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的沟通协调职能的自身特点和方法
一、秘书沟通协调职能特点
1、非权力支配性
在管理体系内,秘书没有持掌法定的支配性权力。但是,秘书是领导机关的工作人员,处理沟通协调事务时,代表着领导机关的意向,凭着领导机关的权威和权力惯性,秘书在沟通协调过程中,有着较大的影响力。协调各方面心理上受着领导机关权力辐射的影响,在一般情况下,能够接受秘书进行的调解。
2、非职责限定性
一般来说,管理职能,只有在确定的职责范围内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秘书的调职能,却没有确定的职责范围的限定。秘书沟通协调的非职责限定性,是与其非权力支配性紧密相关的。由于没有法定的支配性权力,沟通协调主要依靠领导机关的权力惯性,领导人的权力辐射和秘书的思想素质和工作方法,是三个受着个性影响的变量,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加上环境、条件等因素的影响,使得秘书沟通协调的范围,具有极大的伸缩性,因而组织管理系统也无法用职责范围来限定。
3、非确定地位性
秘书沟通协调,具有非职责限定性,因而也就没有确定的地位。如在上级领导成员间沟通信息,促进相互理解和支持进行协调。秘书处于下级的地位,是下对上的工作关系;在同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间协调,秘书处于同级地位,失平行级间的工作关系。执行同一
沟通协调职能任务,处于几种不同的地位和存在不同和地位和存在不同的关系,这就是秘书沟通协调的非确定地位性。
4、认同疏导性
由于秘书沟通协调有以上三个特性,所以在沟通协调过程中,秘书一般不能用直接强制手段,而是采用信息沟通、感情沟通,加以疏导,使有关方面达到认同,消除分歧,实现协调。认同疏导不仅要有足以澄清事实真相的信息依据,还要有足以明辨是非的道理,更要有感染有关人员的感情基础。这样才能明之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有关各方,在维护组织整体利益、实现组织整体目标的基础上,达到协调一致。
二、秘书沟通协调的方法
秘书沟通协调的职能基础及其特点,决定了秘书必须采用多种方法,灵活地进行沟通协调。这里仅就如何调解矛盾,介绍几种常用的方法。
1、沟通化解矛盾
管理体系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不少是因为信息沟通受阻,有关各方产生隔阂或误解造成的。秘书采用信息沟通手段,使有关方面明白真相,就可以化解矛盾,恢复协调状态。
在特殊情况下,主要领导人为了采取应急措施,未与分管领导人商量就独自作出了决定,而事后又未及时向分管领导人说明情况,也可能引起分管领导人的误解。这时,秘书人员主动介绍情况,说明原因;或者采取恰当的方式提醒主要领导人加强沟通,就能得到分管领导人的理解,消除误会,化解矛盾。
2、变通淡化矛盾
在各相关方面失去理智或情绪失控的情况下很容易激化矛盾,矛盾激化的消极影响比问题本身要严重得多。它会使对立情绪升级,矛盾加深,问题复杂化。秘书若遇到这种情况,可采取恰当的变通手段,进行信息沟通,淡化矛盾。如发现矛盾双方有情绪失控可能时,秘书可提出另外一个双方共同关心而见解接近的问题,转移话题,使可能激化的矛盾冲淡;或者以要处理更为重要的问题为由,使矛盾双方暂时分离,待情绪冷静后再平心静气地进行讨论。
3、融合缓解矛盾
某些事权冲突或利益冲突,矛盾双方各执一说,对政策和宏观制度,各自按对自己有利的方面去解释,并以此为依据,力图说服对方,要求对方服从自己,双方互不相让,问题难以得到解决。秘书可以从分析问题的相关因素入手,找出双方认识的共同之处和相容相近之处。并通过思想沟通的办法,将这些相同、相容、相近之处融合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过渡方案,使问题部分解决。对那些相互对立、相反和互不相容的部分,暂时搁置下来,后一步解决。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