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工会会费管理制度(三)
第一条 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规.
第二条
第三条 。。
第四条 。
第五条 保留会籍人员不缴纳会费。
第六条 。
第七条 长期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工会会费的,应视为自动退会。
第八条 。
第九条 工会会费收取应及时列出清单和入账,会费使用情况应定期由学院工会经费审查小组进行审查。