服置。 务区内通往旅游景点的路

口,或高速公路及其他道路通往旅游景点的交叉口附近的适当位置。

指示野地营的位设在旅游区附近的大型服置。 务区内通往旅游景点的路

口,或高速公路及其他道路通往旅游景点的交叉口附近的适当位置。

指示营火区的位设在旅游区附近的大型服置。 务区内通往旅游景点的路

口,或高速公路及其他道路通往旅游景点的交叉口附近的适当位置。

指示游戏场的位设在旅游区附近的大型服置。 务区内通往旅游景点的路

口,或高速公路及其他道路通往旅游景点的交叉口附近的适当位置。

指示骑马场的位设在旅游区附近的大型服置。 务区内通往旅游景点的路

口,或高速公路及其他道路通往旅游景点的交叉口附近的适当位置。

旅4 徒步

旅5 索道

旅6 野地营

旅7 营火

旅8 游戏场

旅9 骑马

43

旅10 钓鱼

指示钓鱼区的位设在旅游区附近的大型服置。 务区内通往旅游景点的路

口,或高速公路及其他道路通往旅游景点的交叉口附近的适当位置。

指示高尔夫球场设在旅游区附近的大型服的位置。 务区内通往旅游景点的路

口,或高速公路及其他道路通往旅游景点的交叉口附近的适当位置。

指示潜水区的位设在旅游区附近的大型服置。 务区内通往旅游景点的路

口,或高速公路及其他道路通往旅游景点的交叉口附近的适当位置。

指示游泳区的位设在旅游区附近的大型服置。 务区内通往旅游景点的路

口,或高速公路及其他道路通往旅游景点的交叉口附近的适当位置。

指示划船区的位设在旅游区附近的大型服置。 务区内通往旅游景点的路

口,或高速公路及其他道路通往旅游景点的交叉口附近的适当位置。

指示冬天游览区设在旅游区附近的大型服的位置。 务区内通往旅游景点的路

口,或高速公路及其他道路通往旅游景点的交叉口附近的适当位置。

指示滑雪场的位设在旅游区附近的大型服置。 务区内通往旅游景点的路

口,或高速公路及其他道路通往旅游景点的交叉口附近的适当位置。

旅11 高尔夫球

旅12 潜水

旅13 游泳

旅14 划船

旅15 冬季游览区

旅16 滑雪

44

旅17 滑冰

指示溜冰场的位设在旅游区附近的大型服置。 务区内通往旅游景点的路

口,或高速公路及其他道路通往旅游景点的交叉口附近的适当位置。

养护、落石、阻挡车辆及行人设在道路施工、

前进或指示改塌方而致交通阻断的两端道。 或周围。

施1 路栏

阻挡车辆及行人设在道路施工、养护、落石、前进或指示改塌方而致交通阻断的两端道。 或周围。

施2

路栏

与路栏配合使设在需要临时分隔车流,引用,用以阻挡或导交通,指引车辆绕过危险分隔交通流。 路段,保护施工现场设施和

人员等场所周围或以前适当位置。

施3

锥形交通标

45

与路栏配合使设在需要临时分隔车流,引用,用以阻挡或导交通,指引车辆绕过危险分隔交通流。 路段,保护施工现场设施和

人员等场所周围或以前适当位置。

施4 锥形交通标

提醒主线车辆提设在道路沿线不易引起注高警觉,防范小意的较小交叉路口、出入口路口车辆突然出或渠化岛端头。 现而造成意外。

施5 道口标注

预告前方路段施设在施工路段起点1km处。 工,车辆应减速慢行或绕道行驶。

预告前方路段施设在距施工路段起点300m工,车辆应减速处。 慢行或绕道行驶。

指示此处路段施设在施工路段的起点处。 工,车辆应减速慢行。

施6 前方施工

施7 前方施工

施8 道路施工

46

施9 道路封闭

预告前方道路封设在距道路封闭处1km的闭,车辆应绕道位置。 行驶。

预告前方道路封设在距道路封闭处300m的闭,车辆应绕道位置。 行驶。

指示此处道路封设在道路封闭的起点处。 闭,车辆应绕道行驶。

预告前方道路右设在距右侧车道封闭处1km侧车道封闭,车的位置。 辆应减速慢行,注意向左侧车道绕行。

预告前方道路右设在距右侧车道封闭处侧车道封闭,车300m的位置。 辆应减速慢行,注意向左侧车道绕行。

指示此处道路右设在右侧车道封闭的起点侧车道封闭,车处。 辆应向左侧车道绕行。

