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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高考满分作文

来源:二三娱乐

  篇1:旧书

  旧,是个哀伤的字。正如它的结构——一日被一墙阻隔,我的记忆被时光阻隔,它徒留下幻影,昔日已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了。“旧”于是危险,因为我无法判断它是否真实。纪伯伦说:“诗人用云雾塑成形象,他也是废墟中捏弄残灰的王。

  ”云雾与残灰,区别于何方?书与旧是同一的——书承载着旧的重量,旧编织了书的涵养。曾经听人说起他最爱的书,我便在脑隙中搜寻我的最爱——是柏氏的《理想国》,还是尼采的《查氏如是说》?是托氏的《魔戒》,还是疯叔叔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我费尽心机地拿它们来比较,落得一场空。用哪种度量衡评判?一千种眼光有一千种哈姆莱特,我不忍心为一枝独秀的奇葩而放弃九百九十九朵“略逊”的花啊。

  书于我是等价的,因我太贪婪,见不得一丁点儿损失。书都是旧的,而旧的东西都是要仰赖想象的,所以我爱书。书给我自由,使我不必拘束于现实的镣铐而能够带着镣铐起舞。在旧书中,我得以膜拜赫拉克利特隽永的残篇,也得以为唐吉诃德的癫狂咏叹,也抛泪于百年前的瓦尔登湖畔,也为饥肠辘辘的佛罗多煮一锅野菜。且不说物质与精神哪一个更值得珍藏,单就“存在了的必定有理”讲,存在了千年或许甚至万年的旧书也必定有不可被蔑视的军功章啊。它也必定再次受命为人类在时光的疆场上冲锋陷阵以求取荣耀。但旧书却不是所谓“功利”的,如若非要“功利”,那么书顶多只是个人精神的食粮。

  毕竟书只是个人的事啊。“焚书坑儒”已让国人痛恨了两千年。不为人道的是,秦始皇帝既是焚书者又是作者兼出版商。他用火烧尽一个时代积累下来的精神,把多愁善感的儒生的想象空间变作蘸含着血泪的焦土。同时,他也用篆体写下了他的书。后来,始皇帝将他的书出版在广袤的时空里。再后来,中华文明无奈地购买了这书——因货架上只有它。中国一次次地修订它,把它列为“华夏子孙必读书目”之一了。

  其实,国人斥责始皇帝只不过是这书的注脚罢了。有些书是注定要钻进人的皮骨的,这些书不仅厚重,还散发着樟脑味儿。历史就是这么一本被揉掉了封皮的旧书。想必有人要宣称“书是现实的摹本了”。现实与想象本就是扑朔迷离、难解难分的。谁能说清楚它们之间的关联?我只知道哲学家还不清楚。然而为何非得把这二者割开?这岂不类似于挑拨同胞相残?摹本论者大概起初就对旧书不怀好意吧。书是重要的,别轻易断定它的本质,否则人会因此失去很多。

  细细想来,生活与书其实异曲同工。生存着的人一边抚摸着旧文字,一边掂量如何填补后面的空白。这书日渐更新,也日渐泛黄。这就是生活啊,只不过书的主人与书的用途目前依然待定着……

  篇2:留给自己一个对手

  中国队虽然包揽了世乒赛所有的金牌,但是,我感到的并不是喜悦,一种独孤求败的凄凉之感油然而生,高处不胜寒。中国队,太需要一个对手了。而在于人生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一个拥有对手的人应该是幸福的,因为你的对手,会伴随你一路成长下去,直到你登上最高的山峰。

  时势造英雄,英雄造英雄。英雄往往都是成双成对的出现,勾践与阖闾,曹操与刘备,毛泽东与蒋介石。他们看起来是对手,但是他们却都成就了对方,同时也成就了自己,而正是自己对手的存在,可以使你加倍努力的学习,去奋斗。最终功成名就。

