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十三的词语解释是:1.宋代刑法从轻发落的杖数。后亦泛称责打。宋太祖始定折杖之制,凡徒刑五,最轻为徒一年,脊杖十三;又杖刑五,最轻为杖六十,臀杖十三。参阅《宋史.刑法志一》。打十三[dǎshísān]⒈宋代刑法从轻发落的杖数。后亦泛称责打。宋太祖始定折杖之制,凡徒刑五,最轻为徒一年,脊杖十三;又杖刑五,最轻为杖六十,臀杖十三。参阅《宋史·刑法志一》。基础解释:宋代刑法从轻发落的杖数。后亦泛称责打。宋太祖始定折杖之制,凡徒刑五,最轻为徒一年,脊杖十三;又杖刑五,最轻为杖六十,臀杖十三。参阅《宋史.刑法志一》。
打十三的词语解释是:1.宋代刑法从轻发落的杖数。后亦泛称责打。宋太祖始定折杖之制,凡徒刑五,最轻为徒一年,脊杖十三;又杖刑五,最轻为杖六十,臀杖十三。参阅《宋史.刑法志一》。打十三[dǎshísān]⒈宋代刑法从轻发落的杖数。后亦泛称责打。宋太祖始定折杖之制,凡徒刑五,最轻为徒一年,脊杖十三;又杖刑五,最轻为杖六十,臀杖十三。参阅《宋史·刑法志一》。基础解释:宋代刑法从轻发落的杖数。后亦泛称责打。宋太祖始定折杖之制,凡徒刑五,最轻为徒一年,脊杖十三;又杖刑五,最轻为杖六十,臀杖十三。参阅《宋史.刑法志一》。 简体是:打十三。 拼音是:dǎ shí sān。 结构是:打(左右结构)十(独体结构)三(独体结构)。 注音是:ㄉㄚˇㄕˊㄙㄢ。 繁体是:打十三。
关于打十三的成语
三十三天 三百六十行
打十三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引证解释
⒈宋代刑法从轻发落的杖数。后亦泛称责打。宋太祖始定折杖之制,凡徒刑五,最轻为徒一年,脊杖十三;又杖刑五,最轻为杖六十,臀杖十三。参阅《宋史·刑法志一》。引宋无名氏《张协状元》戏文第三五出:“末:‘推得没巴臂。’生:‘门子打十三!’”元孟汉卿《魔合罗》楔子:“你若无事到他家里去,我一准拏来打十三。”明高明《琵琶记·琴诉荷池》:“背起打十三,那廝不中用,只教他烧香。”
二、网络解释
打十三宋朝对判徒刑、杖刑的犯人均分五等加施脊杖、臀杖,其中最轻的一等加杖十三。综合释义:宋代刑法从轻发落的杖数。后亦泛称责打。宋太祖始定折杖之制,凡徒刑五,最轻为徒一年,脊杖十三;又杖刑五,最轻为杖六十,臀杖十三。参阅《宋史·刑法志一》。宋无名氏《张协状元》戏文第三五出:“末:‘推得没巴臂。’生:‘门子打十三!’”元孟汉卿《魔合罗》楔子:“你若无事到他家里去,我一准拏来打十三。”明高明《琵琶记·琴诉荷池》:“背起打十三,那廝不中用,只教他烧香。”宋代杖刑中最轻者,只打十三下。后泛指打人。《永乐大典戏文三种.张协状元.第三五出》:「(末)推得没巴臂。(生)门子打十三。」明.高明《汲古阁本琵琶记.第二二出》:「背起打十三,那厮不中用,只教他管文书。」汉语大词典:宋代刑法从轻发落的杖数。后亦泛称责打。宋太祖始定折杖之制,凡徒刑五,最轻为徒一年,脊杖十三;又杖刑五,最轻为杖六十,臀杖十三。参阅《宋史·刑法志一》。宋无名氏《张协状元》戏文第三五出:“末:‘推得没巴臂。’生:‘门子打十三!’”元孟汉卿《魔合罗》楔子:“你若无事到他家里去,我一准拿来打十三。”明高明《琵琶记·琴诉荷池》:“背起打十三,那厮不中用,只教他烧香。”国语辞典:宋代杖刑中最轻者,只打十三下。后泛指打人。打十三[dǎshísān]⒈宋代杖刑中最轻者,只打十三下。后泛指打人。引《永乐大典戏文三种·张协状元·第三五出》:「(末)推得没巴臂。(生)门子打十三。」明·高明《汲古阁本琵琶记·第二二出》:「背起打十三,那厮不中用,只教他管文书。」辞典修订版:宋代杖刑中最轻者,只打十三下。后泛指打人。《永乐大典戏文三种.张协状元.第三五出》:「(末)推得没巴臂。(生)门子打十三。」明.高明《汲古阁本琵琶记.第二二出》:「背起打十三,那厮不中用,只教他管文书。」
关于打十三的词语
三十而立 三天打鱼 三风十愆 三十六雨 三十六行 十字打开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