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方(以下简称“各方”)于2013年12月13日签订合伙协议,合伙投资经营,各占25%,总投资额260,000元人民币。现各方自愿将其合伙份额转让给戊方,戊方愿意受让。经协商一致,就份额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一、转让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各方各以 元人民币,各方共计 元人民币价格将其各自所占合伙份额(各占25%)中的 %,共计 %转让给戊方;
2、戊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的方式将上述款项分别支付给各方。 二、转让的效力: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戊方对上述受让合伙份额享有所有权及相关的权益,并与其他合伙人共同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若本协议与2013年12月13日签订的合伙协议冲突,以本协议为准,原合伙协议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并对戊方有约束力。 三、争议解决方式:
经全体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请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本协议书一式五份,甲乙丙丁戊各执一份。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戊方: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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