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居民:
垃圾燃烧产生的恶臭气体对人体的健康危害极大,尤其是对孕妇以及胎儿的健康危害更大,有百害而无一利。为有效防止露天焚烧垃圾造成的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严禁焚烧各类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杂草、落叶以及其他可燃烧产生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如:秸秆、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所有垃圾全部运到垃圾池内统一收集填埋。让禁烧成为自觉行为,确保我乡境内不发生焚烧垃圾的行为。从即日起,禁止露天焚烧垃圾,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特设举报电话38810
欢迎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监督并举报露天焚烧垃圾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
特此通告
xx乡人民政府
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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