  始皇一扫天下,我相信他所得到不是万人唯我独尊的喜悦,而是无人能敌,无战可战的寂寞与苍凉,他失去了奋斗的目标,同时也迷失了自己,最终秦朝二世而亡。刘邦虽然喜钱财,好美姬。但是项羽的存在,却使他由一个街头混混,成长为一个帝王之才,我相信刘邦将死之年,最怀念的不会是别人,而必定是他一生的对手——项羽。

  幸福使人麻木,而痛苦却让人成长。往往带给你幸福的人,我们记得不甚清晰,但是给予你巨大伤痛的人,我们却记得刻骨铭心。一个没有对手的人生是一个不完整的人生。

  这是何等的豪迈,何等的不屈啊。

  英雄自古多磨难,千凶万险终破茧。

  请留给自己一个对手吧,留给自己一个奋斗的目标,让自己永远充满活力。

  请祝福自己的对手吧,正是因为他们,你才得以获得今日的辉煌。

  请珍惜自己的对手吧,因为你总有一天你会发现,他们在你心中的无可替代的分量。

  我们不做独孤求败,我们都是有血有肉的汉子,我们会敬重我们的对手们,他们和我们共同进步,共同成长。终有一天,我们大家都会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蓝天。

  篇3:外婆的糖醋排骨

  “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还是真的,就拿我们家来说吧,老妈喜欢吃清蒸鱼,老爸喜欢吃卤猪蹄,而我呢?唯独钟情于糖醋排骨。

  有人说,钟情于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而我钟情于糖醋排骨可是有理由的。在儿时的记忆里,老爸老妈生下我就不管我了,找个堂而皇之的借口就是工作忙,然后,就把我送到乡下的外婆家。所以,在儿时,最喜欢我的人就算外婆了。外婆做得一手好菜,据说,她的拿手好菜是红烧猪肉。我之所以说是“据说”,是因为我虽然也觉得红烧猪肉好吃,但自从外婆做过一回糖醋排骨给我吃了之后,糖醋排骨就是我的最爱了。

  记得那天,外婆说:“乖乖,今天我们吃啥呢?”我太小,并不知道为自己点什么菜好,大概在嘴里乱嘀咕了一句,外婆就说:“乖乖,你说要吃糖醋排骨吗?好好好,外婆给你做。”

  那是我第一次吃糖醋排骨,其他的细节都不记得了,但记得外婆做好起锅后,就挑出一块几乎没有斩过的猪排,吹了吹,又晃了晃,是在让它快快凉下来,然后递给我。我就这样一手抓在手里,吧叽吧叽地啃起来。那昧酸酸甜甜的,我就像吃冰棒一样,塞在嘴里舔呀,吮呀,似乎那酸酸甜甜的味永远也吮舔不尽。

  自那以后,我最钟爱的菜就是糖醋排骨了。

  后来我回城里上学了,外婆告诉妈妈,我最爱吃的是排骨。妈妈当然记住了,但是,不知道怎么的,妈妈就是翻开菜谱,糖呀、盐呀、醋呀、姜呀、葱呀,一一配料都按部就班,却还是做不出外婆的糖醋排骨味来,要么显得太酸,要么觉得太甜,即使酸甜适中,也吃不出口留余香的回味来。

  于是,我就特别地思念外婆,特别想吃外婆做的糖醋排骨。

  有一次,老爸老妈带我去出席一个档次很高的宴席,席间,同桌的食客啧啧称道一道道菜品,特别是等一盘大闸蟹上桌后,大家更是掰腿取壳,又动筷子又动刀,吃得津津有味。。可是,我怎么也没吃出有外婆做的糖醋排骨那样的口感来。

  现如今,物质生活越来越好,吃的品的食物越来越多,但我独独还是忘不了外婆做的糖醋排骨。后来,每次回老家,第一要告诉外婆的,就是给我做糖醋排骨。现在,外婆老了,眼花了,背也驼了,手脚也不如原来麻利了,虽然馋虫时时在喉咙里爬来爬去,但不好意思再向外婆要糖醋排骨吃了。

  老妈说,嗯,我儿懂事了,知道心疼外婆了,说明你钟情的不是外婆的糖醋排骨,钟情的是外婆对你的爱呀。我会心地笑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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