预告前方道路左设在距左侧车道封闭处1km侧车道封闭,车的位置。 辆应减速慢行,注意向右侧车道绕行。

预告前方道路左设在距左侧车道封闭处侧车道封闭,车300m的位置。 辆应减速慢行,注意向右侧车道绕行。

指示此处道路左设在左侧车道封闭的起点侧车道封闭,车处。 辆应向右侧车道绕行。

预告前方道路中设在距中间车道封闭处1km间车道封闭,车的位置。 辆应减速慢行,注意向两侧车道

施10 道路封闭

施11 道路封闭

施12 右道封闭

施13 右道封闭

施14 右道封闭

施15 左道封闭

施16 左道封闭

施17 左道封闭

施18 中间封闭

47

绕行。

预告前方道路中设在距中间车道封闭处间车道封闭,车300m的位置。 辆应减速慢行,注意向两侧车道绕行。

指示此处道路中设在中间车道封闭的起点间车道封闭,车处。 辆应向两侧车道绕行。

促使车辆驾驶人设在道路施工、养护等路段注意前方为施前适当位置。 工,养护等路段,减速慢行。

引导车辆向左行设在右侧车道封闭,车辆需驶。 向左行驶的路段前适当位置。

引导车辆向右行设在左侧车道封闭,车辆需驶。 向右行驶的路段前适当位

置。

指示车辆向左改设在右侧车道封闭,车辆需道行驶。 向左改道行驶的路段前适

当位置。

指示车辆向右改设在左侧车道封闭,车辆需道行驶。 向右改道行驶的路段前适

当位置。

警告前方道路有悬挂在工程车辆及机械之作业车正在施后部。 工,车辆驾驶人应减速或变换车道行驶。

施26

移动性施工

施19 中间封闭

施20 中间封闭

施21 车辆慢行

施22 向左行驶

施23 向右行驶

施24 向左改道

施25 向右改道

48

辅1

时间范围

说明禁令、指示设在禁令、指示等标志下等标志效用的时方。 间范围。

说明禁令、指示设在禁令、指示等标志下等标志效用的时方。 间范围。

说明禁令、指示设在禁令、指示等主标志下等标志不作用于方。 公共汽车。

辅2 时间范围

辅3 除公共汽车外

说明禁令、指示设在禁令、指示主标志下等标志仅对小型方。 汽车有效

说明禁令、指示设在禁令、指示等标志下等标志仅对货车方。 有效

说明禁令、指示设在仅对货车、拖拉机有效等标志仅对货的禁令、指示等主标志下车、拖拉机有效 方。

辅4 小型汽车

辅5 货车

辅6 货车、拖拉机

49

辅7 向前200m

说明禁令、警告设在禁令、警告等标志下标志效用区域范方。 围向前延伸的距离。

说明禁令、警告设在禁令、警告等标志下标志效用区域范方。 围向左延伸的距离。

辅8 向左100m

向左、向右各

50m

辅9

说明禁令、警告设在禁令、警告等标志下标志效用区域范方。 围向左、向右延伸的距离。

说明禁令、警告设在禁令、警告等标志下标志效用区域范方。 围向右延伸的距离。

辅10 向右100m

辅11 某区域内

说明禁令、警告设在禁令、警告等标志下标志效用区域范方。 围。

说明禁令、警告、设在禁令、警告、指示等标指示等标志的采志下。 用是由于临近学校。

说明禁令、警告、设在禁令、警告、指示等标指示等标志的采志下。 用是由于临近海关。

说明禁令、警告、设在禁令、警告、指示等标指示等标志的采志下。 用是由于事故原因。

说明禁令、警告、设在禁令、警告、指示等标指示等标志的采志下。 用是由于坍方原因。

50

辅12 学校

辅13 海关

辅14 事故

辅15 坍方

辅16 组合

说明某些禁令、设在禁令、警告、指示等标警告、指示等标志下。 志的效用规定的车辆种类、时间、理由、区域范围等。 设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城市快速干道、主干道及高架道路、特大型桥梁和隧道上的适当位置。

可变信息标志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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